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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次全国财政理论研讨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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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下午,中国财政学会第22次全国财政理论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会议分为总论坛和五个平行分论坛两个阶段,围绕“新中国财政七十年理论与实践”进行研讨。




在总论坛研讨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财政部综合司司长曾晓安、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白重恩、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吕炜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7位专家分别发表主旨演讲。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马海涛、江西财经大学党委书记王乔共同主持总论坛并对专家发言进行点评。



刘修文副主任作了题为“关于现代财政制度之'现代性'的几点思考”的主旨演讲。他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的角度,全面系统阐述了我国现代财政制度人民性、政治性、法治性和科学性四个特性的内涵和框架体系。他认为,现代财政制度决定于现代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现代财政制度决定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高培勇副院长作了“新中国财政的历史逻辑和时代潮流”主旨演讲。新中国财政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既集中体现在它是政府所从事的所有活动的经济基础,又集中体现在它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天然关联。在公共财政的基础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财政公共化的肩膀上叠加财政现代化,让财政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发挥对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他认为,以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支撑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新时代赋予中国财政的主题,也是新时代中国财政理应担负的使命,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具体体现。



樊丽明校长作了“中国人大预算监督的发展趋向与内在逻辑”主旨演讲。她从监督依据、监督能力和监督效力三个维度梳理了1979年后人大对预算监督的状况,诠释了发展过程中呈现的法制化、专业化、全面化、多元化和信息化五大趋向,并分别从发展改革的动力、目标、路径和策略四方面分析了人大预算监督的内在逻辑。她认为,人大预算监督的目标始终是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科学有效、约束有力的现代财政制度。



曾晓安司长以“我国收入分配结构优化方向与财政政策”为题作主旨演讲。曾晓安司长从理论上阐述收入分配结构优化的方向,提出了改善收入分配政策的对策、方向与措施。他认为,政府必须担负起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和使命。因此,建议维持政府收入的比重,以提升政府调节分配能力;优化企业部门内部收入结构,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将居民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白重恩院长以“经济转型的成效”为题作主旨演讲。他通过分析经济转型中所面临的约束条件和激励机制,提出走出低效率投资陷阱的建议。白重恩对当前经济形势作出判断:贸易摩擦带来的不确定性会影响全球经济。面对不确定性时,投资放缓是可以理解的。当经济增长速度和就业都在合理范围内时,要保持政策稳定性。



吕炜校长以“财政为改革做了什么”为题,就如何认识改革发展历程中财政的作用和贡献进行了主旨演讲。他强调,中央政府始终是改革的根本推动者,中央政府的财政行为和体制安排不是外生给定的。同时,完整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博弈关系是理解中国改革的关键。对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吕炜校长提出了包容性财政框架,即中央政府的财政容忍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并从厘清中央政府在改革与发展中的内在逻辑、揭示分权与竞争的制度空间与实现条件、为非规范财政行为提供一种中国体制下的合理解释等三个层面对包容性财政研究进行了展望。



刘尚希院长作了题为“新中国70年发展的财政逻辑”的主旨演讲。他指出,新中国70年的发展是一个整体,分阶段而连续。财政的作用是无形的,但又是处处存在的,统一的政权、强大的国家、健康的社会都离不开财政。刘尚希院长强调,新中国财政发挥作用的演变逻辑是集权、分权、治权,而推动财政变迁的深层逻辑是公共风险。不同的历史时期公共风险是不同的。改革开放之前,面对新中国能不能站稳的风险,需要财政集权办大事;改革开放之后,经济短缺、国弱民穷是新的风险,需要财政分权调动积极性,解放发展生产力;2012年后,面对内外叠加的风险,就需要约束治理公权,保障民权,走向现代财政。


本次会议是中国财政学会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推动新时代财政理论创新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来自中央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地方财政系统、高等院校、相关企业的代表,及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近400人出席会议。






审稿:程瑜

撰稿:会议宣传报道组

编辑:刘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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