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
(一)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如果借款给员工,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如果借款给员工以外的个人,根据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应视同提供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
一、增值税
(一)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如果借款给员工,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如果借款给员工以外的个人,根据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应视同提供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