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謀私利 大量民生議案受阻
內會至今未能選出主席,陳克勤倒豎大拇指以示強烈不滿(中通社)
禁辱國歌履行憲制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早於2017年表決通過,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作為須在香港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特區政府其後因應香港社會實際情況,按基本法第18條展開《國歌條例草案》本地立法,履行憲制責任。
不過反對派一直阻撓《國歌條例草案》本地立法,多次在立法會公聽會、法案委員會等衝擊主席台及擾亂秩序。
該法案去年已完成公聽會收集意見,並在法案委員會審議了17次會議、共50小時,有待內會決定是否交上大會恢復二讀辯論。而本屆立法會任期在今年夏秋完結時,尚未完成審議及表決通過的法案,到下屆便要從頭開始立法程序,白白消耗時間及公帑,亦延誤香港履行憲制責任的進程。
政界中人更指出,《國歌條例草案》的本地立法源自基本法規定,反對派阻撓該法案,有違立法會議員須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
填補漏洞規管醫學美容
2012年發生的「DR醫學美容毒針」慘案,釀成一死一截肢一傷殘,震驚全城,更揭露本港對人體基因細胞實驗室等先進療法欠缺規管,引起公眾高度關注。
特區政府事後成立委員會檢討,又成立區分醫學治療及美容服務的工作小組開展研究,並於2018年及去年就填補制度漏洞的改進方案,分別諮詢公眾和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去年10月,政府把《2019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條例草案》刊憲及提交立法會首讀,期望立法規管先進療法、保障市民健康及生命安全,包括須領取牌照等。該草案現正等待內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
垃圾徵費減廢物助環保
現代社會的環保意識提高,加上本港土地有限、堆填區難覓,減少垃圾產生成為本港環保事業的關注點之一。垃圾徵費於是提上議事日程,有望令本港的環保工作追上世界步伐。
特區政府提出的《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醞釀多時,建議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以污染者自付的原則,分兩種形式按量收費,即按指定垃圾袋或指定標籤收費、按廢物重量徵收「入閘費」。
《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於2018年11月刊憲及在立法會首讀,稍後須按程序經由內會,決定是否交上大會恢復二讀辯論。
徵空置稅釋放房屋供應
如何增加土地房屋供應、解決「上車難」,是困擾本港多年的「老大難」問題,關乎能否化解社會深層次矛盾、紓解民困民怨及創造民生福祉。本屆特區政府對此加大工作力度,標誌性舉措之一是提出「空置稅」。
政府計劃以《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的形式落實「空置稅」,即向獲發「入伙紙」達12個月的一手住宅單位,收取金額為應課差餉租值兩倍的「額外差餉」,以鼓勵釋放房屋供應、防止囤積居奇。即使發展商向有聯繫公司出售一手住宅單位,亦須繳付「額外差餉」,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空置稅」條例草案去年9月刊憲、10月在立法會首讀,現正等待內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
高院修例阻假難民湧入
本港法院近年接獲大量免遣返聲請的司法符合案件,令社會擔憂「假難民」湧入、損害社會治安;但同時民事案件數量亦增加,法院的工作量與日俱增,對法官人手造成巨大壓力。
特區政府提出《2019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建議修訂《高等法院條例》,增加兩名法官組成的上訴法庭所能裁定的案件類別,令法院在調配法官人手時更靈活、變相緩解法院工作壓力。該草案亦釐清法官以書面形式處理案件的權力,有助提升法院處理案件的效率。《2019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去年12月刊憲、今年1月首讀,現正等待內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
工廈消防安全急待提升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工廈迷你倉發生大火,足足焚燒過百小時,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當時火災引起的濃煙,亦令附近居民感到不適,有安老院的長者被迫疏散。這場悲劇令社會廣泛關注迷你倉的安全監管不足。
特區政府迅速採取多項措施,包括巡查全港迷你倉,事後又與業界商討如何加強迷你倉的防火安全。2018年11月、12月,政府先後把《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草案》刊憲及提交立法會首讀,旨在提升工廈的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草案》現正處於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稍後須按程序交給內會,決定是否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
強積金精簡行政減收費
強積金的收益向來牽動打工仔的心,其高昂的行政費用、繁複的文件手續,亦一直為人詬病。特區政府去年提出《2019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希望推動積金局設立全資附屬公司,以營運「積金易」中央平台,回應社會訴求。
按照政府構想, 「積金易」中央平台將集中處理強積金的行政程序,實現精簡化、自動化、無紙化,令打工仔轉移強積金權益時更便捷,同時促使強積金的行政管理費下調,為打工仔謀福利。《2019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去年6月刊憲、10月首讀,現正等待內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
14周產假讓媽媽更安心
增加法定產假是不少打工仔的心聲,既可讓媽媽獲更多時間陪伴初生嬰兒,亦可令香港追上國際福利標準。旨在把法定產假由10周增至14周的《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去年12月刊憲、今年1月在立法會首讀,原本按程序應交由內會決定成立法案委員會。
不過礙於內會遭反對派「無差別拉布」,特區政府唯有急中生智,罕有在立法會動議「特事特辦」,把《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轉交人力事務委員會處理,並在建制派投票支持下成事。不過,此舉雖使草案立法工作得以繼續,但相比法案委員會審議,事務委員會只能算「討論」,議員無法如常逐條審議及提出修訂。
反對派現時亦在人力事務委員會,濫用規程問題阻撓增加產假。而即使事務委員會完成討論,《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亦要再經內會才能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全港媽媽仍在苦等反對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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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記者郝壽往期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