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Chat ID PPP_Group Intro 自2015年4月设立以来,P3带路群有幸邀请到业内知名专家学者、投融资界的前辈新锐、专业媒体的生花妙笔、咨询行业的顶尖高手近500名。为顺应P3带路伟业的现实需求,促进产业、专业、技术和资源的大协同,特设此公众号,以便交流。 “元芳!PPP真的必有特许经营吗?” “大人!你怎么看?” 灰机准点抵达霾都,路上不堵,一路飞奔回庄。例行睡前学习时间,不小心点开一篇标题党,辣麽好的新闻素材,竟然真的能被写得毫无亮点。。。最糟糕的,是为了拼专业,文中自问自答PPP是什么,但是答得还不对!真是把原文拓下来带修订符改一遍的心都有了! PPP不等于特许经营,PPP项目公司不一定需要特许经营权,PPP项目合同体系里也不一定必有特许经营协议,这件事情真的很难懂吗?有的有有的没有,有的应该有有的不应该有,这种case by case的合理安排真的很难理解吗?? 特许经营,顾名思义,是需要特许才能经营,而且是应该有经营才对。对于现在几乎覆盖所有公共及准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的PPP模式而言,有的项目存在法定门槛,需要政府特许,这是正常的,比如市政供水和轨道交通。而且所谓经营,是应该有所经营才行。对于那些根本不存在实质性经营内容且无使用者付费的,比如公路、公园、河道治理之类的项目,你非硬塞给项目公司一个特许经营协议,并且要求他运营几年几年以上,还煞有介事地进行运营绩效考核,那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有实际经营内容的,有使用者付费的,有准入门槛的项目,如果一定要套用PPP模式,在其中嵌入特许经营协议,逻辑上是OK的,和现行政策法规也是相符的,但是这里面有一个与行政许可的关系问题,说来话长,此处不赘。 没有实际经营内容的,没有使用者付费的,甚至连准入门槛都木有或者虽然有但是等于没有的,如果搞PPP,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委托运营就很正点了。为什么一定还要有个特许经营的安排呢?有的还总强调特许经营是PPP模式的核心,比如我今天看到的那篇文章就是酱紫。 有空时,各位可去看看国务院最近发的一堆和PPP有关的文件,里面几乎都是把PPP和特许经营并列着分开讲的。这说明什么呢? 终有一日,特许经营会对PPP说: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Scan QR Code via WeChat to follow Official Ac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