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截止】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2017年招聘38人
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现就招聘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县内医疗卫生单位纳入编外管理人员和编内人员不得报考。
(四)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至2017年12月31日前不能结束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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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业务能力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9月30日(9:00-17:00)。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地点: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二会议室(急诊4楼)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根据《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上午8:30-10:00,地点在医院5号楼电教室。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后根据招聘职数2:1比例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业务能力考察人员,参考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则全部进入考察。
(三)业务能力考察
入围业务能力考察的考生在所报考岗位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期为5天,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基础知识、技能操作、沟通协调能力等。根据招聘职数按业务能力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考察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由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业务能力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派遣合同,其中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签订派遣合同。
六、人员待遇
按照长沙县卫计系统新进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其人事档案委托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管理。
七、咨询电话
0731—86105003(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政工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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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2.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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