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10月30日截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教辅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5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10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院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内。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辅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省教育厅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事宜,学院纪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应聘46-49岗位: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10月30日17时止。
应聘50-63岗位: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hunangy.com)“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专栏,填写报名表格,并将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个人著作(作品)、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等扫描件上传。工作经历证明由原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须含有工作年限、岗位名称信息。
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
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考试的有关安排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应聘46-49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应聘50-63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 46-49 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
(2)应聘50-58、61-63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为申论。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组织协调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3)应聘59、60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为申论;专业技能测试采取实际操作考核的形式,主要测评运用专业技能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组织协调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请到湖南工业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731—82946122 颜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0731—82946121 82946125 肖老师 邱老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