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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4个地区、2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


2022年11月19日,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昌年会上,我省临沧市、迪庆藏族自治州、绥江县获生态环境部授牌命名为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景东彝族自治县获生态环境部授牌命名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获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为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李铁、昆明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杨洪福获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为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昆明市森林消防支队获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为“2020-2021 绿色中国年度人物”。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我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是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抓手。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省级引导、地方自愿、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持续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5个地区被生态环境部授牌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个地区被生态环境部授牌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曹永恒同受命名表彰个人和地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供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


编辑 | 王艳梅

审核 | 马冉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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