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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依法拘捕亂港頭目旨在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

大公文匯全媒體 香港连线 2020-09-04
作者:屠海鳴

【4·20香港連線】15名亂港頭目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名前天被警方拘捕,包括黎智英、李柱銘、楊森、何俊仁、李卓人、吳靄儀、何秀蘭、梁國雄、梁耀忠、單仲偕、區諾軒等亂港頭目。其後,各准以1000元至3000元保釋候訊。這些人分別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港島區及九龍區的非法集結中,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十七條,法庭將於下個月審理此案。

15名亂港頭目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名前天被警方拘捕(點新聞資料圖片)
  
這些人皆非升斗小民,或立法會議員,或傳媒大亨,或知名大狀,或有美英等國政要為其撐腰,在香港呼風喚雨、興風作浪已多年,從未遇到麻煩。這次被警方拘捕,有人立即跳起來,用毫無法理依據的陳詞濫調指責警方。然而,在法律面前,這些指責是蒼白無力的。香港之亂,禍根正在這些人違法而沒有受到及時追究。依法拘捕亂港頭目正是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的正義之舉!
  
政棍沒有違法的特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沒有違法而不受追究的特權。這些都是法治社會的基本準則。議員、傳媒大亨、知名大狀們不會不明白這個道理。然而,一旦自己違法的事情被追究,他們立刻以「遏制言論自由」「政治拘捕」等毫無法理依據的理由攻擊警方。這根本站不住腳。
  
其一,社會名流並沒有違法的特權。去年六月以來發生的「反修例」遊行示威活動,逐漸演變成暴力違法活動,並不斷升級;到了八月份,每一次遊行都演變為暴亂,香港街頭磚頭亂飛、火光沖天。正是鑒於這些風險因素,警方對「民陣」等主辦的遊行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一旦反對通知書生效,任何人遊行集會都屬「非法集結」。然而,黎智英等人不顧禁令,仍然上街遊行集會,其行動軌跡已經被「天眼」拍下,證據確鑿,違法必究。
  
其二,立法會議員並非「權力無邊」。基本法涉及議員個人權力有兩條。第七十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的會議上發言,不受法律追究。」第七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在出席會議時和赴會途中不受逮捕。」這兩條都是為了保障議員在立法會發言的權力,除此以外,並沒有規定立法會議員享有其他權力。那麼,立法會議員參加未被警方批准的遊行集會,當然與庶民同罪。
  
警察的職責是依法維護社會秩序
  
面對一些人的叫囂,警隊「一哥」回應:「警方執法不偏不倚、無畏無懼,我們不理會被捕者是什麼背景,不理會他們是何等有權有勢,不理會其是否操控着傳媒,只要有人犯法,我們就去執法。」
  
「一哥」講得好!警察的職責是依法維護社會秩序,沒有義務辨別違法者的「政治光譜」、身份背景。警方在執法的過程中,只能把人群區分為違法者和守法者。對於違法者,依法制止其違法行為;對於守法者,不予干預。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強調有人犯法就必須執法(中新社圖)
  
比如,在維持市民遊行集會時,警方的職責就是確保有關人士按照事先確定的路線、區域、時間,以和平方式遊行集會。如果有人逾越界限、超出時間限制、或進行暴力襲擊,警方有權根據現場暴力活動的強度做出判斷;在發出警告之後,以適度武力制止暴力違法行為;同時,有權依法拘捕違法人士,並向法庭提供證據。
  
必須指出的是,警方並沒有義務辨別示威遊行人士的哪些訴求是「正義」的?哪些訴求是「非正義」的。一些人對警察恨之入骨,因為在他們看來,自己的訴求是正義的,無論表達方式如何野蠻、血腥、暴力,警察都應念其「為香港好」而「網開一面」。持這種看法的人完全違背了法治精神。
  
香港的價值不是「違法達義」
  
警方依法拘捕黎智英、李柱銘等人後,美英等國繼續以救世主的姿態說三道四。末代港督彭定康亦說,拘捕有關人等是史無前例地打擊香港價值。
  
試問,香港的價值是什麼?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香港開埠以來,從一個小漁村發展成為國際大都市,有許多值得珍視的東西,其中最為寶貴的是兩個字:法治。作為一個移民城市,五族雜處,商賈雲集,不同膚色、不同信仰的人們價值觀各異、利益訴求多樣,唯有法治可以凝聚最大共識,唯有堅守法治底線,社會才能和諧有序。法治是香港的「防波堤」。

維港(中新社資料圖)
  
然而,去年六月以來發生的上百起暴力事件,嚴重踐踏尊嚴、衝擊法治底線。一群自稱「愛香港」的人,把香港蹂躪得遍體鱗傷;一群高喊「自由」的人,不斷侵犯他人免於恐懼的自由;一群自詡為「民主鬥士」的人,不允許不同政見者發出聲音;一群分享着「一國兩制」巨大紅利的人,公然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底線!
  
這些人有一套「違法達義」的歪理邪說。在他們看來,只要自己需表達所謂的「義」,就完全可以「違法」。那麼,誰來定義他們的「義」是否正確?是他們自己。按照這個邏輯,香港注定成為法外之地,陷入一片混亂。
  
香港的價值,亦包括以「團結奮鬥、同舟共濟、守望相助」為核心內涵的「獅子山精神」。但今日的香港,人心撕裂,對壘加劇,還有多少「拋棄區分求共對」的雅量?
  
香港的價值,還包括香港在長期發展中形成的城市品牌,香港被譽為「自由港」「東方之珠」「平安之都」「購物天堂」,如果長期處於黑暴威脅之下,香港還能擁有這些光環嗎?
  
亂港頭目正在摧毀香港的法治基礎,警方依法拘捕亂港頭目,正是對香港價值的維護。
  
雖然亂港頭目被保釋候審,眼下,還難以預測法庭會如何定罪,但拘捕這些亂港頭目,無疑是邁出了重要一步。這是向全社會宣示:無人是法外之民,犯法就會被拘捕、被起訴。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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