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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雀羚回应: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产品不涉违禁成分!媒体报道注意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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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百雀羚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基本属实#冲上微博热搜。


广西日报微博转发了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网友举报信息发布的举报答复书,答复书显示,“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你关于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举报。经核查,因举报内容基本属实,我局决定立案调查。”


随后,百雀羚官方微博发布了近日舆论关于添加禁用原料的情况说明。称据了解主要涉及的“禁用原料”是百雀羚曾在2021年前生产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产品成分中添加“圆叶牵牛提取物”。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将“圆叶牵牛提取物”列入禁用目录。在此之前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并无对圆叶牵牛提取物的禁用规定。


百雀羚说明显示,百雀羚涉及该原料的个别产品均是在2021年5月26日之前生产,不违反《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规定。2021年4月25日,百雀羚已经对该产品配方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备案,备案号:沪G妆网备字2021512009。2021年5月26日之后,百雀羚没有再生产过任何添加有该原料的产品,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


目前,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此事的调查仍在进行中,传媒茶话会建议媒体在涉及类似有争议的事件时,要更加严谨、谨慎。

一是紧紧依靠官方权威专业发布。目前,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只是举报答复书,正式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此时,媒体的报道要把握分寸和余地,不说过头话,不说没有依据的话。

二是,确立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注重对话与沟通,让争议事件的双方都享有平等的发声权利和机会。

三是,警惕竞争黑公关行为。建议媒体深入采访和调查,不能止步于编辑现有的信息,或者直接转载某一方的信息,要尽可能的通过深入的调查采访,跟进事件进展,还原事实真相,回应公众关切。


附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答复书:



附百雀羚情况说明:


主编:刘娟
编辑:陈湘
校对:李媛 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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