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自然资源典型案例申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自然资源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诉源治理能力和水平,省厅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自然资源争议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口径、全层级、全领域自然资源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全省各地在近4000件自然资源行政争议案件基础上,经全面筛选、科学论证,共申报典型案例157件,初筛入选比例在4%左右,充分体现了优中选优、强中选强的特点,为全省自然资源典型案例评选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例申报过程中,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体合力。扬州市局、无锡市局先后会同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通知,积极部署开展典型案例申报工作。淮安市局联合召开全市自然资源争议典型案例评审会,由案件承办单位的主办人员现场汇报并由申报单位交叉互评确定最终申报案例。宿迁市局召开自然资源争议典型案例评选会商会,集思广益共同撰写、完善案例评析。苏州市局联合召开自然资源典型案例联合评审暨年度座谈交流会。常州市局联合召开典型案例评选专家论证会并邀请有关专家对初选的典型案例进行点评。南京等地也分别召开评审会,深入挖掘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案例。
据统计,各地、各级申报的典型案例中,行政诉讼案件84件、行政复议案件3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34件,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不动产登记、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赔偿、土地出让等10多个领域,基本上实现了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领域的全覆盖。
此次四部门联合开展典型案例评选是积极回应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机制演变趋势,特别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一次有益探索。下一步,省厅将按照典型性、示范性、规范性的标准,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联合组织评审,深入挖掘自然资源案例“富矿”,打造一批有力量、有态度、有温度的案例,更好地汇聚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厅法规处)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