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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假期工资如何支付?

P律师 劳动合规实务 2020-02-05




2020年春节假期,由于新型肺炎的蔓延,政府提出了各种应对措施。其中,国务院和上海市先后就延长假期和延迟复工做出的安排,让众多企业和民众的工作、生活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以下仅就这两天不少朋友关注的春节假期工资如何支付问题进行分析,供参考。



根据上述文件,今年春节假期安排如下:


原假期,1月24日-1月30日,七天

  • 1月24日(大年三十,星期五),调休(1月19日星期日上班)

  • 1月25日(正月初一,星期六),法定节假日

  • 1月26日(正月初二,星期日),法定节假日

  • 1月27日(正月初三,星期一),法定节假日

  • 1月28日(正月初四,星期二),补休(1月25日星期六)

  • 1月29日(正月初五,星期三),补休(1月26日星期日)

  • 1月30日(正月初六,星期四),调休(2月1日星期六上班)

“新假期”,1月31日-2月9日,十天

  • 1月31日(正月初七,星期五),延长假期(休息日?

  • 2月1日(正月初八,星期六),延长假期(休息日→工作日→休息日?

  • 2月2日(正月初九,星期日),延长假期(休息日)

  • 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推迟复工(停工)

  • 2月4日(正月十一,星期二),推迟复工(停工)

  • 2月5日(正月十二,星期三),推迟复工(停工)

  • 2月6日(正月十三,星期四),推迟复工(停工)

  • 2月7日(正月十四,星期五),推迟复工(停工)

  • 2月8日(正月十五,星期六),休息日

  • 2月9日(正月十六,星期日),休息日

  • 2月10日(正月十七,星期一),开工!



以上红色字体“延长假期”,是国务院决定的。大概率是按照休息日处理(其中2月1日,本来是星期六,后来为了长假调为工作日,现在又调回来吧)。因此,上海市人社局要求“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安排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以上蓝色字体“推迟复工”,是上海市决定的。因此,上海市人社局要求“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未解决的问题是,“推迟复工”期间,职工正常工作的(不论是因疫情防控必须而复工、还是一般企业安排在家办公),是否要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期待人社部门进一步明确。


如果企业确有必要安排职工复工或在家办公的,建议和职工做好沟通说明工作。


HR朋友们也可以考虑下,1月份、2月份的日工资、月工资,怎么计算?



其他问题,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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