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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20万元,实际仅10万元,保险“缩水”何以成租车业行规

张剑 财经E法 2023-04-03

近年来一嗨租车、神州租车等平台因保险额度问题与消费者的诉讼已有数十起。

本文字数4087,阅读时长约15分钟

文|财经E法 张剑

编辑|鲁伟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租车自驾成为很多人出游的首选方式。不过,很多消费者不清楚的是,他们租赁的车辆并未如租车公司宣称的配备“足够”的保险保障——号称为车辆购买了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下称“三者险”),但不足额投保是行业“潜规则”。

近日,有用户反映,在一嗨租车平台租赁车辆时,App上清晰提示三者险保障额度为20万元,但该用户后来查询发现,其租赁的车辆实际购买的三者险额度只有10万元。

财经E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近年来一嗨租车等平台因保险额度问题与消费者的诉讼已有数十起,双方的纠纷大同小异:由于平台宣称的投保金额和实际投保金额不一致,消费者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很可能因此产生争议,甚至对簿公堂。

财经E法注意到,租车平台三者险购买额度“缩水”已存在多年,几年前平台大多投保额度仅5万元,即使涨到了现在的10万元,缩水问题仍在,这是行业多年未解的顽疾。相关专家表示,平台不应将这一模式作为创收来源,保险购买额度不实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这侵犯了用户知情权。

发稿前,财经E法曾联系一嗨租车置评,但未收到对方回复。

01

“缩水”的保险额度

有20余年驾龄的老司机尹先生第一次使用一嗨租车租赁车辆,就遭遇一起四车追尾的交通事故。

3月5日,他对财经E法回忆,2021年5月12日8点47分,来深圳探亲的他从一嗨租车租到一辆本田凌派轿车。当天中午12点30分左右,尹先生行驶到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附近时,在变道过程中,后方一辆出租车撞到尹先生车辆尾部。紧接着,后方的厢式货车和保时捷(Porsche)越野车先后撞了上来。

在这起涉及四辆车的追尾事故中,被撞击最严重的是保时捷越野车,其车头扎进了厢式货车尾部。经交管部门认定,尹先生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涉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先后启动理赔,经最终结算,总计产生保费25.77万元。

尹先生记得,在一嗨租车办理租车手续时,平台方服务人员曾提及,车辆有20万元的三者险。计算下来,尹先生认为自己只需要承担多出的5.77万元,这个赔偿金额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但尹先生没有想到的是,2022年9月,他突然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诉讼通知,他被保时捷车一方的保险公司起诉,要求他承担25.77万元事故赔偿金,一同被起诉的还有凌派车所投第三方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平安保险。

在应诉后,尹先生才知道,一嗨租车此前承诺的20万元第三方商业险,实际投保金额只有5万元 。尹先生向法院提出申请,将一嗨租车列为共同被告,但未被法院批准。

2022年12月26日,上述案件一审宣判,尹先生承担赔偿金20.8万余元,平安保险承担4.1万余元。2023年2月,尹先生开始联络一嗨租车进行交涉。一嗨租车方面给尹先生回复,可以先行垫付这笔赔偿,平台方会走程序给尹先生“报销”。“承诺了20万元投保金,实际只投保了5万元,一嗨租车这是对用户的欺诈。”尹先生认为,虽然发生交通事故是小概率事件,但如果知道一嗨租车实际只投保了5万元第三方商业险,他会更谨慎考虑是否选择这家在线租车平台。

其实,尹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财经E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一嗨租车”“5 万元”“20 万元”关键词进行检索,共检索到18份判决书,这18桩案件记载的事故发生地遍布全国,事故发生时间集中在2017年至2021年。这18起案件的案情与尹先生的遭遇几乎完全一致,均是用户在租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直到被起诉时才发现,租车时一嗨租车承诺的承诺2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实际购买额度仅5万元。这18起案件中,一嗨租车均被列为共同被告,但一嗨租车在被法院传唤后,均不到庭应诉。

在审理判决思路上,有的法院直接判决由一嗨租车支付赔偿额度超过5万元的部分,有的法院则未同意将一嗨租车列为共同被告,要求租车用户承担赔偿责任,用户再向平台方主张责任。

02

保额不符是行业“潜规则”

一嗨租车的电子合同载明,为用户提供了基本保障服务,也就是只需要支付车辆日租金和基本服务费,就可以享受租车过程中发生事故所产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车主只需要承担“本方应负担的损失赔偿中超过20万元的部分,至多为20万元”。

除了上述基本的第三方商业险保障,一嗨租车还提供补充保障套餐,但需要付费购买,购买价位最低的尊享服务,三者保障自基本20万元增强至30万元。

一嗨租车的“尊享服务”提及,用户购买该服务,三者保障自基本20万元增强至30万元

包括尹先生在内的不少用户认为,上述电子合同中载明的条款足以让用户相信,平台方为车辆购买了20万元的三者险,用户不用担心出现事故后的赔偿问题,平台方最低也会承担20万元。

一嗨租车子合同中的部分条款

据《成都商报》此前报道,租车平台的工作人员其实对三者险“保障缩水”一事大多心知肚明。某租车平台工作人员称,公司的车三者险都只买5万元,加上交强险,“差两三万元到20万元,我们对外都说20万元”。谈到如果出事赔付怎么处理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是认这20万元的”。这位工作人员透露,“毕竟致人伤亡事故很少,公司宁愿垫这两三万元也比每台车增加保额的成本低”。

事实上,承诺购买20万元三者险,但实际不足额投保的情况也发生在其他租车平台上。

神州租车App上公布的现行保险/保险责任条款载明,三者险的保障范围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损失,保险/保障限额为20万元。

财经E法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到的判决书显示,2021年、2022年宣判的有关租赁神州租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有8件,其中3起案件中,神州租车承诺提供的三者险额度为20万元,但实际购买金额仅为5万元。

2021年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公布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包括一起由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案件,该案件涉及神州租车。2018年11月8日,用户杨某通过神州租车APP租赁车辆,并按约享受“尊享服务”。神州租车对尊享服务的说明如下:“为增加您的出行保障,神州租车提供尊享服务。在您购买尊享服务后,无需承担保险理赔范围内的损失以及保险理赔范围外的轮胎损失”。在保险责任中,神州租车承诺,承租人的三者险为20万元。而神州租车仅为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者险5万元。

2018年11月11日,杨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杨某因该交通事故被判赔偿对方42.8万元。后杨某诉至法院,要求神州租车赔偿损失。法院认为:神州租车在出租车辆时明确承诺三者险为20万元,但实际仅投保5万元,且尊享服务明确说明承租人无需承担保险理赔范围内的损失。本案中杨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投保不足,由相应保险公司赔付的三者险仅5万元,差额部分15万元属于杨某本可通过商业保险避免的损失,判令神州租车赔偿杨某15万元。

对于此案的意义,江苏高院指出,汽车租赁公司为规避风险、提高利润,往往为用于出租的汽车投保较低的商业险,并向消费者作出较高保额的承诺。一旦发生事故,则又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本案中,神州租车承诺投保的保额与实际投保的保额不符,导致消费者额外支出费用,该费用是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可以预见的损失范围。因此,神州租车应赔偿该违约行为导致的消费者损失。本案通过判令神州租车承担投保不足导致的赔偿责任,对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规制不诚信行为,推动汽车租赁公司完善管理,诚信经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参考意义。

02

顽疾何解?

从租车电子合同的约定看,不论是一嗨租车还是神州租车,三者险均包含在基础服务费内,一嗨租车为每日40元,神州租车为每日50元。神州租车的基础服务费说明中提到,这笔费用已包含车损1500元以上部分(不含轮胎)+三者保障20万元+交强险等。

近日,财经E法咨询太平洋、平安、人保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客服或保险销售员获悉,目前三者险的最低额度为5万元,最高额度为100万元以上(不超过5000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判决书显示,租车平台未按照承诺的额度购买三者险,早在2013年就已经出现,近10年以来,亦有媒体多次报道,但这一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成为行业顽疾。

广东省汽车租赁行业协会秘书长董树声告诉财经E法,从目前行业情况来看,在线租车平台的车辆组成一般是自有车辆和加盟车辆。神州租车、一嗨租车等平台,自有车辆的比例大,车辆的三者险一般是由平台方购买。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平台方自然倾向于选择最低额度投保,“从行业竞争看,一直是较为激烈的情况,可以说很‘卷’,压低成本是必然”。

董树声表示,平台通常会在计算出租率、发生事故的概率、事故严重程度等因素后确定投保额度。虽然发生严重事故的概率不高,但一旦用户遭遇严重事故且产生的理赔金额超过20万元,扯皮的情况就难以避免。

财经E法注意到,2017年以来,随着新平台加入,互联网租车行业的格局已悄然改变。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神州租车、一嗨租车作为传统平台,车辆数分别达到12万辆、8万辆。但主打共享租车理念的新平台——联动云、Gofun等在几年时间内,市场份额扩张迅速,其中联动云用时5年左右,车辆规模就已经达到10万左右,与神州租车、一嗨租车一起占据行业第一梯队。

2021年8月,易观数据发布《中国租车市场年度综合分析2021》。该报告预计,2021年,中国租车市场规模将达到849.24亿元,同比增长32.8%。预计在2022年,中国租车市场的总规模将突破1000亿元,达到1061.56亿元,同比增长25%。从行业业态来看,收入来源主要是租金收入和二手车处置收入,线下运营压力较大,服务网络点建设,车辆调度的动态平衡、风险把控以及汽车维护使得企业面临较大的运营成本。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对财经E法表示,在线车辆租赁平台属于电子商务法规定的平台企业。就租赁车辆这个过程来看,既然将商业险算在服务费中,用户就享有知情权。如果平台承诺了保险费额度,但实际没有足额购买,可以视为虚假宣传行为,同时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

朱巍表示,在租车过程中,用户有权利要求平台方出示并披露真实的保险购买额度。如果用户在租车后出现了交通事故,平台方应该按照约定的保障金额予以保障,这是《民法典》对于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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