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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超 ‖ 民元孫中山的宗教主張及其與宗教界之關係探略

張金超 汇智澳门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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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張金超,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博士


[提  要]近代中國民主革命家孫中山先生的基督徒身份毋庸迴避,其一生中與宗教界關係複雜,階段性特徵明顯。民元孫中山的宗教主張及其與宗教界的關係,值得進行專門探討。其時,孫中山力主政教分立,破天荒把信仰自由寫入憲法,將之由理論探討付諸於實踐層面,具有里程碑意義,為其後歷屆政府所秉持。同時,宗教界人士紛紛獻辭,既表示誠摯祝賀,亦就國家、社會建設等方面提出種種建議,但孫中山堅持擇善而從。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後,孫中山傾力於實業建設,反復強調宗教於道德建設方面的功用。政教分立、信仰自由、以德輔政是民元孫中山宗教思想的精華,而從實用主義的角度來理解該時期孫中山與宗教界的關係,可能更加合理。[關鍵詞]民元  孫中山  宗教  道德建設[原文出處]《澳門理工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4期“中西文化”欄目

孫中山是中國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的偉大先導,在推翻帝制、肇建共和、捍衛共和、開創國共合作等方面厥功甚偉,其以豐功偉績和高貴品質,贏得了世人的尊重和敬仰。但孫中山的基督徒身份及其與宗教界的關係也毋庸迴避。近年來,有學者在探討如何深化和拓展孫中山研究時,就指出:“要從大範圍、長時段中去把握,從書生、理想家、革命家、基督徒、醫生等視角去展示孫氏人生的多維度。”此論予人以啟迪。

對孫中山的宗教思想及其與宗教界的關係進行探研,的確是饒有興趣的話題。縱觀孫中山的一生,其與宗教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大致可分為五個時段,即:早年虔誠信仰時期;從興中會成立至武昌起義爆發,利用宗教進行革命;1912年力主政教分立與信仰自由,重視宗教之道德建設功效;1919年後對宗教重新認識和強烈批判;逝世前夕對基督教的回歸。對此,前人已取得系列研究成果,從多個角度展開討論。民元孫中山與宗教界聯繫較多,關係較為複雜,相關言論較為集中,但尚未見有專文探討。

一、力主政教分立與信仰自由

近代以來,隨著中西文化交流的深入和西方科學技術的在華傳播,主張政教分立與信仰自由的知識分子不在少數,孫中山可謂此論之集大成者,並成功將其由理論層面付諸實踐層面。

孫中山的政教分立思想,表現於其平日的言論和對具體教會相關事宜的處理中。1912年初,上海基督教美以美會高翼聖、韋亞傑上書孫中山,論述成立中國自立教會事宜,遺憾的是,該上書內容未見留世。孫在2月6日的復函中強調,“政教分立,幾為近世文明國之公例。蓋分立則信教傳教皆得自由,不特政治上少紛擾之原因,且使教會得發揮其真美之宗旨”,“今但聽人民自由奉教,一切平等,即傾軋之見無自而生,而熱心向道者亦能登峰造極,放大光明於塵世。”認為自立教會之成立,“自為振興真教起見,事屬可行,好自為之,有厚望焉。”寥寥數語,卻言簡意賅,是孫中山支持政教分立思想的集中體現。

儘管提倡政教分立,但宗教的發展又離不開政治。年初,有位署名“摩”者,向孫中山遞呈改良佛教辦法文,含《大乘教改良規則綱要》和《擬設大乘部辦法簡章》兩份文件,近兩千字,指出,“惟宗教雖足輔政府之不逮,而提倡之權則端賴乎政府”,教務之發展,不能不仰賴於政治家,“是政治可以挽教務之重興,而教務亦可以輔政治之不逮也”。並擬定革新佛教辦法十條,“呈請大總統藉賜覽觀,且資採擇焉”。孫對此表示贊成,並予以支持。

3月,李翊灼、桂念祖等人發起成立全國性的佛教會,主張政教分立,其旨趣有四:“曰世界兆禍之由致;曰自由平等之真相;曰佛教趣入之平易;曰佛教進行之方軌”。20日,該會將發起旨趣及章程等呈報南京臨時政府,請求給予批准立案,函稱:“今日世界大勢趨向共和,政教兩方,各宜自謀獨立之法,必使享相成之利益,泯相侵之弊害,則世界和平庶得維持永遠”。李翊灼等人面謁孫中山,“所有要求條件,概由孫大總統面允”。24日,孫中山在《令教育部准佛教會立案文》中,再次明確闡述政教分立的原則,“查近世各國政教之分甚嚴,在教徒苦心修持,絕不干與政治,而在國家盡力保護,不稍吝惜。此種美風,最可效法。”並引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五條和第二條第七項“雖簡而含義甚宏”的條文來強調,“是該會要求者,盡為約法所容許,有行政之責者,自當力體斯旨,一律奉行”。責令教育部准其立案。同時,孫中山回函佛教會,又轉述了以上內容。緣此,孫中山之後的革命事業得到了佛教界人士的積極擁護。

如果说政教分立是國家正常處理政教關係的基本遵循,那么信仰自由是公民應有的基本權利。孫中山長期堅持信仰自由這一原則,對此,前文已有揭示。其實,早在1904年10月的《中國問題的真解決》一文中,孫中山就有過相關表述,他認為西安府的景教碑“提供我們一個絕妙的記錄”,可說明“早在公元第七世紀外國傳教士在當地人民間所進行的傳播福音的工作”,再者,佛教是漢朝傳入中國的,人民以很大的熱情歡迎,此後它便日漸繁盛,傳教士被許可在國內自由地縱橫遊歷,“當時的大學士徐光啟,其本人皈依了天主教,而他的密友、即在北京傳教的耶穌會教士利瑪竇,曾深得人民的尊敬”。

1912年1月5日,孫中山發表對外宣言,向各國公佈了臨時政府對外、對內政策的八項原則,其中明示:“許國人以信教之自由”。1月8日,南京基督教聯會選舉代表12人,趕赴總統府呈送《聖經》一部,孫中山政務繁忙,無暇他顧,未能親自接見,僅由總統府秘書處答覆稱:“民國成立,信教自由,是所首重,諸公熱心耶教,提倡道德,極所欽佩。如有賜教之處,但使事屬可行,無不力為保護。”2月5日,在臨時參議院起草的對待滿、蒙、回、藏各族的七個條件中,專門強調“原有之宗教,聽其信仰自由”。3月10日公佈的《南京府官制》中,特設“民治科”,其六項職責中重要一項即“關於宗教寺廟行政事項”。次日公佈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計七章56條,在第二章“人民”中,明文規定“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人民有信教之自由”。此舉把信教自由升至憲法的高度。《教務雜誌》隨即刊文指出,《臨時約法》“賦予了中國人民完全的宗教自由的權利”。此思想孫中山畢生堅持,在1924年1月30日制定的《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就國民黨政綱的對內政策,再次宣稱:“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權。”

近代以降,帝國主義列強通過種種不平等條約,取得在中國內地傳教的權利,但他們所製造的一件件“教案”,令人髮指,此時期普羅大眾也就無所謂信仰自由。孫中山早年遊歷歐美諸國,對其包括信仰自由在內的文明制度耳濡目染,榮任臨時大總統後,即將之付諸實踐。孫中山所倡導的信仰自由,在中國歷史上被破天荒地寫入法律條文,無疑具有劃時代的里程碑意義,並為其後的中國歷屆政府所秉持。此項規定,言簡義宏,影響深遠。依孫中山看來,“可以消除昔日滿清時代民族之衝突”,對於保護國人信仰和不信仰宗教的權利,意義非凡,使之有了法理依據;同時,也有利於宗教在中國的傳播。孫中山在給友人的信中即預言,基督教在信仰自由的新國度裡,必將“日榮月盛”。以基督教為例,在民國成立後十年間,教徒人數翻了一番。有論者甚至認為,該時期被稱為基督教在華勢力發展的黃金時代,1919年,外國傳教士在華人數達6,636人;1920年,中國教徒人數達36萬。

二、宗教界人士對孫中山的種種期許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成為中國歷史上首位接受基督教信仰的國家領袖。宗教界人士聞之大喜,紛紛向孫中山發來賀電。

Timothy Richard

著名英籍傳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即於當日致賀電稱:“祝賀你當選為總統——這是你的祖國賦予你的榮耀。這使你能夠開始重建的工作。願它真正成為充滿眾所周知的崇高品質的地上的天國。它將以純潔、正直的政府成為全世界的樣板和所有國家之聯盟的中心。”孫中山青年時期在香港求學的老師康德黎(James Cantlie)的夫人對孫當選臨時大總統一事高興倍至,亦於3日發來賀電,不吝讚賞之辭:“我們為您回國受到熱烈的歡迎、終於獲得您應該達到的成功以及將擺脫近半個世紀以來的悲慘處境的億萬人民強烈的感激之情而高興。……沒有人能取得更偉大的成就,但我們相信您能如此,並為此而高興。這兒的每一個人開始和我們更輕鬆地談起您。他們感覺更加輕鬆。”名為格萊特(Glater)的加拿大籍女基督徒樂見孫中山當選,其賀電稱:“我為您能掌握政府而祈禱,您是唯一合適的人選”,“我們希望看到中國重振雄風,在世界民族之林佔有一席之地。不要讓別國干涉內政,我們希望美好的和平將會到來。我衷心祝願您和您的共和國。”同時,全國各地基督教會也紛紛予以慶賀。杭州基督會電曰:“公為總統,民國乂安,中外輯睦。”梧州基督教會電稱:“二十載經營,成功一旦。從茲信仰自由,惟公是賴。”上海的十多個公會千餘人齊聚一堂,同賀共和肇建及孫中山當選,“實同胞之幸福”。

除了賀喜之外,教中人士還從自身立場出發,紛紛給孫中山於政治、經濟、社會建設層面建言獻策。

該時期與孫中山來往密切的一位美籍傳教士丁義華(Edward Waite Thwing),不能不提。丁時任萬國改良會東方部書記,該會是隸屬於總部設在華盛頓的基督教組織改良團體。民元前後,丁在積極呼籲美國承認中國新生政權、推進中國禁煙運動等方面,貢獻良多。115日,他致函孫中山,稱“星期天我們將在這裡舉行一個聲勢浩大的抵制鴉片集會,您能否談一些個人看法,來表達新政府關於使中國從鴉片的奴役中解放出來,並鼓勵人民從事這項重要工作的政策與意向?”23日,孫中山覆函表示將全力禁煙,謂:“先生盡瘁敝國之社會改良,歷有年所,實所心敬。此時戎馬倥傯,對於禁煙一事,不免鬆懈,至為遺憾。一俟大局稍定,即當盡全力剷除此不良之毒物。當此過渡時期,法律制裁所未及者,尚望諸君子熱誠誘導,以社會之感化力補其缺憾,是所至禱。”上海基督教五公會亦聯合致電孫中山,請其嚴禁鴉片,稱“鴉片流毒,其害甚於專制。鴉片一日不除,民國一日不得真自由。”

Edward Waite Thwing

長老會牧師法蘭西斯·史蒂文森(Francis B. Stevenson)於117日致電孫中山,希望能為中國辦三件事,即:堅持現行的禁煙政策直至取得最後成功;對烈性酒、煙草尤其是香煙制定類似的政策;制定移民政策,讓足夠的人移居關東,以便能開發那片遼闊富饒的土地,利國利民。還有一位名為黃錦英的教徒於210日上書,希望能夠定基督教新教為國教。他解釋緣由為:“基督教之所以最適合中國和中國人民,是因為基督教教會人們去敬畏上帝和熱愛社會,它作為一種宗教很有系統性。而儒教則不同……它只能使人充滿幻想,使人保守和自私……儒教還沒有一個宗教應有的規矩和制度,信奉儒教的人通常還是受舊風俗的迷惑去從事和提倡對鬼神的崇拜。”黃氏認為,國人只有信仰基督教才可完成統一,基督教“以它的日常制度,以它關於人的重要性僅次於造物主上帝的教誨,能夠使人類積極進取,不斷進步。基督教是文明的真正源泉。”至於具體步驟,黃氏建議:“讓所有的學校提供禮拜儀式,開設神學課程”,“免費發給一些有關基督教對發展國家福利重要性的刊物”等。

另一名外國傳教士魏紫維(Zee Vee Wai)於2月20日致函孫中山,建議孫聘請一位私人牧師:“閣下主張宗教容忍和保留安息日,對此我深表讚賞。這有助於其他國家以基督之邦而尊重我國,我們今後也要為成為基督之邦而齊心努力。我一直渴望能有機會建議閣下聘一位私人牧師以便在安息日為閣下主持禮拜儀式。”“我認為這樣做會得到上帝的賜福。在世人眼中,我們也是個基督之邦。”

此外,還有教中人士在教育、國旗設計等層面獻策。如黃來旺建議:“將來應該在所有學校進行共和的觀念和利益的教育,兒童應強制進入公立免費學校”;“所有階級的人都擁有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政府應該鼓勵所有那些接受西方觀念和教育的中國華僑回國幫助管理國家的所有事務”。W·H. Roystone建議孫中山採用一種國際語言和一種世界貨幣,“應在公立學校教授目前的世界通行語言(英語),而且度量衡系統採用世界通行的美元、美分貨幣體系。”查爾斯·里曼則就民國的國旗問題做了充分闡釋。

以上所述,即為筆者目力所及之文獻中,宗教界人士祝賀孫中山當選臨時大總統並表達殷切期望的大致概貌。但因材料所缺,除卻丁義華外,民元孫中山與其他教中人士的互動史料揭載不多。需著重指出的是,對他們的建議,如定基督新教為國教、聘請私人牧師等,孫中山並非全盤接受,而是擇善而從,如關於禁煙問題,孫中山以臨時大總統名義於1912年3月2日頒行禁煙通令,稱“鴉片流毒中國,垂及百年,沉溺通於貴賤,流衍遍於全國。失業廢時,耗財殞身,浸淫不止,種姓淪亡,其禍蓋非敵國外患所可同語”,煙民應“屏絕惡習,共作新民,永雪亞東病夫之恥,長保中夏清明之風”,如有吸食鴉片,“不可為共和之民”,“於立法時剝奪其選舉、被選舉一切公權”。3月6日,再次飭令內務部嚴厲執行禁煙令,“務使百年病根,一旦拔除,強國保種,有望厚焉。”在孫中山的指令下,部分省市迅速掀起禁煙運動。

三、反復強調宗教於道德建設方面的功用

孫中山對此方面的認識,可溯至1891年其所撰的《教友少年會紀事》一文,他在文中指出,該會之設,“蓋以聯絡教中子弟,使毋荒其道心,免漸墮乎流俗”,“防微杜漸,消邪偽於無形,培道德於無形”,並希望全國各省少年教友“亦有仿而行之”。孫中山於1912年4月正式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後,認為民族、民權主義經已實現,其時首要的任務是實行民生主義,他強調:“中國乃極貧之國,非振興實業,不能救貧”,希望團結一切力量,來從事實業建設,“政治上革命今已如願而償矣,後當竭力從事於社會上革命”,“中國現有無數荒野地段,未經開墾,故社會革命事業比諸歐美各國愈屬重大。”於是,他先後赴武漢、上海、福州、廣州、香港、北京、太原等處實地考察。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孫中山每到一地,基本上都會受到當地基督教會的熱烈歡迎,會到各地教會乃至教會學校發表演講,闡發政見。他非常重視宗教在道德建設方面的作用,多次闡述宗教可從道德上補政治之不足。這是此時期孫中山宗教思想的主要內容之一,也是該時期孫中山與宗教關係的最顯要特徵。

1912年4月21日,孫中山在福州出席基督教會歡迎會,在演講中,籲請教會人士發揚“純淨愛國心”並“注意道德”:“此次革命,雖與宗教無甚關係,然外人來華傳教,殊能增進道德觀念,使吾人盡具純淨之愛國心。此後同胞盡力造成良善政府,則民教相安,中外感情愈厚,世界或即基此永保和平。且今日民國建設伊始,尤賴諸同胞注意道德,而後邦基可固”。5月9日,廣州基督教聯合會在博濟醫院禮拜堂召開歡迎會,孫中山演講主旨即為宗教與政治的關係,他號召:“為基督徒者,正宜發揚基督之教理,同負國家之責任,使政治、宗教,同達完美之目的。”“望此後勉力前進,同擔責任。”兩天後,在廣州石室聖心天主教堂舉行的歡迎會上,孫中山再次強調宗教可補政治之不逮:“民國成立,政綱宣佈,信仰自由,則固可以消除昔日滿清時代民教之沖突。然凡國家政治所不能及者,均幸得宗教有以扶持之,則民德自臻上理”,希望宗教“以補民國政令之不逮。願國政改良,宗教亦漸改良,務使政治與宗教互相提挈,中外人民愈相親睦”,“更願諸君同發愛國心,對於民國各盡其應負之責任,有厚望焉”。當月中旬,孫中山在廣州六榕寺受到該寺主持鐵禪和尚等人的隆重歡迎,並題贈“平等、自由、博愛”六字。6月中旬,孫中山在香港基督教歡迎會上,再次闡釋宗教與政治的關係,呼籲教徒為國家建設貢獻力量。他指出,教徒對於民國,當有共負之責任、共盡之義務,因為“政治所以約束人之身,聖教則範圍人之心”,則民國的教徒,“定有一種特別之擔荷”,“觀夫習俗之鄙陋,有非政治之力所能改革者,全賴宗教之力以改革之,俾全國人心為之一變。然則我教徒務宜設諸善法,使民國獲益,引導同胞,棄暗投明,令邪說早日撲滅,免阻世界之進化,猶革命之掃除滿清專制者然。”而革命始經磨難,最終取得成功,“則今日教徒當用毅力,以掃滅偶像惡俗,為應有之責任,其功終必告成”,“望各位留心研究教理,庶乎能有特別之善法,以光照民國人心。”

8月23日,孫中山由滬扺津,翌晨有友人來謁,“詢以近日中國全域大勢,自改革故土以來,並未見有何等效果,但屢見腐敗之現象,非擅權用事,即黨派相爭,無以國利民福為前提者。何也?”孫中山答道:“此由人人有利己心,無道德心故也”。該君繼問到:“宗教名目太多,必何種宗教始有道德?”孫中山強調:“據兄弟所調查,惟天主教,天主教之化人,非人所能言,天主教之道德,更非人所能意料,不特為治國之精神,實為吾人之性命,我國振興,必賴宗教,此時擴張宗教,為治國不二法門。吾因奔走海外,無暇及此,今稍有餘暇,即研究宗教道理云”。從訪談內容可知,來訪者極大可能為天主教徒,孫中山對宗教和道德建設作用的認識,亦可從中窺見一斑。

隨後,孫中山對此仍屢有闡述。9月5日,在北京基督教會、長老聖公會、公理會、倫敦會、青年會、美以美會六教會歡迎會的演說中,孫中山自稱:“知革命之真理者,大半由教會所得來”,並強調宗教可補政治之不及:“宗教與政治,有連帶之關係。國家政治之進行,全賴宗教以補助其所不及,蓋宗教富於道德故也。兄弟希望大眾以宗教上之道德,補政治之所不及”。9月15日,孫中山和黃興等應邀蒞臨北京回教俱進會的集會,孫在演講中,又寄望宗教人士同發愛國心,“今日之中華民國,乃五族同胞合力造成。國家政體既經改良,不惟五族平等,即宗教亦均平等。當初地球上最有力量者為回教,崇信回教之國亦不少。現宜以宗教感情,聯絡全國回教中人,發其愛國思想,擴充回教勢力,恢復回教狀態。”

孫中山每考察一地,還喜歡到當地的青年會或教會學校交流,對青年學生寄於厚望,希望他們在塑造人格、追求學問、立志建設等方面能有所建樹。4月17日,孫中山至上海中國青年會訪問,他寄望教會青年能在鑄造國民人格方面有所作為:“青年會以造就人格為唯一之目的,人格完全,即可期種種事業均得圓滿之結果”,“今日吾中國,尚在痛苦之中,如欲脫離此痛苦,而建一完全強大之中國,其至重要之責任,只在吾具有完全人格之全體青年。”5月7日,孫中山在廣州嶺南學堂的演講中,提出“非學問無以建設”的論斷,指出學生如欲肩負重任,“無他,勉求學問,琢磨道德,以引進人群,愚者明之,弱者強之,苦者樂之而已。”12月10日,孫中山參觀杭州教會學校之江大學,並發表簡短講話,鼓勵學生們要立志為社會建設作貢獻:“今日我中華民國,破壞既終,建議方亟,所屬望於民國效力者,惟我青年之學生,故學生求學,須先立志,以期為後日左右民國之人。”

宗教的原始功能,在感情方面,可使民眾滅除苦惱不安,獲得希望與安心,這有匡正世道人心、確立倫理道德等積極價值。此外,它在維繫宗教性質的群體和引導教徒中的作用,是其他社會組織和意識形態無法取代的。對此,孫中山有著深刻的認知。因此,他在短短幾個月內,不厭其煩地在不同場合適機地闡釋“宗教可補政治之不逮”、“相互維繫”、“相互提攜”、“同發愛國心”等等,這可謂孫中山從道德層面對宗教與政治關係的高度概括。在孫中山的影響下,基督教會亦自覺認識到應為民國建設奉獻力量,1912年10月出版的上海《基督徒月報》即載文指出:“若欲民國久而不敝,尤非基督教不為功。蓋基督教所施之主義,即自由平等博愛是也。果能人人皆明白自由平等博愛之理,行自由平等博愛之事,則民國之鞏固,自可操券而獲矣!此吾所謂基督教與中華民國,有密切之關係也。”

四、結語

孫中山與基督教的關係特殊,留下的材料也相應較多,因此本文主要以這方面的史料為基礎展開相關討論。至於孫中山與佛教、伊斯蘭教等其他教派的關係,留世的材料較為星散,筆者只能於行文之中穿插使用。

較之於其他四個時段,民元時期,孫中山與宗教界的關係最為密切,發表的宗教方面的言論最多。其實,這並不難理解。孫中山早年在香港求學時期,受洗正式加入基督教。在走上革命道路之後,其革命思想從基督教教義中汲取了不少營養成份,並利用基督徒身份,或組織革命,或發動武裝起義,或逆境中順利脫險,與宗教界人士保持了良好的互動關係。當選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後,基於國內實情和海外經驗,孫中山又力主政教分立,堅持信仰自由原則,更是得到了宗教界各方人士的好感和擁護。

對於具有基督教背景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能夠當選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作為教中人士,自然感覺是“與有榮焉”,歡欣鼓舞,予以熱烈歡迎和積極獻言獻策,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孫中山畢竟不同於常人,凡事高瞻遠矚,保持著清醒的頭腦,對教會人士提出的種種建議,又非全部接納,而是根據中國的現實情況,擇善而從。宗教本身是把雙刃劍,含有積極和消極成分,孫中山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後,試圖動員一切社會力量,傾力實業建設,希望宗教(界)在道德建設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因此,他每到一地,在適當場合,反復強調此點。孫中山的努力,也得到了教中人士的響應。

後人在研究孫中山與宗教之關係時,多喜歡於“信仰”還是“利用”方面來立論。就民元時期的兩者關係來看,似乎都不太適用。孫中山畢竟是革命家、政治家,多年的流亡生涯和繁重的政務,使他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完全按照基督教的禮節教規行事,只能重精神輕形式。1912年10月19日,孫中山至江陰考察時,上海《通問報》主編王完白曾問到:“先生現時仍行祈禱之禮耶?”孫中山即答曰:“行蹤無定,與教會殊少親近,宗教之儀注,荒疏久矣。”而從“利用”的角度來觀照,則又顯得過於世俗,更非孫中山的本心。自“實用主義”的角度來看問題,則可能更容易理解。至於因形勢的變化,孫中山晚年對宗教展開強烈批判,則是後話,需另文深研。
〔本文之撰寫與修訂承蒙趙立彬、徐炳三、李振武、彭劍、左松濤諸先生賜教,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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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陳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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