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职称评审改革指导意见来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
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
改革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01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正确导向。牢牢把握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突出政治评价标准,引导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2.坚持服务发展。围绕新时代新闻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着力提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统筹推进新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新闻舆论工作。
3.坚持科学评价。遵循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科学设置职称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倾向,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和评审机制,突出专业性、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多出精品力作。
4.坚持以用为本。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促进职称评价结果与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用人单位将选人用人制度与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相衔接,更好地促进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
02
主要内容
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优化管理服务等措施,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全面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
03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新闻出版等有关管理部门负责职称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稳步有序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改革的贯彻落实。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妥善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工作。在改革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军队可以参照本意见制定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具体办法。
附件: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1年6月25日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
二、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四、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
五、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六、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层级职称评价,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1.具有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基本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了解新闻传播规律,有一定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某一方面的新闻采编工作。
3.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新闻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二)记者、编辑
1.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水平。
2.熟悉新闻运作规律,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新闻采编工作,能基本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能够指导初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
(三)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1.具有相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全面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造诣。
2.全面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较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显著,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3.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4.取得一定的新闻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新闻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
5.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四)高级记者、高级编辑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新闻学术造诣。2.系统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重大创新,工作业绩卓著,在新闻界有一定影响,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作品。3.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4.取得重大新闻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新闻相关研究成果,推动新闻行业发展。5.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年限等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破格申报,具体办法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长江”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编辑丨李磊、骆一近期热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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