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截止】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招聘6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择优、面试、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无残疾和重大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执勤备战相关工作,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职业院校的汽修、驾驶、水电、厨师、新闻、摄影、人事管理和文体等相关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录用。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至株洲市消防支队警务科填写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zzxfzp@qq.com邮箱。(报名表通过加QQ群540757323下载)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填写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纪录证明,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咨询:15111339889。
五、相关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签订劳务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标准不低于2890元,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月薪增加50元,试用期为1个月。班长、文书、副班长岗位的每月工资分别增发600元、600元、400元岗位补贴。
(二)市消防支队统一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相关社会保险,但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录用人员统一由市消防支队免费发放服装,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
(四)伙食和住宿由部队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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