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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数据遭窃存风险!上海某医疗科技企业未履行保护义务被网信部门依法处罚

近日,上海市网信办接到线索,反映属地某医疗科技公司所属系统存在网络安全漏洞,致使系统大量个人信息数据发生泄漏被境外IP访问窃取。针对这一问题线索,上海市网信办立即赴涉事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实,该企业的确存在数据泄漏问题,暴露出公司未能履行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上海市网信办依据《数据安全法》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通过调查核实,涉事医疗科技公司为民营医疗机构,主要从事医疗领域教育培训的技术开发服务,涉事系统为该企业内部生产测试系统,部署于云服务平台,系统数据库内存储大量个人信息数据,包含姓名、单位名称、所属省市、所在乡镇/街道、手机号(已采取加密措施)等。该系统未采取有效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未授权访问漏洞,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网络日志留存不足6个月,造成数据泄漏被窃取,违反了《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针对以上违法情况,上海市网信办依据《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该医疗科技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数据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企业在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中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医疗行业机构及相关企业因业务需求,需要收集存储大量医疗人员及患者相关个人信息等敏感数据,一旦泄露或被非法利用,容易导致人员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甚至会危害到人身、财产安全,因此,企业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履行好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下一步,上海市网信办将依法持续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10月14日 下午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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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浦江丨整治“非法荐股”,守护财产安全 上海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网上非法证券期货行为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活动网上信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上海市委网信办、上海证监局、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于5月15日“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联合启动开展“清朗浦江·e企共治”打击网上非法证券期货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督促上海属地东方财富网、大智慧、蚂蚁财富、小红书、哔哩哔哩等重点网站平台开展全面自查,集中删除、屏蔽“非法推荐股票、基金、期货”“股市黑嘴”“场外配资”等违法活动信息、链接和软件商品,对相关账号采取阶梯处置措施。建立健全证券期货基金违法活动信息日常监测、清理长效机制,对以“暗语”、图片等形式传播的非法外链信息加大识别打击力度,切断证券期货基金违法活动信息网络传播渠道;探索当用户在搜索、群聊、私信等环节发布上述内容时,网站平台自动推送警示提醒信息。专项行动还将强化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亮牌”执业监管要求。要求属地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有关账号在发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要在前台“亮牌”执业。加强对“亮牌”信息的实质性审核,通过要求账号注册人提供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相关信息、上传个人执业资质等方式,加强与公示从业信息的比对。比对不一致的,要求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前暂停其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信息发布功能。5月10日,上海市委网信办启动“清朗浦江·2024”网络生态治理旬行动,公布了“清朗浦江·e企共治”打击网上非法证券期货行为专项行动等五大重点专项行动。根据网络生态治理旬行动安排,5月15日为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主题日,在上海证监局、上海市委网信办联合指导下,东方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湘财证券等投教基地举办了各具特色的投教活动,积极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知识普及和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助力压缩网上非法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扩散空间。下一步,上海市委网信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清朗浦江·e企共治”打击网上非法证券期货行为专项行动,重拳整治、综合施策,对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账号从严查处、形成震慑,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5月15日 下午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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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遭遇“黑公关”怎么办?上海市委网信办发布《涉企侵权信息处理服务包1.0》强化为企服务实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为属地企业做好侵权信息处理服务,上海市委网信办在“清朗浦江·2024”网络生态治理旬行动首日,发布《清朗浦江·2024
5月10日 下午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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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护良好营商网络环境 上海召开财经类“自媒体”分类指导会

为进一步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营造良好营商网络环境,4月19日下午,上海市网信办联合市商务委召开财经类“自媒体”分类指导会(2024年第四期),“饭统戴老板”“财经早餐”“秦朔朋友圈”等属地近20家头部财经类“自媒体”负责人参会。市商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今年我市即将开展的“五五购物节”进行了解读。据介绍,本届“五五购物节”将打造1000余项精彩活动,吸引外来消费,加强商旅文体展联动,释放消费创新动能,让“人气聚起来,消费热起来,氛围浓起来”。会上,上海市网信办通报了近期财经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并对“清朗浦江·e企同行”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会议指出,MCN机构、“自媒体”账号不得违规开展涉企新闻监督类报道,不得炮制、炒作涉企侵权信息谋取利益。会议发出倡议,要求属地“自媒体”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合法合规经营,保持客观公正,积极传递正能量,共同守护上海良好营商网络环境。参会的财经类“自媒体”围绕近期热点问题和主管部门进行了互动交流,并签署了《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承诺书》(详见附件)。近期,根据中央网信办有关工作部署,上海市网信办向哔哩哔哩、小红书、东方财富网、大智慧、证券之星等属地90多家网站平台部署开展“清朗浦江·e企同行”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集中整治无事实依据诋毁企业和企业家、以“舆论监督”名义向企业索要利益、发布涉企负面报道索要公关费、操纵“水军”账号发帖攻击企业、编造企业虚假信息、片面恶意解读企业财务报表、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等涉企侵权乱象。《财经类“自媒体”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承诺书》01诚实守信将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开展自媒体运营,不编造发布虚假消息,确保发布的内容真实可信。02合法合规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不违规开展新闻信息采编活动,不发布破坏网络生态的内容。03尊重权益将尊重企业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侵犯企业或他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和肖像权等。04客观公正将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确保所发布的内容不受个人立场和利益的影响,不夸大、不偏袒、不诋毁、不恶意攻击企业或他人。05保护隐私将充分遵循隐私保护原则,不搜集、不公开、不泄露企业或他人的隐私信息,确保隐私权得到有效保护,防范发生网络暴力。06倡导公益将积极参与并宣传公益活动,利用自身传播优势,积极传递正能量。07自我约束将时刻保持对账号内容的审视,不炒作营销、不操纵水军、不向企业或个人索要公关费,不受他人利益驱使发布“黑公关”稿件。08接受监督将接受有关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对待用户反馈和投诉,不断提升自身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水平。END“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4月22日 下午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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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整治涉企侵权乱象 上海部署开展“清朗浦江·e企同行”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

近期,为进一步整治涉企侵权乱象,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网信办有关工作部署,上海市网信办向哔哩哔哩、小红书、东方财富网、大智慧、证券之星等属地90多家网站平台部署开展“清朗浦江·e企同行”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要求网站平台切实落实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涉企侵权信息举报专区建设,规范受理处置涉企信息举报工作;强化热搜榜单等重点环节管理,严格要求相关“自媒体”账号、MCN机构不得炒作营销涉企侵权信息。上海市网信办将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无事实依据诋毁企业和企业家、以“舆论监督”名义向企业索要利益、发布涉企负面报道索要公关费、操纵“水军”账号发帖攻击企业、编造企业虚假信息、片面恶意解读企业财务报表、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等涉企侵权乱象。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上海市网信办将与属地相关部门、各区网信办加强协同联动,对情节严重的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账号严格依法处置。欢迎社会各界据实向上海市网信办和上海重点网站平台(涉企举报专区链接见附件)提供举报线索,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营造良好营商网络环境,全方位提升企业感受度。
4月3日 下午 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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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花式”过年,处处年味浓!哪些活动你最想参与?

立春一到即新年,上海处处年味浓。甲辰迎新有讲究,短视频里显乾坤。今天是“立春”,甲辰龙年就在眼前。上海各区正进行丰富多彩的迎新活动,在寄托美好希望的中国新年里,为这座城市里的所有人带去暖心的祝福。为记录这些美好的节日瞬间,上海市委网信办联合各区委网信办、东方网,推出“爱申活
2月4日 上午 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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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浦江丨聚焦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社会共治“新思路·新探索·新作为”个人信息保护论坛在沪举办

“新思路·新探索·新作为”个人信息保护论坛11月27日在上海举办。论坛聚焦“数字经济时代如何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社会共治?”的主题,探讨在万物互联、数据奔流的当下,如何调动各方力量,凝聚社会共识,建立广泛参与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论坛指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需要社会共治、久久为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治理相统一,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采取多种手段,集中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遏止个人信息被强制索取和滥用的乱象,推动企业主动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促进社会公众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网民要一起参与,共同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筑起坚不可摧的防火墙。中央网信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网信办负责同志出席论坛开幕式。开幕式上发布了《长三角区域协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全文见附件),提出坚持统筹理念、完善标准体系、促进协同合作、开展执法联动、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多元共治等六项倡议。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科院联合评估项目组同时发布了“亮剑浦江”专项执法行动绩效评估报告。报告总结了今年6月以来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费领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行动的成果成效,并就协同构建个人信息保护长效治理机制提出建议。上海市消保委等参与“亮剑浦江”专项执法行动的11家优秀单位受到表彰。本次论坛由上海市委网信办、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主办,上海市互联网业联合会、上海报业集团、上海广播电视台协办,澎湃新闻承办。论坛通过主旨演讲和圆桌讨论形式,由来自学界、业界、媒体单位、政府部门等多方嘉宾围绕主题开展深入交流和对话,为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个人信息的高水平保护贡献新思路、新观点、新途径。据了解,为期半年的“亮剑浦江”专项行动坚持执法普法并行,通过现场检查、培训教育、以案释法、约谈提醒、行政处罚、合规指引、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推动企业积极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专项行动期间,市区两级网信、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企业6043家,依法对520余家企业进行约谈,查处各类个人信息保护案件50余件;55000家全国连锁餐饮门店、1756个停车场、701家少儿培训门店、140家金融理财机构、8家租借充电器企业、93家房产中介机构、109家汽车销售企业、36家大型商超便利连锁企业完成自查整改。附件:长三角区域协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万物互联、数据奔流。当前,数字经济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与此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数字化的普及,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全球性治理焦点。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协同治理新模式,构筑安全、清朗、有序的网络新空间,上海市委网信办、江苏省委网信办、浙江省委网信办、安徽省委网信办共同倡议如下:一、坚持统筹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长三角区域加强联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同时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整体水平,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营造繁荣发展的数字新生态。二、完善标准体系。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遵循,不断优化长三角区域个人信息保护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探索覆盖个人信息处理全过程的安全保护机制,持续提升个人信息防护水平。三、促进协同合作。长三角区域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和治理能力建设,网信部门探索建立合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和相关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协同市场监管、公安、通管等部门,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合力。四、开展执法联动。坚持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长三角区域重大个人信息保护案件协查快速响应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技术力量互相支撑。积极推进扫码点餐、扫码停车、人脸识别等消费领域和重点场景个人信息保护联合执法,形成长三角执法工作经验。五、强化宣传引导。长三角区域联合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普法宣传和培训,打造个人信息保护网信普法品牌,联动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普遍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探索共建跨区域的个人信息保护高端智库。六、推动多元共治。长三角区域加快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履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治理格局。探索建立跨区域的投诉举报和线索移交机制,支持网民积极参与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推动建立细分领域行业个人信息保护自律组织,发挥自查、自纠、自治、自律作用,引导市场主体提高守法意识和合规经营水平。“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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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若干措施(2023-2025年)》的通知

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落实《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推动上海大模型创新发展,营造通用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加快打造世界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经市领导同意,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若干措施(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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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成立区块链专家委员会 全市区块链发展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会议召开

10月26日,上海举行全市区块链发展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会议,围绕统筹推进区块链产业、技术、生态规划布局等作部署。会上成立首届上海市区块链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2年。首届委员会由7位专家组成,为郑志明、董进、姚前、陆奇、李颉、雷鸣、马小峰。会上,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郑志明聚焦全球区块链发展趋势作主旨发言。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嘉鸣为专家颁发聘书并讲话,指出要紧紧依托统筹协调机制,坚持技术为先、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坚持应用为王、更好赋能千行百业,坚持生态为要、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坚持安全为基、健全综合治理体系,兼顾风险管控和效率提升,让区块链技术更好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委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分别介绍《上海市区块链发展管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编制情况和近期推进区块链产业发展情况。“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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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涉企侵权举报工作指引 上海第五届网络举报宣传月圆满收官

10月19日,2023年网络举报宣传月闭幕总结会圆满落幕。会上,上海市网信办发布《上海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指引(试行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并创新推出上海重点网站平台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线上涉企举报受理处置效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涉企侵权举报工作全面铺开“网络举报宣传月”是由上海市网信办主办的一项品牌活动。今年,根据中央网信办对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工作的整体部署,宣传月围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主题,在过去的一个月时间里,整合各区、各网站平台、媒体单位等多方力量,办讲座、做宣传、建专区,通过精彩纷呈的活动形式,推动涉企侵权举报工作全面铺开、走深走实。杨浦区集中走访调研了上海家化、欧坚集团、达达集团等属地重点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侵权诉求,并协助相关企业按政策途径实现维权。多部门协调配合多措并举,通过侵权举报受理“快速通道”将企业的相关举证材料提交至上级部门,批量仿冒性侵权信息被处置和下架,切实帮助相关企业实现了维权。嘉定区成立“网络清朗空间守护志愿者”队伍,走进园区和企业,向企业家面对面宣讲,普及涉企侵权举报相关政策及路径,不断提升企业网络维权举报意识,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虹口区邀请企业代表参加培训讲座,分享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案例,帮助企业提高在遭遇网络侵权时的应对能力,合法维护自身权益。部分企业代表表示受益匪浅,相关规范的出台,为互联网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各区精彩活动集锦闭幕会上,上海市网信办还创新推出《上海重点网站平台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典型案例》(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精选来自不同类型及领域的网络平台,涵盖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和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等信息,为解决当下困扰企业和企业家的网络侵权痛点提供了明确指引和案例参考。分级限时压紧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据了解,《工作指引》将在哔哩哔哩、小红书、东方财富网、喜马拉雅等20家属地重点网络平台推广试行,指导上海属地主要音视频、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中明确属地网站平台针对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受理处置要求和工作机制要求,并对受理时效、处置规范、台账记录等工作细则进行积极探索,完善分级分类处置举措,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帮助网站平台把握涉企网络举报处置重点和工作流程,鼓励各网站平台在涉企网络侵权保护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提高线上涉企举报受理处置效率。闭幕会上,哔哩哔哩、小红书、东方财富网、观察者网、虎扑网、喜马拉雅、趣头条、证券之星等属地网站平台荣获本届网络举报宣传月“优秀项目奖”。仪式落幕,服务不止。下一步,在“网络举报宣传月”品牌活动的基础上,上海市网信办将继续指导属地网站进一步优化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措施,试点建立标签机制、加快办理时效、优化反馈机制和推动信息公开,为推进上海市网络举报工作再上新台阶,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做出贡献。“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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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新发布《上海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指引(试行版)》

上海市委网信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网信办相关指导意见及工作规范,在夯实基础业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上海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指引(试行版)》,明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受理处置要求,探索涉企网络举报新方法、新思路。指引全文如下:一、目的依据为规范上海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更好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文件,结合网络举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二、适用范围本指引规定了上海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工作机制要求、受理处置要求、试点工作要求,适用于上海网站平台开展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三、工作机制要求(一)健全规章制度1.网站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按照要求统一受理处置标准。2.网站平台应当建立集体研议制度,定期召开集体研讨会议,梳理近期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案例,深入讨论较难处置的案例,细化各类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受理处置的标准。3.网站平台应当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定期对以往的举报处置进行抽查,确保受理处置标准统一、符合规范要求。4.网站平台应当建立举报人信息保护制度,严禁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材料。如事实认定需要将举报内容告知发布者,并要求说明的,必须隐去举报人信息。(二)强化队伍建设1.网站平台应当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思想淬炼,增强宗旨意识,提升为民服务本领和能力。2.网站平台及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参与网信举报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审核研判能力和举报业务水平。3.网站平台及相关从业人员不得滥用举报处置权利,严禁实施有偿删帖、人情删帖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利用举报处置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三)建立台账制度1.网站平台应当定期向网信举报部门上报涉企举报专区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总量、有效量等。(2)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典型案例,包括举报内容、举报佐证材料、研判处置情况等。(3)站内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研究,包括站内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的难点、态势变化、创新方法等。2.网站平台应当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受理处置全过程,留存全量数据不少于六个月,并在网信举报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四)接受检查监督网站平台应当接受网信部门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包括全面检查网站平台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网站平台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反馈的显性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等。网站平台应当积极整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涉企网络侵权问题多发频发的网站平台将会受到惩戒处罚。四、受理处置要求(一)建立举报专区各网站平台要在官方网站、APP首页首屏显著位置建立线上涉企举报专区,举报专区页面需显示受理范围、举证要求等信息。网民进行举报时,网站可为举报人提供涉企举报类型的选择(包括仿冒性信息、误导性信息、谣言性信息、侮辱性信息、泄密性信息、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或能够在网站平台后台对涉企举报进行分类管理。网民进行举报后,能够在线查询到当前举报的进展状态以及详细的处置结果。(二)明确受理重点重点保护“拟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为企业顺利上市融资保驾护航;重点保护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稳定企业市值,提振投资者信心;重点保护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网络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优做强。(三)明确受理范围1.网站平台应当重点受理处置以下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1)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2)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3)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4)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5)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6)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2.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以下仿冒性信息:(1)在名称、头像、简介等网络账号名称信息中,违规使用与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标识或企业家姓名肖像的;(2)假借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发布信息的;(3)非法镜像企业官方网站、APP,或冒用盗用企业官方网站、APP备案注册信息或其他显著要素特征的;(4)其他引发公众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信息。3.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以下误导性信息:(1)通过增删信息、改变顺序、调整结构等方式,曲解新闻原意的;(2)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纠正或撤销的过期信息;(3)删减旧闻旧事发生时间、地点和处理结果,重新发布的;(4)使用与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的;(5)强调不利事实,回避有利事实,以偏概全的;(6)断章取义企业家或企业代表过往言论的;(7)片面解读企业各类对外公告的;(8)其他引发公众误解误读的信息。4.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以下谣言类信息:(1)虚构企业家隐私生活的;(2)编造企业违法犯罪或违规生产经营的;(3)杜撰企业家或企业员工违法犯罪或道德失范的;(4)夸大企业或企业家生产经营困难的;(5)歪曲企业或企业家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的;(6)诋毁企业产品服务质量的;(7)抹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8)其他与企业客观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5.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以下侮辱性信息:(1)攻击谩骂企业或企业家的;(2)涂抹恶搞企业家肖像照片的;(3)与色情低俗话题恶意关联的;(4)其他违反公序良俗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信息。6.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以下泄密性信息:(1)违规披露企业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户籍档案等个人身份信息的;(2)违规披露企业家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个人联系信息的;(3)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披露的隐私信息。7.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以下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以舆论监督名义进行敲诈勒索的;(2)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的;(3)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发布企业负面报道评论的;(4)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的;(5)操纵跨平台账号、关联账号或矩阵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或企业家的;(6)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攻击抹黑竞争对手的;(7)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推荐词的。(四)统一受理条件1.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满足以下条件的,网站平台应当予以受理:(1)提交能够充分陈述举报事项、阐明举报理由的文字举报;(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家身份证明等权利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委托举报的,需提供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提交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4)提交请求采取必要措施的具体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5)提交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初步证据材料;(6)提交申明举报真实性、合法性的文字保证。2.网站平台审核仿冒性信息举报,除企业或企业家和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外,原则上不再要求其他证据材料。存在依据身份证明难以识别的特殊情形,应当允许企业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官方网站备案查询证明;(2)官方账号持有证明;(3)有关部门颁发的权属证书;(4)企业对外公告声明。3.网站平台审核误导性信息举报,应当允许企业提供的初步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源发新闻稿件;(2)具有新闻采编资质的源发媒体的撤稿函;(3)有关部门依职权制作的文书或出具的证明;(4)有关部门公开实施的职权行为信息;(5)有关部门网上信息公示查询结果;(6)企业历史档案记录;(7)企业对外公告全文。4.网站平台审核谣言性信息举报,应当允许企业提供的初步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权威辟谣信息;(2)有关部门依职权制作的文书或出具的证明;(3)有关部门公开实施的职权行为信息;(4)有关部门网上信息公示查询结果;(5)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资质证明;(6)具有特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7)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8)当事双方订立的合同协议。5.网站平台审核侮辱性、泄密性信息举报,除企业或企业家和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外,原则上不再要求其他证据材料。6.网站平台审核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信息举报,应当允许企业提供的初步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有关部门依职权制作的文书或出具的证明;(2)有关部门公开实施的职权行为信息;(3)企业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明证据。(五)明确处置重点重点处置以吸睛引流、增粉养号、恶性竞争、不当盈利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主观臆断、歪曲解读、恶意关联、蓄意炒作、翻炒旧闻等方式,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降低公众对企业产品或者服务社会评价,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虚假不实信息。依法处置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进行敲诈勒索、假冒仿冒企业名称或显著标识开展网络活动的违法网站和账号。严厉打击操控舆论、恶意造谣诽谤企业名誉的网络水军。(六)统一处置标准网站平台应当综合考虑涉企网络侵权信息的严重程度、发布频次、舆论影响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宽严相济、统一标准的原则,分级分类、规范准确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1.针对事实清楚、举证充分的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网站平台应当采取删除或同等效果的处置措施。2.针对举报理由充分,但短时间内难以充分举证,且存在以下情形的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网站平台应当采取“限时加私”措施:(1)被举报信息刊发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关键节点的;(2)被举报信息涉及事项已被有关部门正式立案调查的;(3)其他不及时处置可能给企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3.针对举报理由充分,但短时间内难以充分举证,且存在以下情形的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网站平台应当设置“争议标记”或提供澄清回应服务:(1)企业与被举报主体存在劳资、合同、股权、产权、债务、消费等纠纷的;(2)企业与被举报主体属于利益相关方或存在竞争关系的;(3)企业已就被举报信息涉及事项启动起诉、报案等司法行政程序的;(4)被举报信息涉及事项无法得到有关部门证实的;(5)其他不及时处置可能引发公众较大误解的。4.针对事实清楚、举证充分,且存在以下情形的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网站平台应当依法依约对网络账号采取处置措施:(1)假冒仿冒的;(2)持续发布涉企侵权信息,屡罚屡犯的;(3)恶意首发首转、多发多转涉企侵权信息的;(4)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或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进行敲诈勒索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5.被举报主体对处置措施提出异议的,网站平台应当要求被举报主体提供不侵权的相关证明,并依据双方举证综合判断、视情处置。6.网站平台受理涉股东、高管、子公司、业务合作伙伴等企业利益相关方的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研判认为有必要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应当报请上海市网信部门审核。对重大事项,应当报请上海市网信部门审核。7.伪造证明证据举报、灌水举报等恶意举报的,网站平台可以拒绝处理。8.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强化震慑遏制效果,严厉处置并及时公布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五、试点工作要求(一)强化标签功能1.上线“争议标签”,对网民举报的涉及事项尚未得到充分举证的侵权信息、当事双方均已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信息及本指引“统一处置标准”相关章节所列的其他情况,采取设置“内容存疑标签”或“链接当事人回应声明”等措施,引导网民客观评判,防止侵权信息误导舆论。2.上线“谣言标签”,对于已被证实为谣言的存量信息进行批量打标签,并采取设置“链接官方辟谣信息”等措施,有效挤压谣言空间。(二)加快办理时效网站平台应当加快涉企网络侵权信息处置时效,落实限时办结原则。1.对于举报事项清晰,举证材料充足的涉企侵权举报件,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研处完毕。2.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复核研处的,在采取“争议标签”“限时加私”等措施的前提下,明确当事双方的反馈时限,原则上举报件办理不超过七个工作日。3.对有特殊情形需要延长处置期限的,网站平台应当对举报件状态做好标记,并在举报平台“处理说明”相关栏目中据实填写。(三)优化反馈机制网站平台应当及时通过“站内信”、举报平台“人工回复”等方式告知网民举报件处置结果、需补充的举证材料等。必要时,需电话联系沟通。(四)落实信息发布建立常态化涉企网络侵权信息发布机制。1.运用全媒体方式,显著位置发布,深度解析受理流程、研判标准、办理时限等社区规则,引导网民精准有效举报。2.公布举报处置数量、处置措施、典型案例,接受公众监督。公开热点侵权事件举报处置情况,回应网民关切。原则上每月应不少于一次,遇突发事件或热点敏感事件可视情及时发布相关处置情况。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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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泄漏被传输境外后擅自删库!某科技公司被上海市网信办依法处罚

工作中发现,我市某科技公司相关数据库存在未授权访问漏洞,部分数据被窃并传输到境外。上海市网信办将相关情况通报涉事企业并要求立即核查整改,但该科技公司无视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未进行及时有效整改且擅自将涉事数据库一删了之,意图逃避处罚。上海市网信办依据《数据安全法》对该科技公司及公司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经调查核实,该科技公司主要从事为保险类企业提供互联网通信服务。2022年10月,公司安装配置了一台Elasticsearch数据库服务器,用于搜集多个应用系统的业务日志,并存储了包含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在内的大量个人信息。该公司未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因数据库存在未授权访问漏洞,造成部分数据泄漏被传输到境外IP。同时企业私自删除涉事数据库逃避责任、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向网信部门报告,未有效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针对以上违法情况,上海市网信办依据《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对该科技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公司直接责任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上海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强调,数据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一旦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向网信部门报告,擅自删除涉事数据库的行为不仅无益无效而且违法违规,将会受到法律惩处。下一步,上海市网信办将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要求,持续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予以依法查处。“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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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浦江 | 上海市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召开部分商超企业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工作座谈会

在国家网信办网络执法与监督局指导下,“亮剑浦江·消费领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近期进入商超购物消费领域集中整治阶段。9月19日,上海市网信办会同市市场监督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召集本市部分商超企业,组织召开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工作座谈会,家乐福、盒马、永辉、大润发、麦德龙、沃尔玛、上海城市、比宜德官方、开市客、易初莲花等15家企业参加。根据网民举报线索和前期技术巡查发现,部分商超企业运营的APP和微信小程序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时,普遍存在过度、诱导或强制收集个人信息等违规问题。针对相关问题,上海市网信办会同相关行业监管和主管部门围绕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面向本市部分商超企业开展普法释法,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合规指导,要求企业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合规意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个人信息收集的“最小、必要”和“告知、同意”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各环节做到合法合规。参会企业围绕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抓好问题整改进行了交流,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带头履行好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指出,商超购物类APP、小程序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且影响范围广、用户感知强、使用频次高,相关企业要认真对照以下《商超购物场景下常见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自查清单》,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改,建立健全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等处理活动全生命周期的保护措施,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自查清单1.App首次运行时未主动提示消费者阅读隐私政策;消费者使用注册等功能时,App默认同意隐私政策。2.App在消费者同意隐私政策前就申请精准位置信息、存储等权限,未经同意收集个人信息。3.App收集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等敏感个人信息时,未同步告知消费者收集的目的和必要性;App未逐一列出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清单。4.强制、诱导索取非必要个人信息或权限,如:①消费者登录后使用上传头像、选择门店、“我的”等功能时,强制要求消费者提供手机号码、微信昵称、头像等非必要个人信息;②消费者使用定位附近门店等功能时,App频繁索取非必要的精准位置信息等,干扰消费者使用。5.App未提供注销账号功能;消费者使用注销App账号功能时,App提示需同时注销多个产品的账号,为删除个人信息设置不合理条件;未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处理。“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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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信办联合多部门发布《上海市互联网证券信息服务企业合规指引》

近日,为巩固“清朗浦江·网上非法证券活动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上海市委网信办、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经前期调研走访、专家论证等多个环节,制定发布《上海市互联网证券信息服务企业合规指引》,引导相关企业加强互联网证券信息服务合规建设,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网民合法权益。明确适用范围互联网证券信息服务企业合规建设互联网证券信息服务企业合规建设是指从事证券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企业,在面向社会公众、个人投资者发布与证券相关信息活动中,针对企业及相关个人可能存在的违法风险点,建立一套旨在防范和识别合规风险,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形成有效合规管理体系的专项活动。适用范围提供证券信息服务的本市属地网站平台、“自媒体”以及各类所有制企业,均可参照本指引开展业务合规管理。有效识别风险持证、亮牌经营本市网站平台、移动应用程序商店应当将核验证券服务资质作为开展证券领域业务合作、应用程序上架的前置程序。网站平台应加强账号管理,有关账号在推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发布证券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要明示所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名称、个人真实姓名及其登记编码,做到亮牌经营。账号信息真实平台企业对从事互联网证券信息服务的用户应当加强账号信息审核把关,用户账号信息不得有假冒、仿冒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工作人员的名称、标识等内容。内容风险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内容风险管理,确保金融信息真实、客观、合法,不得传播虚假金融信息或宣传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等内容。风险评估处置风险合规提示企业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职级、不同工作范围的管理层、员工以及平台外聘人员进行风险提示,降低企业及相关个人的违法犯罪风险。风险处置机制◆平台企业发现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期改正、限制账号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平台企业发现互联网用户发布的内容违法,应当立即终止传输、禁止使用和停止传播,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消除相关信息内容,保存完整记录并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企业受到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时,应当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分析并调整企业专项合规计划。《上海市互联网证券信息服务企业合规指引》长按二维码看全文↓↓↓“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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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促进数据产业规模提升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红利释放、提升数字经济质量。《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地位基本确立;数据要素产业动能全面释放,数据产业规模达5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5%,引育1000家数商企业;建成数链融合应用超级节点,形成1000个高质量数据集,打造1000个品牌数据产品,选树20个国家级大数据产业示范标杆;数据要素发展生态整体跃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不断健全,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深化。具体图解如下↓《方案》全文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来源:上海经信委“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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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浦江丨上海64家商场示范推出“纯净版”停车码

在国家网信办网络执法与监督局指导下,“亮剑浦江·消费领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7月中旬以来进入扫码停车场景的集中整治阶段。针对消费者反映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部分商场停车场存在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加入商场会员或关注公众号等问题,上海市区两级网信、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现场执法、约谈指导、普法宣传、媒体跟踪等方式推动企业对过度、强制、诱导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目前,覆盖全市主要商圈的64家商场停车场(名单详见附件)已示范推出“纯净版”停车码,消费者只需输入车牌号、点击缴费两步后,就可以直接缴纳停车费。此前,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消保委前期暗访移交线索,先后对“合生汇”“又一城”等商场开展现场检查并约谈企业指导整改。市网信办明确提出,商场或停车场地运营者要推出“纯净版”停车缴费二维码,确保不收集任何个人信息。若以停车费优惠、会员积分等名义张贴商场会员码或公众号二维码,必须有充分提示并仅收集与相关服务有关的个人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目前,分布上海市区两级商业中心的64家商场已在停车场主要通道、墙柱、进出口等显著位置,张贴了全新的“纯净版”停车缴费二维码标识,缴费页面简洁清晰,明显标注“直接扫码、付费离场”等字样,便于消费者获取、操作和缴费。百联集团在上海的15家商场及3家外省市商场全部启用了“纯净版”停车码,包括第一百货商业中心、百联又一城等。为扩大扫码停车场景整治成果,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支持市消保委制定发布《上海市商场停车场扫码缴费服务合规指引》,明确商场停车场运营企业开展扫码缴费经营活动,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可以直接进入缴费页面的“纯净版”停车码,不得收集消费者任何个人信息。市网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行业内规模较大的停车经营企业及收费系统供应商,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普法培训和网络安全检查,指导存在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问题的企业全面整改,进一步在全市主要商场推广“纯净版”停车码。下一步,根据“亮剑浦江”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主办单位将对“扫码点餐”“扫码停车”消费场景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整改不力的企业严肃查处。同时围绕少儿学习培训、租借充电器、网络理财小贷、房产中介、商超购物、汽车4S店等消费场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通过以下渠道据实提供线索。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http://www.shjbzx.cn邮箱:shjbzx@126.com电话:12315、12345附件:推出“纯净版”停车码的商场名单(共67家)序号名单1第一百货商业中心2BFC外滩金融中心3恒基名人购物中心4淮海7555新天地广场6One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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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餐饮企业闻错即改,上海市网信办将继续整治餐饮企业过度索取个人信息问题

近日,“亮剑浦江·消费领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启动后,根据消费者举报线索,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分两路对星巴克、Shake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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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网信办关于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的通知

根据《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符合第四条情形的,应当在标准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备案。5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南(第一版)》,明确了适用范围、备案方式、备案流程。为指导和帮助个人信息处理者规范、有序进行备案工作,现将上海市网信办咨询方式及备案摘要通知如下:一、咨询方式咨询范围为所在地为上海的个人信息处理者,联系电话为64743030-2711(来电请明确告知主体信息),咨询时间为即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二、适用主体所在地为上海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同时符合下列情形:(一)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二)处理个人信息不满100万人的;(三)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不满10万人的;(四)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敏感个人信息不满1万人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网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材料准备应按照《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南(第一版)》备案材料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包括:(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三)经办人身份证件(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五)承诺书(六)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七)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四、备案方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在标准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送达书面材料并附带材料电子版的方式,向上海市网信办备案。个人信息处理者先将完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xbsjcj@shxc.gov.cn(仅供接收材料使用)。电子版材料查验通过后线下提交书面材料并附带材料电子版,电子版应当提供与纸质材料一致的PDF扫描件,可使用光盘或者其他存储介质。线下材料送达方式:现场报送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路315号收件人:网络安全处电话:64743030-2711(请注明“XX单位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材料”)。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南(第一版)》“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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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体化算力算网调度平台正式发布

6月5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单位承办的“算力创新发展高峰论坛”在京顺利召开。会上,中国信通院联合中国电信共同发布我国首个实现多元异构算力调度的全国性平台——“全国一体化算力算网调度平台(1.0版)”。全国一体化算力算网调度平台正式发布据悉,该平台汇聚通用算力、智能算力、高性能算力、边缘算力等多元算力资源,设计异构资源池调度引擎,实现不同厂商异构资源池的算力动态感知与作业智能分发调度。特别在AI训练作业调度流程中,可在智算资源池上进行训练推理,在通用算力资源池部署,从而实现跨资源池/跨架构/跨厂商的异构算力资源调度,目前已接入天翼云、华为云、阿里云等。平台旨在落地国家东数西算战略,通过“三跨四互联”,解决算力可管可控可调度的问题。未来,中国电信将和中国信通院一起,在算力调度平台、算力调度标准制定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共同推动信息技术的创新,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的实现离不开算力调度,该平台的发布,不仅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东数西算”工程要求,促进东部数字经济产业链向西部延伸拓展,同时将推动算力资源的精准配置和按需获取,有效降低算力能源消耗,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和信息通信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来源:人民邮电报“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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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开征求《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意见

公开征求对《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标准体系,我们组织编制完成了《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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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类分级、制定重要数据目录试点成果分享(5)—优秀案例:《重要数据识别规则》

一、引言为加快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及重要数据目录管理机制,促进数据共享应用,2022年7月至12月,市委网信办会同市政府办公厅成立试点工作组,组织开展了数据分类分级、制定重要数据目录试点工作,遴选出一批试点优秀单位和试点优秀案例。今天分享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试点优秀案例——《重要数据识别规则》。二、案例概述本案例围绕重要数据识别规则和目录管理,从实践基础、重要数据的定义、重要数据识别方法和重要数据目录说明等方面,阐述了数据分类分级工作中如何确定数据集的重要数据索引项以及如何识别重要数据,对重要数据的识别和管理工作具有参考意义。三、案例展示重要数据识别规则(节选)1、实践基础因重要数据的判定涉及时间精度、场景识别、行业覆盖规模、数据时效性等关键要素,所以本案例认为重要数据的重要性根据场景和影响维度发生变化。重要数据首先是针对数据集的判定,其次需要根据场景和规模等影响因素的变化来制定识别规则。因此,数据中心的重要数据判定规则主要采用分场景量化的方法,对数据集进行判定。2、重要数据定义总结根据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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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批两家企业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近日,马自达(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此次上海首批两家企业通过评估,对于我市更好开展完备性查验,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截至4月28日,上海市网信办累计解答咨询电话3300余通,接收涉及金融、零售、商务服务、汽车、医疗等重点领域的申报材料超400件,通过完备性查验并报送国家网信办申报材料近60件。此外,还通过开通咨询电话、发布实务指南、组织系列宣讲、广泛开展调研等多种形式指导我市企业有序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合法依规开展数据出境活动。下一步,上海市网信办将以我市部分重点行业为切入点,广泛开展调研,梳理解决企业在开展数据出境合规工作的难点问题,服务企业高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促进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开放型经济能级和水平。“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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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食”扫码点餐“强索”手机号等个人信息 部分餐饮企业被约谈限期整改 上海网信办向消费者提示八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风险

随着互联网+服务的场景日益丰富,在上海的快餐店和奶茶店,扫码点餐已经非常普及。作为人工点餐之外的另一种选择,扫码点餐得到了很多消费者认可,特别是“手机族”的欢迎。但在这一点餐形式背后,也存在商家对消费者强制授权、不当索权以及超范围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问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上海市消保委对29家知名度较高的奶茶店和快餐店进行了暗访,发现部分餐饮企业运营的微信小程序存在对到店点餐的消费者强制索取手机号、用户位置精准信息等行为。据对消费者调查发现,有65%的消费者不愿意在扫码点餐时向商家提供手机号码;有56%的消费者对扫码点餐强制获取位置信息表示担忧。针对以上问题,上海市网信办已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依法对问题严重的餐饮企业开展联合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开展相关普法教育。同时要求大众点评、饿了么等平台通过公告、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消费者发出风险提示,并组织平台内餐饮商铺自查整改。上海市网信办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到店点餐场景下,提供个人信息时应当更为谨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上海市网信办特别提示,餐饮企业以下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1.首次使用小程序扫码点单时,消费者没有收到商家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的隐私政策。2.商家在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中没有设置“同意”或“拒绝”的选项,默认消费者允许提供个人信息。3.商家超范围向消费者索取和餐饮服务无关的个人敏感信息(包括姓名、生日、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4.扫码点单后,出现“微信一键登录”获取昵称和头像、“微信手机号一键登录”获取手机号等弹窗提示,或者买单时要求消费者提供手机号,消费者如果拒绝以上授权就无法下单。5.扫码点单后,商家以选择附近门店等为由申请获取精准位置信息,消费者如果拒绝就无法下单。6.扫码点单后,商家申请获取精准位置信息,消费者拒绝后,仍频繁弹窗申请位置信息,且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门店搜索功能。7.商家以优化服务体验、提供会员折扣等名义诱导消费者授权精准位置信息或者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消费者拒绝后,页面仍反复出现弹窗申请,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8.既没有经消费者同意,也没有做匿名化处理,商家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消费者频繁收到定向推送的广告营销信息。近年来,上海市网信办积极履行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整治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打击围绕消费者个人信息形成的黑色产业链。2022年,上海市网信办要求本地应用商店下架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的“私人加密锁”“世界街景高清地图”“图文放大神器”等55款APP,主要问题集中在强制索要用户非必要权限、未经用户单独同意向第三方共享精确位置信息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已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上海市网信办将以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不断发挥网络执法“利剑”作用,重拳打击侵害广大网民个人信息权益的不法行为,推动企业主动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加大合规治理,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清朗网络空间治理据实向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提供线索举报网站:http://www.shjbzx.cn/“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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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政策系列宣讲会(金融站)召开

为更好指导和服务上海属地数据处理者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合法依规开展数据出境活动,上海市网信办会同重要功能区管委会、重点领域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政策系列宣讲活动。2月22日,上海市网信办、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组织召开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政策宣讲会(金融站)。会上,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介绍了金融领域数据出境现状及对标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大金融等制度型开放的探索情况。上海市网信办通报了目前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受理情况,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行业申报材料注意事项。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专家重点围绕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实施及报告撰写进行了辅导。交流答疑时,针对企业代表提出的申报主体判定、申报数据识别、出境方式确认、匿名化要求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回应及解答。本市32家金融机构代表参加本次宣讲会。“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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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政策系列宣讲会(张江站)召开

截至2023年2月16日,上海市网信办接收正式申报材料量已超过110件。为更好指导和服务上海属地数据处理者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合法依规开展数据出境活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月17日,上海召开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政策系列宣讲会(张江站)。本次宣讲会由上海市网信办联合上海科创办主办,浦东新区网信办协办,来自张江地区的28家企业代表参加。会上,上海市网信办通报了目前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受理情况,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申报材料注意事项。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专家重点围绕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实施及报告撰写进行了辅导。交流答疑时,针对企业代表提出的申报情形判定、数据类型识别、申报材料提交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回应及解答。后续,市网信办将继续会同重要功能区管委会、重点领域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政策系列宣讲活动,做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服务工作,推动属地企业有序申报评估。“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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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实务问答(二)

自2022年9月1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实施以来,截至2023年1月31日,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解答咨询电话1300余通,接收正式申报材料67件,其中通过完备性查验并报送国家网信办35件,正在进行完备性查验17件,主要涉及零售、汽车、金融、医药等领域。为更好服务上海市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第一版)》),结合近期咨询情况及完备性查验常见问题发布实务问答(二)。形式查验方面:1数据处理者可以自行变更申报材料模板吗?答不能。数据处理者应严格参照《申报指南(第一版)》各材料模板填写,请勿自行增删修改模板。2申报材料的原件、影印件有哪些具体要求?答根据《申报指南(第一版)》附件1要求,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表、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报告等都应提供原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与境外接收方拟订立的数据出境相关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等可提供影印件并加盖公章,影印件应确保清晰、无遮挡。3如何准备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答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第一版)》模板拟写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并在对应位置加盖公章、签字、注明日期,其中签字应确保手写笔迹。4法律文件的具体形式要求是什么?答法律文件形式无限制,数据处理者可结合实际提交合同、内部制度等法律文件。需特别注意,法律文件中涉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表13项引用内容的,必须按要求作高亮、线框等显著标识。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后,数据处理者开展出境活动前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应与此前申报开展数据出境活动实际情形一致。内容查验方面:5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报告撰写中有哪些注意事项?答应严格按照模板进行报告撰写,确保真实完整,不得变更自评估报告框架,同时建议增加目录并注明页码。如有第三方机构参与自评估,须在自评估报告中说明第三方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参与评估的情况,并在相关内容页上加盖第三方机构公章。6数据处理者如何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具体情形?答数据处理者应依据《办法》第四条,明确所符合的申报情形,建议可在自评估报告中说明符合申报情形的支撑数据。7数据处理者如何确定拟出境数据情况?答根据《办法》第十四条要求,“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结果有效期为2年,自评估结果出具之日起计算”。数据处理者申报的出境数据应为未来两年的拟出境数据,包括数据规模和涉及自然人数量,自然人数量应按人数计算,并标注是否去重。8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表的填写原则是什么?答按照应填尽填、真实完整原则,同一表格项如存在并列内容均需填写。《申报指南(第一版)》填表说明提及的表格项应按说明要求进行填写,例如08项数据链路提及填写要素均需涵盖、13项需正确引用页码并对相关内容进行高亮标注等。如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表中涉及无法填写的内容,需要形成解释说明材料并加盖数据处理者公章。其他:9申报材料纸质件如何进行装帧、打包?答数据处理者装帧申报材料形式无限制,可采用长尾票夹、回形针、订书针、文件袋等,建议不要采用形式奇特、过于精美繁复的装帧。如申报材料较多,请使用无文字及图案标记的纯色纸箱打包。10申报材料电子版的提交要求是什么?答刻录在光盘中进行提交。若一次提交涉及多个场景,可刻录在一张光盘中,不同场景设置单独的文件夹,每个场景文件夹内需包含《申报指南(第一版)》附件1提到的一整套材料。需要确保PDF版本材料和纸质件一致(带公章、签字等)。此外,建议附上WORD版本材料。“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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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自动驾驶安全员、元宇宙资产管理顾问......52个未来职业“高清画像”发布,有你心仪的吗→

你听说过乡村买手、自动驾驶安全员、碳金融产品经理、元宇宙资产管理顾问吗?你想象过未来职业是什么样的吗?市人社局介绍,作为上海世界技能大赛的最新成果,近日,52个未来职业新技能资讯正式对外公布。详见↓1历时11个月,40余位专家凝心聚力为推广世界技能大赛理念,呈现我国未来职业发展成效,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积极了解未来职业、学习新技能,在推广延续世界技能大赛观众体验“职业信息建议和指导”活动的基础上,上海世界技能大赛事务执行局创新策划“看职业·说职业·学技能”系列活动。作为系列活动之一的“看职业”,以15家单位机构、42位专家为核心,全国121家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的179位专家参与,历时11个月,从世界科技和经济发展的角度,围绕我国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对行业发展人才结构与需求的调查分析,对最新的未来职业新技能资讯进行研判和公布。252个未来职业“高清画像”发布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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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丨2022全球数商大会在沪开幕 发布全国首个数字资产共识文件

11月25日,2022全球数商大会在上海开幕,本次大会以“数联全球、商通未来”为主题。会上,国内外15家机构共同发布首个国际合作倡议《国际数据流通合作伙伴上海倡议》,促进数据要素国际间有序流通。同时,上海浦东新区正式发布张江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建设方案,并首发活跃数据交易市场创新措施,提出对企业首挂数据产品给予奖励,数据发生交易后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后可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海内外知名企业及上海国企集团代表联手发布的《数字资产浦江共识》,则创新定义了数字资产“四不准则”和“五可特征”。此次大会还发布了上海的六大成果和六大示范项目,包括《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白皮书》、《全国统一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建设白皮书》、《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数商产业发展报告》、《数据要素视角下的数据资产化研究报告》、《金融行业数据流通市场研究报告》。15家机构共同发布国际合作倡议《国际数据流通合作伙伴上海倡议》由国际数据空间协会、数据资产管理协会、新加坡贸易数据交易所、英国标准协会、中国电子联合会、上海数据交易所等国内外15家机构共同发布,这是上海落实“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深化国际发展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倡议聚焦流通对象更丰富、交易规则更透明、主体生态更繁荣,提出共创数据流通新模式、共商数据交易新规则、共建数商发展新生态,在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上发出上海声音,促进数据要素国际间有序流通。为对标DEPA、CPTPP等高标准贸易规则,高举国际开放合作的大旗,让数据流成为激活全球技术流、资金流、商贸物流的关键载体与驱动引擎,本次大会在新加坡设立分会场,上海新加坡两地共同签署数商合作备忘录,旨在为国际数商交流搭建专业平台、为双边合作提供资源共享通道、为数据流通开放全新市场机遇。此外,上海数据交易所在本次大会上与亚马逊云科技、邓白氏集团、毕马威、OCEAN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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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丨首届上海数字贸易论坛成功举办

“数字贸易枢纽港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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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实务问答(一)

为更好服务上海市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结合近期咨询情况,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市网信办)现就咨询受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1数据处理者如何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答目前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工作落实属地申报原则,所在地为上海的数据处理者向上海市网信办提交申报材料。2数据处理者如何提交申报材料?答上海市网信办自2022年9月1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生效之日起正式接收申报材料,报送方式:邮寄报送或者现场报送,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路315号,收件人:网络安全处,电话:64743030-2711(请注明“XX单位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材料”)。报送请提前电话联系。3寄送材料的快递是否有要求?答无特殊要求,不接受到付。4上海市网信办接受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咨询方式?答2022年9月9日,上海市网信办已通过公众号“网信上海”公布咨询电话:64743030-2711(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来电咨询请明确告知申报主体基本信息)。书面材料与光盘刻录的电子版文件应保持完全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请说明。5申报材料要求有哪些?答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影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影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件影印件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5.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书6.与境外接收方拟订立的数据出境相关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影印件7.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报告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提供材料及要求详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需提交书面材料以及通过光盘方式刻录的电子版文件。6经办人是否有要求?答经办人必须为数据处理者正式员工,并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7是否有指定第三方机构可以协助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的咨询、评估等相关工作?答目前,上海市网信办未指定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咨询、评估数据处理者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等工作。8省级网信部门的完备性查验需要多久?答上海市网信办自接收申报材料第二天起计算5个工作日,若材料被退回,再次提交重新计算5个工作日。9若申报材料被退回,重新提交申报的次数是否有限制?答目前,上海市网信办对于提交申报材料无次数限制。10在完备性查验阶段,数据处理者是否会收到书面通知?答若申报材料齐全,则会报送国家网信部门,并书面通知数据处理者。若出现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上海市网信办会向数据处理者出具书面通知,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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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第八届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启动 结合“元宇宙”打造 “绿色星球”

10月27日下午,“第八届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在上海科技馆启动。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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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丨某科技公司违反《数据安全法》被行政处罚

近期,上海网信办发现,某科技公司在处理政务类数据时违规操作,且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导致数据存在泄露风险。上海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海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数据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海网信办将针对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履行不力,造成重要数据泄露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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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丨上海市委网信办举办第十八期网络安全技术沙龙

为有效提升我市党政机关和重点单位的技术能力和水平,上海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了网络安全技术沙龙系列活动。7月28日下午,以“北京冬奥网络安全保障零事故经验分享”为主题的第十八期网络安全技术沙龙顺利举办。此次活动特邀奇安信科技集团多位专家,借鉴北京冬奥网络安全保障“零事故”成功经验,从终端安全、纵深防御、研判指挥、安全运行等多个方面进行分享,为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在终端安全方面,面对终端数量大、位置分散、人员复杂、赛事信息敏感等复杂终端环境,通过建设集中式终端安全管理平台,构建基于终端加固、安全管控、入网控制、威胁防御的体系化防御能力,制定分类管控、分级防护的精细化安全策略,确保各类终端“可信、合规、安全”。在纵深防御方面,通过访问关系梳理、同类边界整合、网络分区分域、精细化策略部署等手段,达到能发现、能防御、能控制的纵深防御要求。在研判指挥方面,面对防守方研判滞后、承压能力不足、分析溯源视野受限、攻击反制受法律条款约束等传统模式痛点,通过构建黑客画像分析引擎、威胁事件生成引擎、切片分析引擎、同源分析引擎和海量黑客档案,建立主被结合、先发制人、降低不确定性、御敌于边界之外的新型主动研判指挥模式。在安全运行方面,面对监控范围广、数据源种类多、平台可用性和性能要求高等挑战,通过构建云上云下数据全面采集、资产清单动态管理、冬奥场景关联分析、告警关联规则持续优化等安全能力,达到业务不中断、数据不出事、合规不踩线的标准和要求。本市34家党政机关和重点单位的相关网络安全技术人员参加活动。“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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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丨2022年度全市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启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密码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上海市数据条例》等有关规定,近日,在市委网信委的统一领导下,市委网信办牵头,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密码管理局、市保密局、市通信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统筹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市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此次检查的目的是了解掌握我市重要网站、平台、生产系统的风险和防护状况,摸清网络和数据安全底数,以查促建、促管、促防、促改,推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此次检查分为单位自查整改和现场抽查两部分组织实施。主要查清四方面情况:一是重要网站、平台、生产系统的数量、分布情况、网络安全组织管理和运维保障情况;二是重要网站、平台、生产系统的主要功能、服务范围、数据存储情况以及风险威胁情况;三是重要网站、平台、生产系统的运行环境、运维方式、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情况;四是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安全保护及处理情况。检查重点包括党政机关门户网站和重点新闻网站,国有企业、大型互联网平台,特别是存储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数量超过100万的信息系统。各市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同步开展行业内部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并向市委网信办报备,原则上年内不得对同一单位开展多次现场检查。“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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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网络支付产业向纵深发展 《中国支付产业年报2022》发表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日前发布了《中国支付产业年报2022》(以下简称《年报》),介绍2021年我国支付产业发展概况。《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从事支付清算结算服务的各类持牌机构4300余家,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等。此外,还有数量众多的外包服务机构、金融科技公司、软硬件设备提供商和检测认证机构等上下游机构。不同类型的支付服务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支付产业向纵深发展。《年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银行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4395.16亿笔4415.56万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90%和10.03%,业务金额增速较上年增长3.85个百分点;支付机构共完成支付业务(含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交易)11396.20亿笔416.73万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48%、17.17%,有力助推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支付产业近年来的发展中,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网络支付业务是其中的亮点,已经成为我国支付产业在全球的亮眼名片。数据更为直观地反映了变化:2021年,我国银行机构共处理网上支付业务1022.78亿笔2353.96万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5.32倍和2.86倍。而移动支付业务量的增速则更让人惊叹,2021年国内银行处理的移动支付业务笔数和金额则分别是2012年的282.67倍和228.13倍。10年间,移动支付从一个新兴支付方式已发展成为被公众广为接受且使用最为频繁的零售支付方式之一。2021年,我国网络支付业务规模继续保持增长态势。2021年,我国银行机构处理网上支付业务的笔数和金额分别较上年增长16.32%和8.25%;处理移动支付业务笔数和金额分别较上年增长22.73%和21.94%。从业务金额上看,银行机构仍然保持主导地位。银行机构处理的网上支付业务和移动支付业务的金额分别是支付机构处理同类业务金额的41.03倍和1.47倍;笔均业务金额分别是支付机构的57.71倍和9.65倍。支付机构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439.57亿笔57.37万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50.06%和5.19%,笔均业务金额398.55元;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9960.03亿笔359.49万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7.01%和19.38%,笔均业务金额360.93元。随着市场竞争的逐步充分,网络支付的市场集中度略有下降。支付清算协会的统计数据表明,网络支付交易金额排名全国前10位的银行机构业务量之和占协会银行类会员单位网络支付业务总金额的83.75%,较上年减少7.63个百分点;网络支付交易金额排名全国前10位的支付机构业务量之和占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总金额的96.25%,较上年减少0.48个百分点。网络支付的快速普及和安全性提升,也让网络支付用户基础更加稳固。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9.04亿个,较2020年底增加4929万个,占网民整体的87.6%。协会银行类会员单位的网上支付客户总数为22.57亿个,较上年增长3.82%;移动支付客户数量为37.81亿个,较上年增长7.91%。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的支付账户总量为57亿个,较上年增长10.42%。其中,单位支付账户3245.32万个;个人支付账户56.68亿个。《年报》数据还显示,2021年,支付清算行业向实体经济让利、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成效显著。自降费政策实施以来至2021年底,支付清算协会会员单位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减少手续费支出96.66亿元,其中惠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微主体69.38亿元。同时,在涉赌涉诈“资金链”打击治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共通过行业联防联控机制累计排查出涉赌账户3.9万个、涉赌商户2700余个,拦截疑似涉赌资金53.54亿元。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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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击网络谣言 又有15个造谣传谣网络群组被封停

近日,接网民举报并经查实,圈群传播的“外滩举行抗疫胜利庆功彩排”“老艺术家李蔷华因疫情防控耽误救治去世”“普陀环球港华润万家超市在政府强迫下仓促复工”“上海海事大学倒卖外省市捐赠物资”等传言均为虚假信息,本市有关部门已及时组织公开辟谣澄清。相关谣言因圈群传播较广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经上海网信办与公安部门依法溯源调查,依据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已协调相关部门对“铜陵人在魔都”“快乐薅羊毛”“艺术沙龙”等15个散播虚假信息的网络群组予以封停,并对首发谣言的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自4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以来,已累计对传播涉疫谣言的93个网络群组予以封停,对60名首发谣言的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应急处置向常态化防控转变的关键时期。部分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主观臆断、添油加醋,发布涉疫不实信息;个别网民为博眼球、蹭热点,通过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等方式编造谣言,误导公众。这些违法行为扰乱了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妨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给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请广大网民守住法律底线,规范个人行为,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不转发、不传播未经证实的网络消息,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上海网信办将坚持常抓不懈,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网络谣言,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网站:http://www.shjbzx.cn/往期推荐多个传播谣言群组被封停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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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封停78个造谣传谣网络群组,蓄意造谣者将被依法严惩!上海网信办会同公安部门持续重拳整治涉疫谣言

上海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各类谣言消息层出不穷,经过重拳打击,谣言整治初具成效。自4月8日上海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以来,已累计对传播涉疫谣言的78个网络群组予以封停,对46名首发谣言的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公安部门已对造谣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5人,行政处罚48人。近日,接网民举报并经查实,圈群传播的“到了机场却被收走护照和法国居留卡”“上海大白强行破门而入”“黄浦区一干部被免职与其同意辖区居民核酸复核有关”“全国发往上海的京东快递散单全面静止”等传言均为虚假信息,本市有关部门已及时组织公开辟谣澄清。相关谣言因圈群传播较广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经上海网信办与公安部门依法溯源调查,依据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已协调相关部门对“六月花号之前赴后继”“五湖四海聚魔都”“壮哉我大黄浦”“上海丽人”等11个散播虚假信息的网络群组予以封停,并对首发谣言的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应急处置向常态化防控转变的关键时期。上海网信办将始终坚持对涉疫谣言“零容忍”态度,积极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网民切实提高对网络传言的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而努力。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网站:http://www.shjbzx.cn/往期推荐多个传播谣言群组被封停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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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网络谣言 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上海已封停传播涉疫谣言网络群组67个,处罚41人

近日,接网民举报并经查实,圈群传播的“5月1日松江区一阳性病例在大润发购物致超市封闭”“吃南汇8424西瓜感染禽流感”“青浦金泽某超市售卖外省市捐赠猪肉”“上海一阿姨带回方舱被子导致200人感染”等传言均为虚假信息,本市有关部门已及时组织公开辟谣澄清。相关谣言因圈群传播较广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经上海网信办与公安部门联合溯源调查,依据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已协调相关部门对“三井检查大队”“大家庭”“胡家一起聊”“15奶茶店”等9个散播虚假信息的网络群组予以封停,对首发谣言的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详见附件)。自4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以来,已累计对传播涉疫谣言的67个网络群组予以封停,对41名首发谣言的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自从我市重拳打击涉疫谣言以来,网络圈群生态环境有所净化,但仍有个别网民罔顾事实,根据自己道听途说的传言,加上错误解读在圈群发布传播不实信息,混淆视听,渲染加重市民群众焦虑恐慌情绪,对当前上海防疫工作带来干扰。上海网信办再次提醒,涉疫信息的发布、传播事关防疫大局,广大网民务必以权威机构发布信息为准,要增强主动辨识谣言、抵制谣言的自觉性,不发布、不传播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共同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上海网信办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加大互联网谣言信息整治力度,联合公安等部门对造谣传谣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依法严惩。欢迎广大网民对涉疫网络谣言等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积极举报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网站:http://www.shjbzx.cn/附件:1封停传播“5月1日松江区一阳性病例在大润发购物致超市封闭”虚假信息的2个群组1.微信群“三井检查大队”2.微信群“麻群”2封停传播“吃南汇8424西瓜感染禽流感”虚假信息的3个群组3.微信群“大家庭”4.微信群“杜家3兄弟一大家子”5.微信群“老同事(行政处、企业)”3封停传播“青浦金泽某超市售卖外省市捐赠猪肉”虚假信息的3个群组6.微信群“胡家一起聊”7.微信群“胡家一起聊”(与上同名)8.微信群“祛魅”4封停传播“上海一阿姨带回方舱被子导致200人感染”虚假信息的1个群组9.微信群“15奶茶店”往期推荐多个传播谣言群组被封停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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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15个造谣传谣群组被封停,累计处置群组58个 上海网信办会同公安部门持续打击涉疫谣言

近日,接网民举报并经查实,圈群传播的“社区发放豪华海鲜大礼包”“1100万人近期将离开上海”“傅雷中学对面小区申雅苑母女投湖自杀因为活不下去”等传言均为虚假信息,本市有关部门已及时组织公开辟谣澄清。相关谣言因圈群传播较广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经上海网信办与公安部门联合溯源调查,依据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已协调相关部门对“二胡一班”“75届高中(2)班同学群”“岁月如歌”等15个散播虚假信息的网络群组予以封停(详见附件)。自4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以来,已累计对传播涉疫谣言的58个网络群组予以封停,对39名首发谣言的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上海网信办再次提醒,各网络群组的建立者(群主)要切实承担起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大力抵制未经证实的网络传言“满群飞”现象。广大网民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提高对网络信息的辨识能力,不做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和跟风者,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上海网信办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加大互联网谣言信息整治力度,对于极少数怀着不同目的肆意制造谣言、蓄意传播谣言的人员,将联合公安部门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努力为全市同心抗疫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环境。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网站:http://www.shjbzx.cn/附件:1封停传播“社区发放豪华海鲜大礼包”虚假信息的3个群组1.微信群“二胡一班”2.微信群“望族城物业管理服务沟通群”3.微信群“31号4楼”2封停传播“1100万人近期将离开上海”虚假信息的5个群组4.微信群“75届高中(2)班同学群”5.微信群“十二连战友兄弟群”6.微信群“5469”7.微信群“大李庄”8.微信群“大学时代(六中队)”3封停传播“傅雷中学对面小区申雅苑母女投湖自杀因为活不下去”虚假信息的7个群组9.微信群“岁月如歌”10.微信群“★★《2中国俞氏群》★★”11.微信群“★《第四师战友群》★”12.微信群“★《北漍美女群》★”13.微信群“★《彩印人》★”14.微信群“幸福快乐每一天”15.微信群“温馨大家庭”往期推荐多个传播谣言群组被封停
20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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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不止步 打击不停息 又13个造谣传谣网络群组被封停 一批个人账号被处罚

近日,接网民举报并经查实,圈群传播的“赵丽颖驰援上海的物资被整箱扔进垃圾车”“南汇滴水湖临时搭建帐篷建露天隔离点”“浦东新区长岛路一小区发生火灾楼道火光冲天”“复旦校园断网,张某某被打”“北蔡镇党委书记蔡某某跳楼自杀”等传言均为虚假信息,性质恶劣,本市有关部门已组织公开辟谣澄清。经上海网信办与公安部门联合溯源调查,依据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已协调相关部门对“汪老师yyds”“兄弟情深姐妹谊长”“上海娱乐群”等13个散播虚假信息的网络群组予以封停,并对首发谣言的13名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详见附件)。此前,上海网信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已会同相关部门对传播“徐汇梅陇七村一孕妇早产死亡”“兰州局援助上海十车皮牛羊肉无人接收”等谣言的30个微信群组予以封停,对23名首发谣言的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自从我市重拳打击涉疫谣言以来,网络圈群生态环境有所净化,广大网民也增强了主动辨识谣言、抵制谣言的自觉,但仍有极少数人怀着不同的目的肆意制造谣言、蓄意传播谣言,下一步上海网信办联合公安部门将加大惩治力度,对违法违规群组和人员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最紧要的关头。请广大市民群众增强谣言“免疫力”,建立谣言“防火墙”,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上海网信办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加大互联网谣言信息整治力度,为全市同心抗疫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网站:http://www.shjbzx.cn/附件:1封停传播“赵丽颖驰援上海的物资被整箱扔进垃圾车”虚假信息的1个群组1.微信群“汪老师yyds”2封停传播“南汇滴水湖临时搭建帐篷建露天隔离点”虚假信息的3个群组2.微信群“兄弟情深姐妹谊长”3.微信群“公元2040片区管家群—小彭”4.微信群“叫什么呢”3封停传播“浦东新区长岛路一小区发生火灾楼道火光冲天”虚假信息的3个群组5.微信群“上海娱乐群”6.微信群“明珠花苑业主群”7.微信群“吉大化学83”4封停传播“复旦校园断网,张某某被打”虚假信息的2个群组8.微信群“FDU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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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造谣传谣群组被封停 上海网信办联合公安部门继续重拳打击涉疫谣言

上海网信办自4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以来,经与公安部门联合溯源调查,依据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已协调相关部门对“百龙小区4号楼”“K歌嗨一嗨”“花桥二手闲置&爱生活群”“死党群”“闵行办证”等传播涉疫谣言的30个网络群组予以封停(部分典型案例详见附件),对23名首发谣言的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经核查,近期圈群传播的“上海一警察背居民上楼,背的是假人”“徐汇梅陇七村一孕妇早产死亡”“兰州局援助上海十车皮牛羊肉无人接收”“上海有农户说蔬菜烂在地里卖不掉”等网络传言均为虚假信息,上海网络辟谣等平台已公开辟谣澄清。当前,上海疫情防控到了清零攻坚的关键阶段。对于编造、散布、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上海网信办将联合公安等部门重拳打击,对谣言制造者、蓄意传播者一追到底、依法惩处。请广大市民群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从我做起,人人自律,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守护我们的城市。上海网信办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加大互联网谣言信息整治力度,为全市同心抗疫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网站:http://www.shjbzx.cn/附:部分典型案例1封停传播“徐汇梅陇七村一孕妇早产死亡”虚假信息的3个群组1.微信群“百龙小区4号楼”2.微信群“1-18号楼栋志愿者群”3.微信群“女人好费钱”2封停传播“兰州局援助上海十车皮牛羊肉无人接收”虚假信息的4个群组4.微信群“K歌嗨一嗨”5.微信群“601”6.微信群“5-64”7.微信群“云润全部业主群”3封停传播“松江九亭哄抢超市”虚假信息的3个群组8.微信群“花桥二手闲置&爱生活群”9.微信群“首创二期业主群”10.微信群“15号志愿者”4封停传播“原浦东新区北蔡镇领导倒卖保供物资”虚假信息的2个群组11.微信群“死党群”12.微信群“1468弄小区”5封停传播“售卖上海防疫车辆通行证”虚假信息的2个群组13.微信群“闵行办证”14.微信群“上海蔬菜配送1群”6封停传播“居委倒卖20万箱救援物资”虚假信息的3个群组15.微信群“幸福一家人”16.微信群“黎明—通告群”17.微信群“谢一家”7封停传播“市民信息登记不全导致核酸白做”虚假信息的1个群组18.微信群“初中同学”8封停传播“宝山方舱隔离人员睡纸箱”虚假信息的1个群组19.微信群“宝华足球闲聊队”9封停传播“‘黑快递’为了赚钱,核酸造假”虚假信息的1个群组20.微信群“紫华佳苑居民1群”“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为社会公众提供实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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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造谣传谣群组被封 多人被行政处罚

近日,接网民举报并经查实,圈群传播的“居委倒卖20万箱捐赠物资”“市民信息登记不全导致核酸白做”“宝山方舱隔离人员睡纸箱”“‘黑快递’为了赚钱,核酸造假”“原浦东新区北蔡镇领导倒卖保供物资”“松江九亭哄抢超市”“售卖上海疫情防控通行证”等传言均为虚假信息,性质恶劣,本市有关部门已组织公开辟谣澄清。经上海网信办与公安部门联合溯源调查,依据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已协调相关部门对“幸福一家人”“黎明—通告群”“宝华足球闲聊队”等6个散播虚假信息的网络群组予以封停,并对首发谣言的多名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为加大对涉疫谣言的打击力度,针对上述不实信息,上海警方近期已对柳某某等13人依法立案侦查或依法行政处罚。此前,上海网信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会同公安部门对传播“武警将接管上海社区”“明天上海暂停所有团购”两则谣言的4个微信群组予以封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网络巡查,有效处置了一批涉疫谣言和造谣传谣的网络群组。造谣一时爽,追责在路上。上海网信办再次提醒,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散播谣言的温床,那些“手指动一动,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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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传播谣言群组被封停 个人账号受处罚 上海网信办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网络圈群造谣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对圈群涉疫谣言信息打击力度,4月8日,上海网信办通过“网信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明确将联合公安等部门对谣言制造者、蓄意传播谣言者一追到底、依法惩处。同时对于一些恶意传播谣言的群组,网信部门也将依法作出处理。公告发出后,大量网民纷纷支持,要求网信部门严惩造谣传谣者、净化网络环境。目前,针对前期已公开辟谣的“武警将接管上海社区”“明天上海暂停所有团购”两则虚假信息,经与公安部门联合溯源调查,已查实散播以上谣言信息的网络群组和人员。依据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已协调相关部门对“连飞互帮互助团购群”等四个群组予以封停(后附),对首发谣言的微信个人用户予以处罚。为加大对涉疫谣言的打击力度,上海公安部门已依法对自行编造以上虚假信息的周某某(男,35岁)、支某(女,49岁)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将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舆论飞地,网络环境的清朗需要每个网民共同努力。上海网信办再次强调,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网络舆论生态至关重要。广大网民在微信圈群、微博等社交媒体上发布或转发涉疫信息时,一定要以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要成为谣言传播的推手,更不得编造谣言、无事生非、哗众取宠。上海网信办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加大互联网谣言信息整治力度。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网站:http://www.shjbzx.cn/附封停传播“武警将接管上海社区”虚假信息的3个群组1.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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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守护城市安全运行已经到了重要关头。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日来接到许多市民反映,在社交媒体特别是微信圈群中,有人大肆制造、发布、传播有关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谣言和不实信息,希望管理部门严肃处理。为此,公告如下: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的信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对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将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国家网信办也在有关规定中明确,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编造虚假信息,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此提醒社交媒体群组的群主、群组成员,在网络上的任何行为都应遵纪守法,当前形势下尤其要防止传播各类谣言和不实信息、散布恐慌情绪,更不得编造谣言、惹是生非、哗众取宠。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是谣言散布的温床。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继续根据群众举报和网络巡查,及时对各类谣言进行辟谣澄清,并联合公安等部门对谣言制造者、蓄意传播谣言者一追到底、依法惩处。同时,对于一些恶意传播谣言的群组也将依法作出处理。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呼吁:请广大市民从我做起,增强辨别网络谣言能力,主动拒绝传播谣言,共同维护健康有序清朗的网络空间。同时,再次正告极少数谣言制造者,“手指动一动,圈群造谣言”的行为违法违规,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和社会谴责。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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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新冠患者没有医保卡要自负医疗费用?市医保局:不属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一直都是关注焦点。当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关于患者是否免费治疗的疑问也再次引发了热议,记者就此向市医保局求证。网传说法“患者可以刷医保卡支付,没有医保卡就自负”是否属实?这一说法并非事实。按照相关规定,在疫情期间,确诊和疑似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实行综合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已纳入本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取消医保支付限制;临时新增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设分类支付比例,全额纳入医保支付。整个结算过程是怎样的?市医保局表示,这是由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直接与医保中心进行结算。“我们全力保障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通过综合保障,符合规定的患者全程都不需要使用医保卡,不用自行负担医疗费用,更不必考虑结算问题。来源:上观新闻“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权威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市热点网络舆情事件,为社会公众提供实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