交汇点:江苏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两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公告登簿
近日,江苏苏州市的春申湖、江苏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和南通市的遥望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完成公告登簿,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两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公告登簿。
据悉,2019年12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明确江苏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根据总体方案,江苏积极配合国家同时开展长江、淮河、太湖确权登记,率先成为同时开展“江河湖”确权登记的省份;建立省市县分级登记体系,省级完成37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批复所有设区市总体工作方案。2021年,按照江苏省委深改委工作要点,组织徐州、苏州、南通和泰州四市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改革创新点建设,创新成果得到自然资源部主要领导批示。
苏州市
务实创新,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为保证成果的真实准确,对地籍调查成果组织内外业核查更新。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系统平台基础上优化升级实现了建库、质检、管理、协同、变更的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调查、核实、登记的业务全流程管理。明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流程,制作流程图,理清登记步骤,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此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南通市
始终跟随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决策部署,经过不断实践和探索,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全国首条水流类自然资源确权公告登簿工作。通过咨询专家意见、调研基层做法、多方协调会商等多种途径,在不违背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大胆探索研究,细化水流登记单元划定原则,形成《南通自然资源水流登记单元划分规则(试行)》,解决水流登记单元与河流管理范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等界线协调避让等诸多问题,保证各个区县登记单元划定的一致性,为水流资源的确权登记探清路径。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下一步,江苏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全国首批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公告登簿为新起点,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有力支撑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维护、重要自然生态空间保护和“两统一”职责履行,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曹洪权 沈佳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