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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S两会热评】张行 黄亦炫 | 保持适度支出强度,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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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合理扩大使用范围。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政府绩效研究中心
助理研究员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金融研究中心
助理研究员
截至2020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28.81万亿元之内,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20.89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46.55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GDP初步核算数101.6万亿元计算,负债率为45.8%,低于国际通行的60%警戒线。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较上年减少1000亿元,首先是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继续保持较大支出规模和稳定的宏观杠杆率,为今后新的风险挑战留出政策空间。其次,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略有减少,既是去年政策效应的持续释放,也有利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工作。一是要持续完善法定债务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坚持项目合格合规,坚持推动有效投资。二是继续防范化解隐形债务风险,要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稳步化解隐形债务存量,完善化解隐形债务的监控机制。三是落实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使用范围,防止形成半吊子工程。四是及时出台规范指引,明确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的程序、范围、时限、信息公开等要求,做好指导工作。五是加强信息公开,以信息公开为抓手,抓好抓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工作,切实防范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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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程瑜 闫晓茗
编辑:刘美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