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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推进专题会议
会议指出
接续做好乡村振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要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实际,扩宽思路,开展工作。各业务处室要提前介入,了解云龙县各项目进展情况。一是在双龙村原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提升、完善、改造工作;
二是围绕沘江流域或云龙县其他重点乡镇的农村污水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批、分需予以支持;
三是在工业固废治理方面,按照“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完善程序、有效整改、管控风险、实现销号,重点关注白石镇中和实业公司重金属渣库治理情况。同时要引导市场化推进,让一些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加入到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工作中来。
会议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切实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脱贫不脱钩、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继续做好挂联帮扶,延续帮扶的新内涵,对帮扶工作的内容重点、帮扶形式做适时调整改进,拓宽眼界、思路。二是结合实际、用心用情,一如既往帮扶支持。结合云龙县生态环境污染保护方面的需求,围绕行业管理、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立项指导、资金筹措、工作统筹等进行帮扶,倾心尽力解决问题。
三是认真落实好当前制定的各项帮扶措施。当前围绕云龙县白石镇的有关申报项目,将项目清单化、具体化,重点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工程建设等,后续将放眼云龙县其他各乡镇,帮助推动生态振兴、环境整治示范村工作。
会议强调
积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的同时,也要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关心关怀与支持、定期谈心谈话,做好派驻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供稿: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行政体制与人事处)
编辑 | 王艳梅
审核 | 马冉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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