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其他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12月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2022年12月15日
其他

典型案例 | 临沧市沧源县金江水泥公司长期违法“任性”开采 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管层层“放水”

2022年11月,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沧源县云南金江沧源水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水泥”)长期“任性”“大开挖、大破坏”,违法违规开采石灰岩矿。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层层“放水”,审批层层违法违规,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一、基本情况白塔山位于澜沧江重要支流小黑江上游南碧河南岸,是沧源县生态红线划定范围,国家级公益林重要分布地。金江水泥属于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自2010年以来在白塔山建厂开矿,违法开采石灰岩矿200余万吨,违法占用耕地283.61亩,违法使用林地254.18亩,毁坏林地152.23亩。金江水泥水泥生产线与白塔山石灰岩矿山二、主要问题(一)长期非法侵占林地,严重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督察发现,金江水泥使用林地手续不全、长期非法占用林地采矿。该公司于2014年7月获得两年林地临时使用权,到期后至今仍长期违法违规侵占林地254.18亩,同时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不顾矿山坡陡、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野蛮开采,大面积毁坏矿山下方林地152.23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5.63亩,白塔山“伤疤”触目惊心。采区下方国家级公益林大面毁坏(二)长期“批东采西”违法开采,国有矿产资源流失严重督察发现,2014年至今,金江水泥矿山开采过程变形走样,超范围开采,长期以修建开采道路和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之名,行开采石灰岩之实,在矿权范围外大面积、大范围开采石灰岩矿200余万吨,国有矿产资源流失严重。矿山环评、林地许可、采矿许可范围(三)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层层“放水”,层层违法违规审批沧源县自然资源部门针对金江水泥建设生产过程中未批先建、边报边建、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土地等违法行为,仅作出两次行政处罚。督察同时发现,沧源自然资源部门在执法处罚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刑,在2014年对该公司非法占用耕地182.62亩罚款60.87万元。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应将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但沧源县自然资源部门仅建议按自由裁量权最低限(10元/平方米)报请县人民政府进行处罚。县人民政府不仅不制止,反而知法违法,无下限地自由裁量,以常务会议的名义同意再减半(5元/平方米)处罚,并明确“不对公司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2017年沧源县自然资源部门,错上加错,更以2元/平方米对该公司第二次违法占用耕地100.99亩罚款13.4654万元。2016年9月金江水泥林地许可证到期后,沧源县林草部门不予受理该林地报件,但在2021年6月明知该公司违法使用林地不符合林地审批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依然通过采矿权联勘联审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相关要求,金江水泥采矿证到期后属于不允许再次延期范围,但是2021年5月,沧源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组织县自然资源、林草、交通运输部门召开金江水泥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研讨专题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延续矿权。对于采矿权联勘联审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临沧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办理相关手续。三、原因分析沧源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中“建设好美丽家园”的殷殷嘱托领悟不深入、贯彻不彻底,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相关职能部门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作风敷衍,与省委、省政府“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精神相悖。金江水泥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重缺位,长期违法违规“任性”开采,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供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编辑
2022年12月10日
其他

典型案例 |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不力

2022年11月,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时发现,迪庆州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水污染问题突出,水质下降趋势严重。一、基本情况纳帕海位于香格里拉市,属省级自然保护区,高原季节性湖泊、沼泽化草甸湿地,黑颈鹤、黑鹳等候鸟越冬栖息地,2004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是云南省低纬度高海拔最具代表性的季节性湖沼湿地,主要补水为纳赤河、奶子河、打浪河等河流。二、主要问题省控断面纳帕海水质长期未达到Ⅲ类水功能区划要求,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就指出纳帕海水质下降的问题,省级有关部门也多次指出,但香格里拉市却未能引起足够重视,虽经多年整治,水质下降趋势仍然未能有效遏制。督察发现,纳帕海2021年、2022年年均水质为Ⅳ类,尤其是2022年8月水质恶化为劣Ⅴ类,9月为Ⅴ类,局部多次出现“蓝藻”“水华”现象,水质持续恶化,形势十分严峻。
2022年12月9日
其他

典型案例 | 大理州祥云县部门推诿扯皮监管缺失 水源地流域治污设施长期空转

2022年11月,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时发现,大理州祥云县祥城镇象鼻庄和小官村2座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空转,生活污水直排,群众反映强烈。一、基本情况小官村水库位于祥云县祥城镇,水库汇水面积88平方公里,水域面积0.61平方公里,总库容1091万立方米,是祥云县城的主要饮用水源,年平均供水量780万立方米。2015年9月,祥云县在小官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象鼻庄和小官村投资514.5万元,建设日处理规模分别为100立方米、5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各1座,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0785米,修建污水检查井509座。督察发现,2座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空转,生活污水直排污染环境,威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图1
2022年12月8日
其他

典型案例 | 保山市施甸县城区生活污水系统治理不力,污水处理厂沦为“摆设”

2022年11月,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施甸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普遍,污水处理厂常年处理低浓度生活污水,“清水进、清水出”成为常态,污水处理厂沦为“摆设”。一、基本情况施甸县建有1座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2012年9月运行,2021年5月完成提标改造,目前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主要接纳甸阳镇、仁和镇区域内生活污水。二、存在问题(一)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短板明显《施甸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2019
2022年12月7日
其他

典型案例 | 玉溪市元江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环境问题突出

2022年11月,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元江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环境问题突出。一、基本情况元江县位于红河水系元江上游,县城人口约7万人,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70余吨。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健康的有效举措。2012年4月,元江县在栖霞后山新建80
2022年12月6日
其他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七批)

一年来,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认真组织编写、发布、报送典型案例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教育、政策导向、规范执法、执法警示作用;至11月中旬,共发布典型案例六批39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即将收官、进入考核评比阶段之际,全省各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报送典型案例工作仍然热情高涨、力度不减。为了激励工作干劲,充分展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风采,我厅再次筛选出十一个典型案例,主要涵盖了疑难案件辨析、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和非现场监管方式探索等内容,充分展示了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现决定向社会公开予以发布。典型案例之一跨境转移“废菜叶”
2022年11月25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集体政治生日”暨第五次警示教育大会

11月23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集体政治生日”暨第五次警示教育大会,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沙万祥以“从身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
2022年11月24日
其他

视频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袁国林率队做客《金色热线》

11月23日中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袁国林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就听众、网友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解答一起来看是否有您关心、关注的内容来源:七彩云端编辑
2022年11月24日
其他

我省4个地区、2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

2022年11月19日,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昌年会上,我省临沧市、迪庆藏族自治州、绥江县获生态环境部授牌命名为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景东彝族自治县获生态环境部授牌命名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获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为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李铁、昆明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杨洪福获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为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昆明市森林消防支队获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为“2020-2021
2022年11月22日
其他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六批)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权益,2020年12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途径、适用范围、奖励标准、资金保障作了专门规定,为生态环境部门依靠公众、依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举报奖励制度建设、落实过程中,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群众举报,集中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奖励了一批举报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各州(市)报送的案例中,省生态环境厅筛选出五个通过群众举报查办的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了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强化监管,努力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现公开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之一强化导向引领
2022年11月21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杨春明率队至丽江市调研监测能力建设工作

为聚力解决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问题,大力推进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支撑水平提升,2022年11月17日至18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杨春明率队到丽江市调研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调研组考察了丽江市玉龙县、古城区、永胜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和省厅驻丽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调研座谈,听取了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和省厅驻丽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关于市、县(区)监测工作状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等方面的汇报,同时征求大家对省厅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调研中提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特别是监测站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面貌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时代任务的完成当好铁军先锋队。环境监测的基础关键还在州(市)和县(市、区)监测站,必须有所作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实际深入落实国家“十四五”目标任务。省厅驻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也是各州市的“中心站”,要充分发挥技术指导支持,更合理更高效利用优势资源,切实提高对县(市、区)监测站的技术支持、技术监督、技术服务。期间,调研组还对丽江市永胜县智慧程海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了考察,并就智慧程海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供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编辑
2022年11月19日
其他

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2022年11月7日全面启动。组建5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玉溪市、保山市、大理州、迪庆州、临沧市等5个州(市)开展为期约15天的督察进驻工作,具体如下:第一组:玉溪市组长李新平,副组长袁国林;第二组:保山市组长李思明,副组长曹永恒;第三组:大理州组长孙耕耘,副组长杨永宏;第四组:迪庆州组长苏红军,副组长李国墅;第五组:临沧市组长丁艳波,副组长阿泽新。督察组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情况,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担当作为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察中,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严肃纪律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要求。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具体如下:第一组玉溪市专门值班电话:0877-2698039(时间为每天8:00-20:00),专门邮政邮箱:云南省玉溪市A341号邮政专用信箱;第二组保山市专门值班电话:0875-2122400(时间为每天8:00-20:00),专门邮政邮箱:云南省保山市A428号邮政专用信箱;第三组大理州专门值班电话:0872-2388292(时间为每天8:00-20:00)专门邮政邮箱:云南省大理州A416号邮政专用信箱第四组迪庆州专门值班电话:0887-3088138(时间为每天8:00-20:00)专门邮政邮箱:迪庆州A316号邮政专用信箱供稿: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
2022年11月8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其他

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现场会在楚雄牟定顺利召开

11月4日,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现场会在楚雄州牟定县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部署了下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参会代表实地参观了牟定县牌坊村资源化利用、丫口村小型一体化设备处理和铜厂箐村纳管治理共3种模式,治理效果明显。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发言,牟定县、弥渡县等作了交流发言。会议指出农村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场硬仗,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这场硬仗的主战场。近年来,云南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聚焦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坚持以用促治方针,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形成一批符合地方实际的低成本、易维护、效果好、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模式,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会议指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起步晚、底子薄、欠账多,与国家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的标准,与省委、省政府绿美云南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仍然低于全国和西部地区平均水平。部分地方治理思路还停留在照搬套用城镇污水处理模式,与农村厕所革命、生态和农业用水统筹不足,治理水平有待提高。已建成处理设施由于缺乏管护机制,“建得起、管不起”导致的设施设备“晒太阳”现象仍然存在。会议强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一系统工程。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关键重点,着力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要以县域专项规划、村庄规划为引领,以整县打包、梯次推进的方式,优化、细化、实化治理方案,扩大行政村整治覆盖率。要坚持摸清底数、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分类施策、多方融资、长效管护。对于临近城镇污水管网,可以考虑将农村生活污水接入管网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于“九湖”和赤水河等重点流域和环境敏感区域,污水治理方式以环湖或连片纳管收集集中处理为主。对于大部分农村地区,要充分考虑将污水治理与农业、林业和生态用水、用肥相结合,采取集中式化粪池、湿地、氧化塘等处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将水、肥资源就地就近用于农林生产和景观绿化,降低成本,方便维护,提升效益,实现多赢。各地各部门要协同发力,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典型引路法,真抓实干,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地落实见成效。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编辑
2022年11月8日
其他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五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3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具体措施等重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根据指导意见,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突出重点、统筹谋划,积极探索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集中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各州(市)报送的案例中,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筛选出十三个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了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执法新机制、全面推广非现场监管新模式,努力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现公开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之一以非现场执法方式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执法案例提供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办案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案件承办人:乔杨青25140015068
2022年11月7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杨春明率队到省厅驻德宏州监测站开展监测能力调研

2022年10月26日下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杨春明率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正高级工程师施择等人到省厅驻德宏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调研。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新等陪同调研。调研组在实地查看省厅驻德宏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硬件设备设施及实验室环境安全情况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听取垂改后人、财、物等基本保障情况及单位运行现状汇报,详细询问目前存在的短板及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等。并就如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切实做好环保垂改“后半篇”文章提出了要求和期望。调研组指出,面对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驻州(市)监测站要提升政治站位,主动作为适应新要求,在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振奋精神,认真组织完成相关目标任务,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好步、开好局;二是要规范管理,严格各项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快速适应角色转变,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三是要进一步统筹并引领好全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切实发挥我站作为全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中心的作用,服务、支撑好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是要加强管党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化使命担当,将各项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系统内风清气正;五是要强化自动站数据审核、分析研判,做好预警预报,在用活数据上下功夫,发挥出监测数据应有的作用。最后,杨春明同志与站领导班子开展了廉政谈话。供稿:省生态环境厅驻德宏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编辑
2022年10月28日
其他

图文实录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周鑫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我厅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陈玉松先生;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王小飞先生。今天参加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的朋友们。欢迎大家!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内容:一是请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陈玉松先生介绍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相关情况;二是回答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下面,我们依次进行。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陈玉松先生作介绍。有请!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陈玉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本年度工作安排,今天举行2022年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发布的内容主要是2022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今年,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决策部署,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落实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主动做好服务并重,取得阶段性成效。一、聚焦重点强监管,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中心任务,开展执法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持续打造“绿剑云南”行动品牌为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发现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锻炼队伍能力水平,2022年,我们持续深入开展“绿剑云南”行动。着力加强事前统筹,聚焦重点区域,统筹部门力量,强化清单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明确工作重点。着力加强事中督导,精准深入检查,规范问题分类,实行移交分级,强化结果运用,共检查各类企业(单位)2809家,发现存在问题1694家,其中涉嫌环境违法337家,问题总数4239个,清单式移交有关州市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整改或查处。着力加强事后问效,建立调度机制,形成工作闭环,推进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截至2022年9月30日,问题整改完成2195个,立案查处145家,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全省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得到跨越式提升。通过连续2年的工作,带动昆明等10余州(市)开展“绿剑”行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成功打造了“绿剑”行动品牌。(二)深入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领域违法犯罪按照国家三部委安排部署,我省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我们紧盯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全链条,紧盯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等自动监测领域,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合力打击,对疑难复杂案件实施挂牌督办、专案专办、提前介入、同步调查,切实做到追踪溯源和提升精准打击能力。截至目前,我省共查办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和犯罪案件共53起,自动监测环境违法案件3起。通过“双打”专项行动,有效斩断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链条,严惩了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狠狠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此类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三)实施赤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维护长江流域水生态安全,推动流域环境质量改善,我们持续开展赤水河流域(云南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聚焦“查、测、溯、治”工作重点,以全面排查为基础,监测数据为支撑,精准溯源为关键,因地施策为核心,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赤水河流域(云南段)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874个,其中干流164个,支流710个。截至目前,干流排污口已完成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现处于整治阶段,对需要整治的88个排污口已完成整治60个,其余的正在有序推进;支流排污口已完成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现处于“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阶段,拟通过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方式推进整治。通过排查整治,赤水河流域(云南段)散点排污、超标排污、乱排乱倒污染物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生态环境意识得到有效提升,优良水体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四)强化企业排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为确保全省生态环境安全,杜绝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2022年,我们聚焦企业排污风险隐患,突出焦化行业这个重点,紧盯七大行业,落实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自查、州市普查、省级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省共排查企业529家,问题企业306家、问题数573个。截至目前,277家企业、541个问题完成整治,其余问题正按时序推进。我们建立“清单管理、定期调度、挂账销号、见底清零”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州市按时、按质、按量彻底整治到位,坚决把生态环境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五)开展线性工程专项排查整治围绕我省线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三同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线性工程暨重大产业项目生态环境破坏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我省2017年以来线性工程和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审批落实情况、施工期生态环境破坏、“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先建后补”等违法问题、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落实生态环保措施生态修复等情况,按照“县区全面排查、州市重点核查、省级精准抽查”的方式,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共排查重大投资项目1525个,其中15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未批先建”违法问题,其余重点问题的排查正在有序推进。我们及时将排查发现问题清单反馈给州市人民政府,同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整治主体和整治时限、整治要求,建立工作调度、跟踪问效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着力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破坏修复不到位,修复滞后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全省严格执法监管,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56起,罚款1.87亿元。办理涉及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刑事拘留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45起,其中责令14家企业限产停产,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通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依法审慎包容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逃避监管、偷排偷放等恶意情形,彰显了生态环境法治,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优化方式提效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云南高质量跨域式发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强化宣传引导,主动做好服务。(一)推行“六项机制”为主动高效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践行生态环境执法是主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主业的“双重定位”,我们创新提出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推行事前宣传、事前提醒、事发预警、执法督办、验收销号、回头检查“六项机制”,并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积极实践。“六项机制”注重预防为主、惩教结合,注重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注重主动服务、工作闭环,努力做到执法有温度、处罚有力度。同时,向社会发布《致全省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生产经营者的一封守法公开信》,列举了常见的七种环境违法行为,提醒行政相对人予以关注,得到了社会和企业广泛好评,成为我厅微信公众号年度热度信息之一。推行“六项机制”是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具体体现,也是提升企业守法意识的内在需求,更是主动高效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探索。(二)实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们不断推进正面清单制度化和常态化。规范正面清单管理,制定出台管理制度,重点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等企业优先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按第三季度统计,我省共有76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采取差异化执法监管,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采取非现场执法监管,特殊情况严格把关后实施现场监管,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审慎包容执法,今年以来,对省内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2291家(次),帮扶923家(次),减免处罚20家(次)。实施正面清单动态调整,严格对照标准和条件,在日常执法监管中,对不满足条件的移除正面清单,今年以来,共有36家企业被移除正面清单。通过正面清单的落实,有效引导形成企业自觉守法与强化执法监管并重的良性互动局面,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执法检查次数,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三)拓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逐步从传统的现场执法模式向数据驱动的非现场执法模式转变,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非现场执法意识不断深化,依托现代化监管载体,精准高效发现问题线索,向科技借力,以合力促效,非现场执法已成为日常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和重要方式,结合云南实际,初步形成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相辅相成的监管格局。以9月份为例,借助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和排污许可管理系统非现场巡查,发现问题线索1254条,占全省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总数的36%。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采取提醒函、预警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及时进行核查处置,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开展环境问题的纠错整改,形成非现场发现问题线索、推进问题整改的工作闭环。非现场执法方式有力提升了发现问题的能力,拓展了发现问题的渠道,扩充了解决问题的方式,提高了执法监管的效能。(四)加大执法普法帮扶力度为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行政相对人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执法机构大力开展“以案释法”“送法入企”活动。制定印发了执法普法和典型案例管理等制度,规范了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普法和典型案例的收集、报送、发布工作,落实行政机关执法普法责任,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新闻媒体分三批公开发布了15个典型案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震慑教育、政策导向、规范执法、执法警示作用。全省生态环境机构将执法普法纳入执法监管全过程,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环境守法培训和重点帮扶,不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昆明市制定出台了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执法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13条措施,率先在全省建立“企业环保服务局长接待日”和“法治进企业月宣传制度”,收到良好的效果。(五)大力推进执法监管服务一线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的有关规定,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围绕统筹安全与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把基层和一线作为服务发展和执法监管的主战场,带着目标任务、问题清单到基层单位、重点园区、项目一线现场办公,在现场发现解决问题、指导帮助整改、检验整改质效。今年下半年,围绕“七个聚焦”工作重点,全省各级执法机构上下联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帮扶,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切实掌握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现状,摸清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底数,督促完成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任务,指导解决执法监管重点难点问题,提升基层执法监管效能,督促指导企业完成问题整改,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截至目前,省级已对9个州市开展了防风险、抓安全、保稳定监督帮扶,下一步,将继续落实“一线工作法”,不断巩固扩大工作成效。三、强化建设夯基石,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大力开展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监管能力。(一)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为目标,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省级顶层设计、制度建立、体系完善、机制创新。结合云南实际,今年以来我们陆续制定发布了区域交叉执法检查、专案查办、部门协调联动、第三方辅助执法、轻微违法免罚等20项制度和规定。我厅与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与公安厅共同发布生态环境联动执法联勤等制度,有效填补了我省行刑衔接工作短板。发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下一步我们还将按照“健全一批、完善一批、见效一批”的思路,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制度,助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有效完善和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执行力。(二)强化执法练兵,提升执法效能为提升人员岗位技能,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队伍履职能力,2022年,我们在全省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实行“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突出“实训、实战、实效”。着力深化思想认识,把执法大练兵活动当做一项统领性、全局性、贯穿性的工作来抓,成立了执法大练兵活动作战指挥部,定期评估通报州、市活动进展,开展“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帮扶,全省活动有了明显起色。着力加强工作统筹,将执法大练兵活动与“绿剑云南”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补齐制度机制建设、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典型案例发布、案件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着力激发队伍活力,高标准、高规格举办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6家单位和18名个人进行了表彰,这是我省首次举办此类活动。活动的成功举办,有效推进了执法大练兵活动走深走实,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提振了队伍的“精、气、神”,成效十分明显。(三)强化能力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全面统一着装,截至10月底,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着装实现全覆盖,队伍形象和风貌为之一新,标志着我省执法规范化、正规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加大培训力度,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均参与了新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培训考试,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对我省执法人员开展一次国家级岗位培训,按计划组织开展了执法岗位培训和案卷质量评查培训,我省执法人员培训机制不断完善,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加强装备配备,按照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通过两年5300多万执法能力建设资金的支持,全省执法装备基本满足一线执法人员需求。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升级移动执法系统,建立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拓展移动执法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的应用对接,完善移动执法系统功能,强化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不断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以上通报完毕!
2022年10月28日
其他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四批)

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教育、政策导向、规范执法、执法警示作用,是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重要举措。在各州(市)近期报送的案例中,省生态环境厅筛选出六个典型案例,内容涵盖了打击跨省转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柔性执法理念、非现场监管方式探索,以及违法主体认定等执法热难点问题辨析等,充分展示了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现公开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之一
2022年10月28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9次厅长办公会议

10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主持召开2022年第9次厅长办公会议。听取厅机关各处室、部分直属单位负责人汇报2023年工作打算。会议要求,要运用好2022年的工作成果,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找准定位,科学谋划2023年工作目标任务,争取做出成效、做出亮点;要履职尽责,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形成合力,持之以恒地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编辑
2022年10月19日
其他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到大理州、楚雄州调研

10月12日至14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大理州、楚雄州部分村镇实地调研。在大理州云龙县永安村、诺邓古村、双龙村,马永福看望了所有在岗的7名驻村工作队员,详细了解了农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存在的困难问题。马永福充分肯定驻村工作队员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所做出的努力,勉励大家再接再厉,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在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中有所作为,更好地发挥乡村振兴生力军作用。马永福指出,乡村振兴要重点抓好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要发挥农村的生态优势,念好“山字经”,打好“绿色牌”“生态牌”,种植业要结合目前“一县一业”肉牛养殖的推广,努力实现绿色种养循环。要依靠“小手牵大手”、学生带动家长、年轻人带动老年人,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和村规民约的作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大理州云龙县、剑川县和楚雄州牟定县,马永福实地察看了部分乡镇、村庄和农户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马永福强调,要深刻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在设施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地方实际,选择最适合的处理模式、最经济的工艺设备,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用、管理有序、治理有效,高质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帮扶指导,切实发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环境效益。马永福还前往大理州云龙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金鸡桥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相关企业尾矿库渗滤液处理站等点位,实地查看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及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工作开展情况。马永福强调,重金属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马永福要求,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合法生产;兰坪县、云龙县要进一步强化沘江流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有效排查管控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源头;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单位要做好帮扶指导和技术支撑;各部门各层级协调联动,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编辑
2022年10月19日
其他

云南九城市出台“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一城一策”高标准打造无废新城

近日,云南省列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市以及参照建设的楚雄州、丽江市、蒙自市、河口县9个城市人民政府相继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9城市立足自然条件、发展阶段、城市功能定位特点,因地制宜,“一城一策”,共同绘就“无废”蓝图,标志着云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无废新城未来可期。昆明市到2022年底,建立健全“无废城市”管理、协调和宣传机制,全面启动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推进固体废物与水、大气、土壤协同治理,提升城乡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农业固体废弃物治理水平。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基本形成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有效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方案》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五大领域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提出六个方面工作任务,设定44项指标,包括25项必选指标、17项可选指标及2项自选指标。《方案》结合昆明市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实现固体废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提出:一是推进邮件快件包装绿色转型试点;二是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三是持续开展滇池等江河湖库清漂专项行动。玉溪市结合市域特征重点打造搭建高新区微能源网、云南绿色钢城、“三湖流域”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三湖流域”厨余协调处置、玉溪新能源产业电池和贵金属基地五张亮点牌,从工业、农业、生活等五大固废领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到2023年底,“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市场体系及监管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建成一批绿色生产项目,初步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源头控制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总量增长速度;稳步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全面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建设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提升危险废物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强化“无废城市”理念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到2025年底,“无废城市”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及监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工业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进一步下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农业废弃物处置稳步高位运行;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融合,不断提升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水平;区域处置设施缺口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管”;总结凝练“无废城市”建设成果。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五大领域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制定六个方面工作任务,设置55项指标,含必选指标25项,可选指标21项,增设特色指标9项。普洱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打造“绿色生活创建”的普洱示范。一是夯实种植端、发力加工端和销售端,通过建立咖啡病虫害绿色防治体系、提高咖啡副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等方式推进咖啡产业全链条“减废”。二是打造“无废边境线”。分别从边境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国门文化宣传三个维度打造“无废边境线”。到2023年,初步构建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基本理顺固体废物管理体制,建立普洱市“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以减废降碳为主要抓手,积极推行主要行业的绿色发展模式,发展培育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业,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水平有效提升、危险废物有效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推动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绿色供应链建设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固体废物管理经验做法。到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比例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区域处置设施缺口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形成普洱市“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和经验。《方案》围绕五大领域及四大体系,提出八个方面工作任务:一是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低碳带动农业绿色转型;二是提高林木资源利用效率,发展生态林业循环经济;三是提高林木资源利用效率,发展生态林业循环经济;四是完善生活领域固体废物体系,做靓城市“高颜值”;五是筑绿色低碳人居,提升城市“高品质”;六是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筑牢安全防线;七是打造“无废”窗口,厚植“无废”文化;八是建设全域“无废城市”体系,筑牢绿色基底;普洱市“无废城市”建设共设定50项指标,包括25项必选指标、21项可选指标及4项自选指标。西双版纳州以建设世界旅游名城为工作总纲领,把创建“无废城市”与生态文明州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重要工作有机结合,医疗废物及涉疫生活垃圾安全处置、垃圾分类有效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等重点领域齐头并进,创建和打造城市“无废”旅游示范区。结合“世界旅游名城”的发展定位,推进绿色旅游,探索“象往版纳-那里无废”旅游新模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无废城市”理念深入贯彻到经济社会各领域,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基本健全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无废城市”初步建成。《方案》围绕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四大领域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提出七个方面工作任务,设置52项指标,其中8项西双版纳特色指标,全面推进西双版纳州“无废城市”建设。楚雄州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五大领域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提出六个方面工作任务,一是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二是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三是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四是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五是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六是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通过牟定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的建设引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到2025年,实现牟定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资源利用率达75%;全面推动铅蓄电池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逐步提高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回收率;加强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绿色饭店的创建;打造“无废城市”建设亮点特色模式。实现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比例明显提高,区域处置能力缺口基本补齐,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全面提高,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丽江市结合“三个定位”目标,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战略、长江经济带战略等多项国家发展战略。依托独特的民族文化和自然资源,结合自身基础条件及优势,开展特色“无废景区”、“无废乡村”、“无废商圈”等“无废细胞”示范建设;推动城市生产生活模式绿色转型,绿色旅游建设;充分利用丽江优质风电及太阳能资源,大力发展绿色载能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能;全面推动煤炭产业绿色发展,推广煤矸石“两山”转型。到2023年,基本理顺固体废物管理体制,建立“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在五大领域开展固体废物治理试点建设,补齐短板项目基本初见雏形,初步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协同机制、区域联动机制和利用处置设施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到2025年年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和比例进一步提升,区域处置设施缺口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管”;“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方案》共设置53项指标,含必选指标25项,可选指标23项,增设特色指标5项。大理市围绕“建设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发展目标,形成旅游和常住人口的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促进城市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实现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助推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领域,提出六个方面工作任务:一是坚持生态立市,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打造绿色“无废”文旅;二是坚持高原特色,推行现代农业生态,促进农业废弃物高值利用;三是坚持绿色发展,构建绿色现代工业体系,探索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四是坚持生态宜居,推进城乡环卫一体,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五是坚持精细管理,健全收运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六是坚持共治共享,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强化全过程智能监管。重点打造苍山洱海“无废文旅”,擦亮“风花雪月”名片;紧扣洱海保护与发展主题,推广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的“顺丰洱海”模式;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抢占“无废零碳”工厂建设“新高地”;助力国际旅游城市建设,下好生活垃圾协同利用“先手棋”;联通“天空地水”数字平台,打造固废综合管理的城市大脑体系。蒙自市结合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着力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从根本上解决固体废物的环境问题。重点以州市行政中心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开展试点实施。探索适宜的污水处理污泥、餐厨垃圾、采矿废渣、工业废渣等资源化利用路径,针对农业种植类废弃尾菜提出循环利用要求。开展“无废矿山”“无废园区”建设,进一步扩大“无废细胞”建设面。到2025年底,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无废城市”初步建成。《方案》明确七个方面工作任务,设置43项指标,其中25项必选指标、17项可选指标、1项自选指标。河口县以河口口岸为突破口,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示范项目,探索符合河口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为基础,发展绿色跨境贸易,建设“无废自贸城”;以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门户和窗口为契机,围绕越南街等异域风情旅游区打造“无废跨境旅游城”,提升国门口岸形象。到2025年,河口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全面建成,热区农业废弃物高效循环利用、边境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稳步推进、固体废物转移入境得到全面控制、跨境旅游绿色产业稳中向好。初步形成“无废国门口岸”建设的“河口模式”,为推动实现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重要贡献。《方案》围绕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及口岸跨境转入固体废物等领域及制度体系建设,提出六个方面工作任务,设置了43项指标,其中2项特色指标,全面推进河口县“无废城市”建设。什么是“无废城市”?“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昆明盘龙区打造云南省首个“无废街道”今年初,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罗丰社区鑫世界小区多了一座小玻璃房子——“固废兑换银行”。废纸、饮料瓶、金属、织物等固体废弃物都可以在这里存放。第三方专业公司工作人员会定期到“固废兑换银行”对固体废弃物称重、按类别单价回收,然后通过微信小程序付费给居民。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编辑
2022年10月17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38次厅党组(扩大)会议

2022年10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38次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精神,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及近期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精神,通报省纪委有关违纪案件,研究我厅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10月16上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系统擘画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彰显了百年大党复兴图强的坚定意志、引领时代的责任担当、人民至上的宗旨情怀,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宣言,是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的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纲领性文献。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邃、目标清晰、突出重点、站位高远,是一个举旗定向、兴党强国,守正创新、继往开来,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好报告。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部分领导干部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进行了交流。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近期重要会议和活动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职能职责,抓实抓好抓细各项工作,确保涉及我厅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任务圆满完成。要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实五项制度、八个紧盯、七个防范,坚持责任具体化、排查常态化、防范精准化,把保安全保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要做好信访维稳、防灾抗灾、疫情防控等工作。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会议指出省纪委有关违纪案件的通报,既是一次警示教育,同时也是一种党纪党规的学习。要按照省纪委关于“一把手”的要求严格执行,要通过警示不断检视我们自身的工作,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编辑
2022年10月17日
其他

速览!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十大报告中这样说

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2022年10月16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复查验收会

2022年10月1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复查验收会。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沙万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5家单位汇报了整改情况,台账资料查阅组通报台账资料查阅情况。针对各单位整改情况,会议认为5家整改单位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管用,整改成效明显;完善了制度机制,巩固了整改成效;直属机关纪委督促作用发挥明显,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有力。沙万祥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整改认真有效,整改成效明显,取得阶段性成果,要按照“吃教训、长记性、受教育、促工作”的要求,持续抓好巩固提高,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沙万祥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勇于担当作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供稿: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行政体制与人事处)编辑
2022年10月12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成功举办“云南生态环境这十年”演讲比赛

10月1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在昆明成功举办“云南生态环境这十年”演讲比赛。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出席活动并致辞。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沙万祥,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李国墅为获奖选手颁发了荣誉证书。马永福在致辞中指出这次演讲比赛是在全国上下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云南生态环境这十年”系列宣传活动之一,旨在充分展示全省生态环境铁军风采,激励全省生态环境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奋斗、砥砺前行,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以优异的作风和行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取得新成效,切实服务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大局,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绿美云南作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本次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全省16个州(市)生态环境局共推选23名选手参加初赛比拼,共有12名选手脱颖而出进入决赛同台竞技。决赛场上,12位选手结合自己的工作和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深刻理解及感悟,以“从山而来
2022年10月12日
其他

我省拟出台地方立法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近日,《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这是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我省制定的又一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垃圾收集清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连,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对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工作实践中,我省固体废物种类多、生产量大、利用处置率较低、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通过制定出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将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经验在制度层面予以固化,细化补充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十分必要。”省司法厅负责人在作《条例(草案)》说明时表示。《条例(草案)》共11章79条,内容包括总则、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及附则。《条例(草案)》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县级以上政府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职责,明确了乡镇、街道的具体职责;明确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明确政府、部门之间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设施共建共享、信息互通和联动执法。《条例(草案)》按照工业、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分类,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处置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完善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规定由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落实危险废物鉴别主体责任,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以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和污染防治义务,并对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应急处置体系以及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严格落实法律责任,需要加强各方监督。”审议《条例(草案)》时,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家提出,为进一步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建议增加人大监督内容。经研究,《条例(草案)》在修改稿中增加了相关内容,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将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据悉,《条例(草案)》经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将再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来源:云南日报编辑
2022年10月12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九次集中学习

2022年9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九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是一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领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的纲领性文献;是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所作的极其重要的政治动员、思想武装和理论指导;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会议指出要强化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环境和机遇挑战;准确把握过去五年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准确把握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和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会议要求要高位统筹推进,抓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学习领会。要按照王宁书记“五个带头”要求,切实把讲话精神转化为做好生态环境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强化宣传贯彻,掀起学习热潮。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在生态环境系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积极营造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部分厅党组成员围绕本次专题学习的主题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编辑
2022年9月30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推进专题会议

9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乡村振兴帮扶专题推进会,听取厅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有关事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天喜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厅二级巡视员张伽斌同志,厅有关处室、单位相关同志及驻双龙村第一书记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会议指出接续做好乡村振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要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实际,扩宽思路,开展工作。各业务处室要提前介入,了解云龙县各项目进展情况。一是在双龙村原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提升、完善、改造工作;二是围绕沘江流域或云龙县其他重点乡镇的农村污水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批、分需予以支持;三是在工业固废治理方面,按照“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完善程序、有效整改、管控风险、实现销号,重点关注白石镇中和实业公司重金属渣库治理情况。同时要引导市场化推进,让一些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加入到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工作中来。会议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切实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脱贫不脱钩、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继续做好挂联帮扶,延续帮扶的新内涵,对帮扶工作的内容重点、帮扶形式做适时调整改进,拓宽眼界、思路。二是结合实际、用心用情,一如既往帮扶支持。结合云龙县生态环境污染保护方面的需求,围绕行业管理、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立项指导、资金筹措、工作统筹等进行帮扶,倾心尽力解决问题。三是认真落实好当前制定的各项帮扶措施。当前围绕云龙县白石镇的有关申报项目,将项目清单化、具体化,重点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工程建设等,后续将放眼云龙县其他各乡镇,帮助推动生态振兴、环境整治示范村工作。会议强调积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的同时,也要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关心关怀与支持、定期谈心谈话,做好派驻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供稿: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行政体制与人事处)编辑
2022年9月29日
其他

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执法执勤车辆标识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文要求统一生态环境执法标识。生态环境执法标识采用圆形轮廓,基础色选用蓝色系。图形核心元素与生态环境制式服装臂章保持一致,其中盾牌寓意执法庄严、公正;内置图形为山水、松枝,山与水为中国象形文字的图案简化,寓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松枝寓意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品质。标识图案用中文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执法”,并配以英文注释。
2022年9月29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的通知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公告2019年第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委改革办重点协调推进的专项改革及集成型改革清单〉的通知》(云改办发〔2022〕3号)等规定,为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我厅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进行了调整,形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除生态环境部审批权限以外,列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进步、污染防治技术发展、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目录》实际实施情况,结合各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承接能力,适时对《目录》开展动态评估调整并公布实施。二、除生态环境部审批权限以外,未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三、在部分州(市)探索开展单个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省生态环境厅可以将省级审批的单个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调整至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一是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依法依规审批;二是州(市)人民政府做出监督审批部门依法依规审批、确保项目建设后区域环境质量不降低、生态功能不退化的承诺;三是属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四是具有绿色低碳示范意义;五是具有专门的环评技术评估机构。审批主体的变更、调整由省生态环境厅在政府网站公开。四、下级环评审批部门超越审批权限、违反审批程序作出的审批决定,上级环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撤销或责令撤销,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发生重大变动的,按调整后的分级审批权限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及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其他文件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2022年9月26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36次厅党组(扩大)会议

2022年9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36次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的重要回信精神,研究我厅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和近期安全生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听取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近期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精神及徐令义、王宁同志在省委常委班子汲取黄毅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我厅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各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有关指标完成情况和2022年指标计划、2023年部门预算省本级项目计划、政府采购项目拨款计划,听取近期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舆情情况汇报,研究应对处置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上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好人”的内涵。大力营造学习好人、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排查全省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压实各级责任,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精准督导,对重大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加强事故的预报和监测,对失职渎职的行为严肃追责。要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应急预案,力戒形式主义,完善制度执行情况。优化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会议要求要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要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近期重要会议和活动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职能职责,细化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徐令义、王宁同志在省委常委班子汲取黄毅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加强家风建设,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做到自身净、自身硬。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编辑
2022年9月23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八次集中学习

2022年9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八次集中学习。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深入推进《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自觉履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被监督义务,落实同级监督和下级“一把手”监督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主持本次学习,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沙万祥讲话,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天喜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座谈推进会主要精神。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大意义。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具体制度安排、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彰显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工作政治决心的最佳展现。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核心内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重点是落实“五个强化”。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是“七个制度”。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是“九个责任”。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落实落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领会;深化责任担当,强化履职尽责;完善制度规范,提升治理效能。要把从严治党重在从严治吏,从严治吏重在管住管好“一把手”的要求落实落细,打造出一支纪律严明的生态环保铁军。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编辑
2022年9月23日
其他

快来!云小环和云小境邀你学习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

今天,让我们一起学习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我国民法典其中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它既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所有民事活动的法律约束。在当今人类迈向生态文明时代的进程中,中国民法典无论绿色原则的创制,还是绿色条款的体系化设计,都是真正世界首创的中国方案,具有引领全球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制作: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编辑
2022年9月13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四次廉政警示教育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防“节日腐败”,守好节日“廉关”,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022年9月7日下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2022年第四次警示教育暨中秋、国庆“两节”节前教育会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沙万祥主持会议,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纪检干部以及厅直属机关纪委委员参会。会议通报了6起省生态环境厅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列,1起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典型案例。会议要求全厅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所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戒,警钟长鸣,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永葆忠诚干净的政治本色,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矢志不渝的毕生追求和无往不胜的精神支柱;要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生态环境系统安全,持续净化生态环境领域政治生态。要从所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坚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从政治的高度看待生态环境问题,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增强纪法意识、底线思维,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全厅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冷静清醒,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深化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持续释放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用铁的纪律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全厅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法意识、廉政意识、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一是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于下月中旬召开,全厅广大党员干部要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十个严禁”: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2.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4.严禁出入不健康场所、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5.严禁借过节之机请客送礼、跑官要官;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7.严禁违反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等制度;8.严禁酒驾醉驾,寻衅滋事及其他违法行为;9.严禁公款购买烟酒和高档茶叶,“天价”月饼,蟹卡蟹劵等;10.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三是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会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节前廉洁教育提醒,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严明节日期间的各项纪律,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每位干部职工风清气正过节。四是加强值班,做好疫情防控,抓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紧盯安全风险隐患,贯彻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会议精神;相关处室要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工作,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会上,驻厅纪检监察组向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发放了廉政家书。供稿: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行政体制与人事处)编辑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推进会

2022年9月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全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视频推进会,统筹环保与安全,防范化解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大风险。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天喜,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赵永兴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张伽斌出席会议。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高度的警惕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云南省69条举措和“三个必须”要求,把安全生产与污染防治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推动形成协同推进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工作格局。二要建立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风险隐患定期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切实履职尽责,持续提升我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安全、环境监管能力。三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有关企业要扛牢扛实主体责任,对“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登记申报及鉴别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过程风险防控情况开展自查,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四要开展整治“回头看”,巩固三年行动成效。各州(市)要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强跟踪督导、统筹落实和情况调度,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反馈交账”的工作闭环,梳理各项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查缺补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会议强调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各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既要帮扶企业搞好生产、发展经济,也要督促企业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省生态环境厅设主会场,16个州(市)生态环境局和129个县(市、区)分局设分会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负责同志、300余家企业负责同志共1200余人参加。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编辑
其他

巡察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统一部署,中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定于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26日,对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党委、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投诉中心党支部进行集中巡察。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党委、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投诉中心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尽责情况,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厅党组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察、审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整改情况,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情况等开展政治巡察。中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党委、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投诉中心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巡察组专门值班电话:0871-64158253,每个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09:00至18:00;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466号邮政信箱;同时,在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投诉中心设置了联系信箱。第二巡察组受理电话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26日,受理来信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23日。特此公告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31次厅党组(扩大)会议

2022年8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31次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近期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精神,通报省纪委省监委有关专题调研的简要情况,研究我厅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关于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遴选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近期重要会议和活动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职能职责,抓实抓好抓细各项工作,确保涉及我厅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任务圆满完成。会议要求要抓好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态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拿出时间和精力,持续不断抓好理论学习,讲究学习方法,体现学以致用,要结合我省实际、结合分管工作,带着问题学,找到推动工作的方向、路径和措施。要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重要精神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好干部学习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落实好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会议强调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要坚持责任具体化、排查常态化、防范精准化,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防汛抗灾、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等各项工作,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线。要做好经济服务与保障。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做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编辑
2022年8月25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6次厅长办公会议暨项目工作专题会议

8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主持召开2022年第6次厅长办公会议暨项目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部分机关处室汇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工作推进情况、项目服务保障特别是全省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情况。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认识到项目和投资的重要性。要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根源,要找到与其他省份的差距。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弥补自身不足,切实补齐工作短板。在项目和资金争取上要力争上游,确保在力度和成效上超过往年,在全国排名上有一个好的成绩。确保完成今年部门和行业的项目投资任务,确保重大项目要素保障能够实现,特别是基础性项目、产业性项目和民生项目。会议指出我厅环评要素保障服务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全省环评审批实现了上下联动,基本形成“一盘棋”的格局,逐步树立了主动服务的意识,工作成效显著。不断创新环评审批工作机制、方法及措施,基本实现了承诺公开制。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要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法规底线、产业政策线,要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介入机制,探索在项目环评报告编制、项目选址、项目建设和工程建设四个方面建立相应的机制和制度。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编辑
2022年8月22日
其他

喜报!全国总决赛,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获优秀组织单位奖,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杨慧晶获一等奖!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主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承办的2022年“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总决赛在浙江省安吉县举行,生态环境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领导出席活动。通过近3个月的海选、推荐、半决赛等层层选拔,从全国1800余名选手中脱颖而出的10位选手参加了总决赛。经过激烈角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获优秀组织单位奖,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杨慧晶代表我省参加总决赛并喜获一等奖。本次活动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共建美丽清洁世界”为主题,旨在展现科技创新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资料来源: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编辑
2022年8月19日
其他

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李国墅参加“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专场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8月12日上午,中共云南省委召开“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专场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新闻发言人李国墅发布新闻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新闻发言人李国墅: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指示为根本遵循,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主战场”,坚决当好“主攻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与全省人民一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全力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体现在八个方面:一、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显著成效。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六大水系保护修复等为重点的8个标志性战役。十年来,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空气质量持续保持领先,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持续超过98%,今年上半年达到99.4%。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向优向好,滇池、星云湖摘掉“劣V类帽子”;六大水系水质持续改善,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达标;与2011年相比,全省国控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提升34.2个百分点,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下降27.8个百分点。二、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力度空前。省委、省政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扛牢扛实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政治责任,以破局姿态、根治气魄、雷霆手段抓拆违、强整改、促治理。拆除或迁出建(构)筑物面积110.69万平方米,环湖路临湖一侧减少建设用地17250亩、建筑面积639万平方米,恢复生态湖滨带14公里,一、二、三级保护区内新增绿地面积约192万平方米,滇池沿岸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贴线开发现象得到全面遏制和根本扭转,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树立了铁规矩、新标杆,整改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三、COP15第一阶段会议成功举办。克服了疫情防控等诸多困难,145个国家,10位国家领导人和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120位各国部长级官员、60余个国家驻华使节,超过5000名代表线下、线上参会。习近平总书记以视频方式出席COP15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会议收获了昆明宣言、东道国举措、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等重大成果,大会圆满、精彩和成功。我们利用COP15这个国际平台,组织生态文明论坛,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举办生物多样性展览,充分展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显著。省委、省政府以鲜明的态度、坚决的措施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一轮中央督察和“回头看”反馈云南的110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督察反馈的5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其他问题整改按时序推进;督察曝光的5个典型案例,完成整改2个,其余3个问题正按时序推进。3069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结2896件,阶段性办结32件,办结率95.4%。7月11日,滇池沿岸长腰山过度开发问题整改作为正面典型案例在央视焦点访谈栏目进行了报道。五、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逐步牢固。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生态安全体系,先后发布了丽江宣言、腾冲纲领、版纳约定,在全国较早实施省级《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率先制定地方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率先发布生物物种名录。全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8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9%,其中,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占红线面积的55.2%。建成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累计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362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在从愿景变为现实。六、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2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6个,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州(市)和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22个。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5个,为弘扬生态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奠定了坚实基础。七是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探索生态环境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系统集成改革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走深走实。着力破解环评审批条块分割、周期较长等难题,走活环评审批一盘棋;统筹谋划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一张图;厘清压实问题整改责任,构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一张表;健全生态环境高效治理机制,织密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一张网。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措施,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健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增加到39个。累计完成146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构建起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建立生态转移支付制度,“十三五”期间争取到生态转移支付资金227.98亿元,年均递增20.3%。强化“一张蓝图管控”,编制完成“三线一单”。十年来,围绕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思想认识程度之深,污染治理力度之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度之广,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成为云南的“标配”,蓝天白云、空气清新成为云南的“标识”,青山常绿、良田沃土成为云南的“标签”。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进程中,也探索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第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云南见行动”,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坚定不移地落到实处。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这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鲜明体现和生动实践,必须铭记于心、外化于行,坚守好“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底线,努力守护好云南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第三,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我们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最大职责、支持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是最大任务的“双重定位”,坚决落实省委“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求,践行“三个工作法”,推行一系列改革举措,实现行政审批的高效化、执法监管的柔性化、政务服务的规范化,着力打造“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成绩只属于过去,经验来之不易,谱写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仍需砥砺前行!我们深知,生态环境是云南最重要的优势、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将扛牢扛实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政治责任,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深耕绿色发展沃土,培育绿色发展动能,擦亮绿色发展名片,用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大家!新华网记者:请问,最近国家、省出台了系列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政策措施,生态环境部门作为重要的要素保障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谢谢。
2022年8月12日
其他

致全省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生产经营者的一封守法公开信

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生产经营者:首先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感谢您们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贡献!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环保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您们从事生产经营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为避免因认知不到位导致环境违法受到处罚,我们梳理了一些应严格遵守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以及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现予以公开提醒。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经环评审批不得擅自开工建设。二是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按照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三是严格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各项要求,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履行排污单位法定责任。四是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护。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并加强运行管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依法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单位须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五是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当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控环境风险。六是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应当不断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制度到人到岗,建立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七是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应当依法接受并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守法也是您们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希望您们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为促进全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附件: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2022年8月12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六次集中学习

8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六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大党大国领袖治国理政的远见卓识、夙夜在公的精神风范、勇于担当的家国情怀,深刻体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坚定不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主持本次学习。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一以贯之的抓实抓好。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思践悟中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干事创业本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更有成效。会议指出要讲究学习方法。要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同第一、二、三卷作为一个整体来学,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连起来学,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本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增强学习的整体性、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要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党员干部的“案头书”,坚持以上率下、突出示范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会议要求要体现学以致用。要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重要精神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和我们今后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保稳定、促发展、抓重点、强监督、树形象”,攻坚克难、争先恐后、认真具体、科学统筹,不能避责逃责、不能不思进取、不能空喊口号、不能顾此失彼,按照“三法三化”工作要求,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切实做好“断面清零”“环保整改”“要素保障”等重点工作,抓出成效、抓出实效。绝不让环评审批成为合法合规项目落地的“肠梗阻”;确保不发生重大生态安全事件;让长“钢牙”的云岭环保铁军有敢咬问题的勇气底气狠劲,有咬住问题不放的韧劲,绝不做不长钢牙的熊猫。会议指出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其他省市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兴媒体平台,对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开展全方位的宣传,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部分领导干部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编辑
2022年8月12日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巡察集中反馈会议

2022年8月4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会议,向厅科技与财务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宣传教育处、生态环境执法局、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省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心、厅机关服务中心等8个党支部集中反馈了2022年巡察情况。会上,8个被巡察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签收了巡察反馈意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天喜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巡视巡察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讲话精神,厅党组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国墅同志反馈了第一巡察组巡察意见,厅党组第二巡察组组长张伽斌同志反馈了第二巡察组巡察意见,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沙万祥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8个被巡察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并通报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四起巡视整改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王天喜同志要求,8个被巡察党支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相关重要论述、省委王宁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有关讲话精神以及厅党组马永福书记在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把讲政治要求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李国墅同志、张伽斌同志在反馈巡察意见时指出,近年来,科财处、水处、大气处、宣教处、执法局、宣教中心、对外合作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实,落实巡视、审计、环保督察等整改不到位,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有差距,部分业务工作存在短板等六个方面。沙万祥同志就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要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贯穿落实到巡察整改的全过程,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素养、最起码的政治品格、最根本的政治要求,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坚决扛稳压实整改责任,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8个被巡察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均表示,一是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切实把厅党组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二是坚决扛起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将整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推动支部从严治党走实走深;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厅党组第一、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同志、被巡察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供稿: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行政体制与人事处)编辑
其他

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沙万祥组长一行调研组到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监督检查

“省生态环境厅共有32个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2个、行政确认1个、公共服务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属于行政许可类型,窗口和网上均可办理。辐射安全许可(注销)最多跑一次,承诺8个工作日办结”。面对工作人员“点菜式”提问,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首席代表张坤对答如流。为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作用,以强有力的监督举措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8月2日下午,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沙万祥组长在驻厅纪检监察组林佳副组长、厅行政审批处管琼处长陪同下到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进行调研,深挖细查在政务服务方面存在的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期间,调研组一行征求了省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对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能力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听取了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一线工作人员对服务事项的情况介绍,简要了解每天接待服务对象人数和业务办理件数。为检验工作人员对生态环境服务事项的熟悉掌握程度,调研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申请受理条件、审批办理流程、审批信息反馈等工作进行了“点菜式”提问,通过面对面提问检验,有效督促一线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以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为目标,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彰显生态环保铁军形象。调研组一行与窗口工作人员就如何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行了探讨交流,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业务知识要求高,窗口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准确优质高效解答群众的来电来访,解惑答疑。要树牢服务理念,落实服务有温度、办事有速度、工作有态度,确实做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展现良好形象。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同题共答。要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纪律和规定,改进工作作风,让办事群众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增强获得感、满意度,做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下一步,驻厅纪检监察组将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围绕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服务目标,紧盯省生态环境政务服务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督促驻在部门提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质量,促进政务服务提档升级,力求行政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为打响“云南效率”营商环境新品牌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供稿: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编辑
其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庆祝“八一”建军节座谈会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之际,为弘扬我军优良传统,扎实做好拥军优属等工作,8月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庆祝“八一”建军节座谈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天喜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厅机关军转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军转干部参加座谈。会议强调95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人民军队历经战火洗礼、一路披荆斩棘,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全面锻造成为一支威武之师、文明之师,是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钢铁长城,为党和人民立下了不朽功勋。这不朽的功勋,充分体现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充分体现了军队英勇顽强的战斗精神、令行禁止的革命纪律和与时俱进的改革创新精神。会议指出从“橄榄绿”到“生态绿”,军转干部“换装不换心、退役不褪色”,继续秉持军人优良作风,积极转换工作角色,为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新的积极贡献,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尤其是2021年以来,全厅退役军人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滇池违规违建整治、COP15第一阶段会议召开、全省生态环境跨界联合执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等厅重大工作、重点任务中不遗余力发光发热,面对困难挑战冲锋在前,苦干实干、默默奉献,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彰显了政治强、本领高、业务精、作风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英雄本色和强大凝聚力、战斗力。会议强调7月27日,
其他

云南着力打造光伏产业集群 到2024年,高效电池片产能力争达100GW/年以上

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把光伏产业列入十二大重点产业之一,打造形成绿色低碳、集聚集约、链条完备、创新引领、竞争力强的国内一流、世界领先光伏产业集群。到2024年,光伏之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光伏之都建设的三年目标是,到2024年,全省光伏产业链加快向终端延伸,力争高效电池片产能达100GW/年以上、高效组件20GW/年以上。《三年行动》从重点支持电池片环节加快发展、加快建设重点光伏产业园区、推动绿色低碳和创新发展3个方面,明确了光伏之都建设的重点任务。在重点支持电池片环节加快发展方面,支持龙头企业扩大在滇产能,培育具备垂直一体化能力的光伏产业链“链主”企业,加快延链补链强链。重点延伸和做强电池片,依托单晶硅片规模优势加快电池片环节发展,促进单晶硅片就地消纳。鼓励引进高转换效率、大尺寸、双面PERC电池项目,探索引进技术成熟度较高的TOPCon电池、HJT电池项目,完善铝浆、银浆等配套产业,提高电池片环节竞争力。结合光伏发电资源和周边区域市场有序发展组件环节。在加快建设重点光伏产业园区方面,将曲靖市打造成为全省光伏产业核心区,发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基础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伏产业协同发展,巩固提升单晶硅棒(片)环节优势,补齐光伏下游及配套产业短板,加快形成并扩大电池片和组件产能规模,持续增强产业集聚效应,带动省内其他光伏产业园区协同联动发展。在推动绿色低碳和创新发展方面,鼓励企业实施绿色战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物耗、水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化资源高效高质回收利用。鼓励光伏龙头企业协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体系。推动光伏龙头企业将研发中心转移至云南或在云南建立研发分中心,支持光伏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化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光伏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共建创新研发平台,建立技术共享机制,强化技术攻关应用。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蒋朝晖编辑
其他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政办函〔2022〕5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