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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


1月27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系列重要批示指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精神,总结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1月20日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批示,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新的一年里,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扛牢扛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清晰把握判断工作在横向和纵向上的定位和进展,着力防隐患、补短板、争先进。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党迎来百年华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第三个历史决议,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实现,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努力奋进。2021年,也是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历史上极其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的有力指导下,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齐心协力下,我们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开展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政治生态净化“三大整治”,经受了COP15第一阶段会议组织、环境突发事件频发、省委巡视“回头看”政治透视“三大考验”,实现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位、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发现问题“三大突破”,统筹推动了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奋力开创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局面。



会议强调

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殷殷嘱托,落实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要求,把握机遇,乘势而上,致力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让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更加显著。为此,要认真总结2021年砥砺前行的很多做法和经验,更加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守护好云南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在环评审批、监管执法、放管服改革等各方面持续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持守住法律的底线、生态的红线,生态环保督察、环境执法监管要“长牙”“带电”。



会议指出

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党的二十大将胜利召开,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在昆明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只升不降,政治生态自然生态双重净化,群众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更加浓厚”的工作目标,对照“十四五”目标时序进度,稳中求进、统筹兼顾,保持污染防治攻坚力度和势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着力抓实以下七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以落实规划为牵引,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全面推进部省合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协同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二是以问题整改为要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完善督察体制机制、高标准推进整改;


三是以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治理;


四是以执法监督为手段,持续推进防风险排隐患解民忧,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强化环境应急联防联控和处置、强化辐射环境监管;


五是以细之又细为遵循,认真筹备COP15第二阶段会议,拓展COP15会议成果、大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


六是以智慧环保和队伍能力建设为支撑,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宣教能力建设、加强环境交流合作、做好财务资金保障、强化科技支撑;


七是以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为抓手,用优异的工作成效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会上,昭通市、红河州、西双版纳州、文山州、德宏州、迪庆州生态环境局作了会议交流发言。其他10州、市生态环境局作了书面交流。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主持,厅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督察员在省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分局局长,省厅驻各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同志在州市局分会场参加会议。


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编辑 | 宁珏

审核 | 李茜 马冉奚

联系(投稿)邮箱 | 8789822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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