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評丨堵住國安法律漏洞 就是掃清發展障礙
【5·23香港連線】《大公報》今日(23日)發表題為「堵住國安法律漏洞 就是掃清發展障礙」的評論。文章強調,全國人大這一「決定」是為了維護香港繁榮,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沒有安全的發展環境,就不可能有美好的未來,雖然現在香港會有「陣痛」,但只要法律完備,困擾香港多時的問題得到解決,香港必將迎來更加美好的未來。以下為大公社評全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昨日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了詳細的說明,引起香港社會的高度關注。事實上,全國人大這一「決定」,根本目的是要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一旦堵住了香港國安法律漏洞,將最大限度掃除香港發展道路上的障礙、陷阱和威脅,最大程度上維護港人的根本與切身利益。
維護國家安全絕不是一句「政治正確」的空話,恰恰相反,這是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基礎,是港人安居樂業的核心基石。更何況,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責任和義務。但顯而易見,回歸至今的二十三年以來,香港遲遲未能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隨著香港本地以及境外形勢的變化,國家安全面臨愈來愈嚴峻形勢。主要體現在五大方面:
一是「港獨」組織和本土激進分離勢力活動日益公開化極端化。公然鼓吹「香港獨立」,侮辱和焚燒國旗、污損國徽、衝擊中央駐港機構,甚至叫囂「武裝建國」、「廣場立憲」,妄圖分裂國家、顛覆政權;二是香港特區的政權安全受到前所未有的嚴重威脅。反對派正按照「立會過半、選委過半、選出泛黃特首」的三步曲,企圖建立反中央的政權,進而顛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三是暴力恐怖主義行徑不斷升級失控。諸如打砸搶燒、暴力襲擊毆打普通無辜市民,甚至放置爆炸裝置等進行恐嚇,危及公共安全;四是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干預從幕後走到台前。修例風波實質上是美國策動的一場「顏色革命」,美國企圖藉香港來達到顛覆中國政府的目的,其手段越來越囂張;五是「台獨」、「港獨」勢力勾連合流加劇,「台獨」為「港獨」提供培訓與資助,破壞香港穩定的圖謀極其明顯。
上述情況並非只存在於報章文字當中,而是全體港人過去一年活生生的生活經歷。這些事實已清楚說明,香港面臨極其兇險的境地。內外敵對勢力已經對香港特區國家安全造成嚴重的現實危害,而這些危害仍在加劇。這種對國家安全的衝擊,已經令香港出現「失敗城市」的特徵。首先是法治受到嚴重踐踏,年輕人不再敬畏法律,肆無忌憚破壞社會秩序;其次是社會長期陷入動盪,內部撕裂嚴重,人心不穩無法形成並聚焦發展方向;第三是經濟面臨嚴重萎縮,去年GDP錄得負增長,而今年首季度更是出現同比近一成的重挫,失業率高達百分之五點二,為十年來之最。這種狀況再持續下去,香港必定墮入無盡的黑色深淵,莫說下一代看不到希望,現有的一切都將逐漸消散,又如何奢談美好的未來?
因此,從維護香港繁榮與穩定的角度出發,必須堵住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但客觀上香港特區無法靠自身能力解決問題,一方面是因二十三條立法長期被妖魔化、污名化,無法在短期內有實質推進;另一方面是現行法律中的有關規定長期處於「休眠」狀態,難以有效執行。不僅如此,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力量配備和執法權力配置也存在明顯「短板」,如果中央再不採取必要的手段,漏洞不單永遠不可能補上,反而會越撕越大出現災難性後果。
基於對總體形勢的把握,中央果斷作出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與執行機制的決定。需要強調的是,世界上任何國家,國家安全立法都屬於國家層面的權力,是中央的事權。全國人大的「決定」,權力來源於國家憲法,是對基本法實施行使監督權的體現,這也與香港基本法有關規定是一致的,完善了特區與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決定」通過之後,將和基本法一道,在香港擁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不存在所謂的「越權」之說。
沒有安全的發展環境,就不可能有美好的未來,這是一個放諸四海、顛撲不破的道理。其實,香港本來擁有十分好的基礎,得天獨厚的政治條件與地理優勢,長期都是區域內的發展「龍頭」。但自一四年非法「佔中」以來,到去年的修例風波以降,固有的優勢遭到嚴重破壞,發展也面臨每況愈下的趨勢,即使中央提供大量惠港政策,也於事無補。當中根本的原因在於國家安全受到破壞,社會無法有穩定的發展空間。
可以預見,在全國人大進行立法的期間,香港可能會遭遇到一些「陣痛」,外國勢力與亂港分子必定會作出瘋狂反撲,社會也可能重現去年黑暴最嚴峻的形勢,但這都是中央早已預見到並有所準備的。一旦法律完備,困擾香港多時的問題得到解決,香港必將迎來更加美好的未來,這正是絕大多數港人的最大期盼。
屠海鳴 | 「香港國安法」是護國救港的「尚方寶劍」
止暴制亂的「尚方寶劍」終於要出鞘了!這是昨天最振奮人心、最凝聚力量的消息,也是今年「兩會」一大極其閃光的亮點。
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全國人大十三屆三次會議開幕前,列席會議的部分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外合影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昨天上午列席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的開幕大會,聽取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報告》指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落實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了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這意味著,如果《決定》能在5月28日審議通過,則全國人大常委會獲得全國人大的授權,研究制定「香港國安法」,並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頒布實施。屆時,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長期存在的漏洞將被補上,醫治「香港病」即將擁有法律重器。
「香港國安法」是護國救港的「尚方寶劍」。大會現場、回程車上、駐地酒店、小組會場,委員們相見,相視而笑,豁然開朗,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亡羊補牢猶未晚
香港已失去了許多,不能再有新的過失了!這是委員們的共同心聲。
筆者的好朋友、香港中華總商會會長蔡冠深常委談起「香港之亂」痛心不已。他認為,2014年長達79天的非法「佔中」,給香港造成百億元的損失,社會割裂,「港獨」出籠,教訓已非常慘痛。2019年6月以來發生的暴亂,更令香港陷入動盪之地,人們在中東、中亞才能看到的恐怖主義事件竟然在香港出現,暴徒騎劫750萬市民,這樣下去後果不堪設想。
對此,本文作者也深有同感,在下午的小組討論會上,本人深為感歎:「亡羊補牢,猶未晚也!」本人說,香港回歸祖國,理所當然應該維護國家安全,這個道理並不難理解。針對國家安全的立法權本屬於中央,基本法二十三條授權香港自行立法,這是對香港的信任。沒想到竟然拖了23年還沒有完成立法工作,一些人竟然要搞「港獨」。這分明是患上了妄想症、狂躁症、精神分裂症,中央這次出手,出得對、出得好!
譚鐵牛常委在小組討論時認為,時下的香港,實質上處於三重危機之下。一是「黑暴」,二是疫情,三是全球經濟衰退的威脅。而「二十三條立法」在香港仍然看不到希望。從國家層面立法,必能斬妖除魔,令香港重回正軌、重新出發。
《決定》不與基本法衝突
在香港,《決定》消息一傳出,就有人污衊「『兩制』已死」。可以想像,反中亂港勢力及其背後的「主子」已經急了,一場暴風雨也許正在醞釀之中。筆者在與大家的討論中,發現委員們有一個共識:制定「香港國安法」的決定並不與基本法衝突。
因病請假、躺在香港醫院病床的莊紹綏委員給筆者發來了信息。他說,人大出台《決定》並沒有修改基本法,也沒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憲制責任和法律義務。有好幾位港區委員在討論中,集中闡述了兩點理由:
其一,基本法第18條訂明:任何列入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國家安全當然不屬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基本法授權香港針對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香港遲遲不立法、且已出現威脅國家安全的重大風險,中央就此立法是符合憲法和基本法原則的。因為中央是授權一方,當然是授權一方說了算,不能是被授權一方說了算。況且,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明確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其二,《決定》針對的是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除此之外威脅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特區仍有盡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立法責任。
「香港國安法」將促港營商環境變好
《決定》審議一旦通過,「香港國安法」的制定進入倒計時,香港某些人一定會跳出來大鬧,美英等國的政客也不會閒著,用「營商環境」說事的聲音肯定不會小。
在許多委員看來,與反中亂港勢力的鼓噪相反,「香港國安法」只會令香港的營商環境變好。筆者在香港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的「戰友」朱銘泉委員,與筆者交談了很久。他認為,事實明擺在那裏,「黑暴」令香港成了投資者望而卻步的城市,去年有一段時間,就連香港本地人也要週末到對面的深圳「抖抖氣」。香港現在的企業倒閉潮、結業潮,打工仔失業潮,就是「黑暴」造成的。
講起眼下香港的營商環境,來自商界的吳換炎委員情緒激動。他說,暴徒不僅打砸、放火、私刑路人,還搞「黃色經濟圈」,與他們政治理念相同的,就熱捧;政治理念不同的,就「裝修」。這樣還怎樣做生意?
李賢義委員說,現時的香港,不僅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政治還凌駕於商業規則之上,香港作為一個商業城市所擁有的許多優點正在喪失。施維雄委員歸納,有了「香港國安法」,香港回歸商業城市,營商環境將會越來越好。
國事連著家事,國事連著天下事。夜已深,話正熱,意未盡。鍵盤輕扣聲,手機屏幕上,傳遞著港區委員們愛國愛港愛家園的心聲。
(全國「兩會」委員手記之三)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來源: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