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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的弗拉明戈之舞

2016-10-25 P3带路君 P3带路群


IESE商学院秘书长Mr.Jaime Alonso致辞


2016年10月25日上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TOS PPP中国专家代表团应邀造访IESE商学院公私部门研究中心(Public-Private Sector Research Center of IESE Business School),就中西两国的PPP实践进行深入交流。


IESE是欧洲最好的商学院之一,在国际上享有盛誉。IESE公私部门研究中心自2001年成立至今,也已在PPP模式的研究、推广和落地方面做出了相当大的成绩。对于中国专家代表团的这次参访,IESE商学院及研究中心均给予高度重视,专门邀请了巴塞罗那有轨电车公司、巴塞罗那地铁9号线公司、马德里区域交通管理部门对西班牙的轨道交通、智慧城市及交通枢纽PPP项目进行了详尽介绍,并回答了中国专家从PPP项目运作、财务、法律及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的问题。



IESE公私部门研究中心负责人 Mr. Miquel Rodrigue 发言


会上,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研究中心的徐成彬处长也对中国PPP模式的发展现状,特别是轨道交通领域的相关情况,以及由中国牵头的联合国轨道交通PPP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向西班牙同事发出参与此项工作的邀请。



中咨公司徐成彬处长发言


会后,双方人员一起参观了巴塞罗那有轨电车公司的中控室和维修车间,并共同搭乘有轨电车和机场快线,实地考察和体验西班牙PPP项目的运行情况。



惊鸿一瞥



超宽敞的地铁车站(据说咱们那儿的消防专家横竖看不顺眼......)


整整一天交流下来,感觉中西两国的PPP模式还是颇有一些共性的。现归纳如下,与诸位分享。


一、从理念上讲,都比较重视风险分担的问题。政府方更看重向项目公司转移融资、建造及运营风险,项目公司则更加关注收费、补贴及投资回报。


二、从选择PPP模式的起因看,通常都是因为政府缺乏足够的资金,为项目进行融资是主要目的。


三、从投资人选择上,基本都是通过公开招标(其中有国际招标)来遴选投资人,中标人多为本国企业。


四、在土地获取方面,征地拆迁的工作均由政府完成,但相关费用纳入项目公司的成本。项目公司不拥有相关土地的所有权。


五、西班牙也存在提前开工的情况。项目公司需要承担已经发生的费用,并负责组织完成后续工作(如有)。


六、“A+B”模式在西班牙的轨道交通PPP项目中也有应用。


七、项目公司会被授予特许经营权,特许期均在30年以内。


八、西班牙的地方政府也为PPP项目搞类似于VFM的论证,但多为后评价。


九、PPP项目的交易结构大同小异。



总体感觉,这些PPP项目是不是还都挺眼熟的?西班牙当地对来自中国的投资与经验均抱有非常真诚的期待。中国P3界的大小土豪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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