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截止】长沙市开福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员结构,引进优秀人才,加快推进“强盛、精美、幸福、厚德”新开福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人,纳入单位相应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8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若具有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学生(2017年应届毕业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全日制学历指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关于学历学位的有关规定属于普通全日制教育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属于全日制教育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开福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认定。
4、职位表中与工作经历、岗位工作经历有关的条件,以2017年5月10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网站: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参考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周三)上午9:00至5月16日(周二)下午17:00。报名期内,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0日(周三)上午9:00至5月17日(周三)下午17:00。资格初审通过后方为完成报名;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完善(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24日(周三)上午9:00至5月27日(周六)下午17:00。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实际人数按打印准考证人数确定,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4)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开福区2017年公开选调、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5)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考生可书面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2、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5月28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上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含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7年6月8日(周四)至6月11日(周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6月12日(周一)至6月13日(周二)(9:00—12:00,13:00—17:00)到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6月14日(周三)(9:00—12:00,13: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6月15日(周四)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开福区2017年公开选调、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附相应社保缴费证明)、执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同一考场、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
5、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合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6、体检
(1)体检对象: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同一职位入围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7、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职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同一职位入围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合格后确定递补人员(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8、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
(3)拟聘用人员原职务和级别不再保留,原则上须在开福区服务5年以上。
六、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中共开福区委组织部、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开福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开福区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咨询电话: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558350
监督电话:开福区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1—84558078
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0731—84558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