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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丨关于接受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咨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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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符合第四条情形的,应当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8月3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要求数据处理者通过省级网信办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方式为送达书面申报材料并附带材料电子版(光盘方式)。为指导和帮助数据处理者规范、有序进行申报工作,现将上海市网信办接受属地数据处理者咨询事项通知如下:
一、咨询范围
注册地为上海的数据处理者。
二、咨询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联系电话
64743030-2711。
关于评估申报方式、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详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
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