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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偕40人蒲吧涉違「限聚令」 梁振英懸紅徵證據

大公文匯全媒體 香港连线 2020-09-04

【4·5香港連線】大公報記者高仁報道:正當「限聚令」雷厲風行以防止疫情擴散之際,有傳媒踢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其黨友林瑞華等共40多人,於四月二日晚往深水埗大南街一家酒吧聚會,其間眾人在酒吧內飲酒交談,氣氛高漲,涉嫌違反「限聚令」。陳淑莊事後辯稱,聚會地點屬私人地方,是可獲豁免的群組聚集;而她是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出席「公務會議」雲雲。特區政府昨發稿駁斥其謬論,指當時公眾人士若可進入該酒吧,有關禁止群組聚集的規定便適用。而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屬豁免範疇。政府發言人亦強調,任何人如參與或組織被禁止的群組聚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陳淑莊在酒吧與40多人聚會,事後更被發現貌似半醉地登上一輛的士離開(網上圖片)


政府早前推出「限聚令」,規定市民在公眾場所聚會不可超過四人。但四月二日晚陳淑莊及林瑞華等共40多人分別乘坐的士及私家車,陸續抵達深水埗大南街27至31號一家酒吧,該酒吧更下半閘,十分鬼祟。當晚警方接獲市民舉報趕至現場調查,並勸喻眾人離開,其間參與聚會的部分人站在街頭,甚至拉下口罩吸煙、閒談。陳淑莊之後貌似半醉地登上一輛的士離開,林瑞華則留於酒吧內未有現身。


警方當晚接獲市民舉報趕至酒吧現場調查,並勸喻眾人離開(網上圖片)


事件被揭露後,陳淑莊急急發聲明,辯稱她與林瑞華參與聚會,是為了與飲食業人士商討「酒吧禁令」,有食店願意暫停營業借出場地,故地點屬私人地方,是可獲豁免的群組聚集;而她是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出席「公務會議」雲雲。林瑞華則將半夜三更開會的原因歸咎於政府推出新的防疫措施。


(大公報製圖)


對市民生命構成風險


政府昨晚發稿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規例》),即使是私人物業,如果容許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不時進入,例如食肆、酒吧及戲院等,該私人物業亦會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因此,在當時情況下,公眾人士仍有可能進入酒吧範圍,即可能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規例》中有關禁止群組聚集的規定亦適用。根據《規例》,任何人如參與或組織被禁止的群組聚集,或明知而容許在其擁有、控制或營運地方進行該群組聚集,即屬犯罪。


對於陳淑莊以立法會議員作為「擋箭牌」,政府發言人指出,立法會並非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管是否屬於立法會的職能,亦不屬獲豁免的群組聚集。發言人強調,政府立法禁止群組聚集,是為了降低傳播病毒的風險,人多聚集的聚會是高危活動,對參與者生命與健康造成威脅,也對其他市民的生命與健康構成風險,活動主辦者亦有可能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


梁振英懸紅徵證據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其黨友林瑞華等共40多人,四月二日晚往深水埗大南街一家酒吧聚會,涉嫌違反「限聚令」。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社交網站上載該酒吧平面圖,指該酒吧實用面積不超過1千呎,「40多人擠在1千呎的酒吧兩小時,如果出現另一個酒吧疫群,找誰算帳?」他還說,803基金已對該事件作出懸紅,鼓勵任何人提供聚會的進一步消息。


酒吧平面圖(社交媒體圖片)


梁振英指出,抗疫期間大家要保持社交距離,這是常識也是公民責任。開會應該找個較為寬闊的地方。酒吧出名狹窄,否則不會出了個酒吧疫群。他說:「請這位立法會議員和其他40多個聚集人士馬上老實交代、馬上做病毒檢測,並自我隔離。」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拍攝短片明寸陳淑莊:「40人酒吧gathering,成個禁酒令先兩日,咁快忍唔住?你點對得住一班前線醫護呀?」對於陳淑莊辯稱到酒吧是開會,何啟明揶揄說:「呢個世界仲有樣嘢叫視像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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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記者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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