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截止】长沙市开福区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沙市开福区决定面向全省党政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的)。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及职位表中岗位工作经历均以2017年5月10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6、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以及新提拔在现职岗位未任满一年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选调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开福区人社局和选调单位认定。
四、选调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五、选调步骤
1、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网站: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参考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周三)上午9:00至5月16日(周二)下午17:00。报名期内,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0日(周三)上午9:00至5月17日(周三)下午17:00。资格初审通过后方为完成报名;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完善(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24日(周三)上午9:00至5月27日(周六)下午17:00。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实际人数按打印准考证人数确定,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4)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开福区2017年公开选调、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5)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各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予以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报考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考生可书面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2、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5月28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上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含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7年6月8日(周四)至6月11日(周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6月12日(周一)至6月13日(周二)(9:00—12:00,13:00—17:00)到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6月14日(周三)(9:00—12:00,13: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6月15日(周四)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长沙市开福区2017年公开选调、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同一考场、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
5、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合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6、体检
(1)体检对象: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同一职位入围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7、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开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职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同一职位入围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合格后确定递补人员(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8、公示与调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对象。
(2)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3)本次选调职位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科员以上职务层次的不予保留。选调人员原则上须在开福区服务3年以上。
六、组织领导及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由中共开福区委组织部、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开福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558350
监督电话:开福区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1—84558078
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 0731—84558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