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截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7年招聘47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中医药大学的领导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科,具体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医院纪检监察科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报考需要提供执业(职业、从业)资格和注册证岗位的应聘者,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职业、从业)资格报考和注册的条件;
(五)适应招聘岗位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hnrst.gov.cn)、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www.hnzyfy.com )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7 月 17日—2017年 7 月 19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实验楼7楼717室人事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同底1寸彩色照片两张、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直接到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实验楼7楼717室人事科报名。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合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1个招聘岗位,多报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5%、实际操作测试占综合成绩的25%)。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见附件,采用书面作答方式。
面试、实际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实际操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能力;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临床操作技能。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0731-85600660 、0731-85600719(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5600365(院纪检监察科)
附件:2017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