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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腾丨“全球中世纪”概念的形成与反思

李腾 社会科学文摘
2024-09-04


摘要

中国学者应更加主动参与到相关理论的构建和具体研究中,摆脱传统学科领域划分的固化影响,将中国真正纳入全球视野下的古代中世纪历史叙述中;在解释框架上,应当跳出与西方社会历史发展的简单类比,进一步彰显东方对西方的反向影响和自身在全球发展中的位置。

作者:李腾,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世界史系副研究员

摘自:《史学理论研究》2022年第2期

原题:《“全球中世纪”概念的理论建构及其批判性反思》

本文载《社会科学文摘》

2022年第7期

本文以英语学界为中心,探讨其如何提出、形塑和界定“全球中世纪”概念,并对这一概念的内涵及其史学意义进行初步评价。对这一方兴未艾的重要概念进行梳理和反思,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国际中世纪史学界的最新研究动向,还可利用中国学者在全球史理论与方法上的创见,激发扎实的研究成果,从而向国际学术界展现中国学者的观点。从全球史角度对中世纪时期的深入探索,在许多方面可以同陆上—海上丝绸之路的研究相互结合,为中国学者深入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建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三大体系”、以中国视角建构前现代世界历史的演进发展和体系框架提供良好契机。


 “全球中世纪”概念的

兴起与发展


从学术传统来看,中世纪研究中的许多领域早已采用全球史视角,聚焦于跨洲际的帝国体系、远距离贸易路线的建立和发展、广袤地理区域的思想观念碰撞与知识交换,以及跨越大陆的移民、重要商品输出和宗教传播活动等。在全球史研究中,贸易是最为常见的切入点。早在18世纪,苏格兰启蒙史学家威廉·罗伯特森就将贸易活动视为文明发展的最重要工具之一,认为从12世纪开始的大规模贸易复苏是中世纪时期对欧洲未来发展的最大贡献。全球史研究的先驱威廉·H. 麦克尼尔也认为,全球化进程的重要节点出现在公元1000年左右,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因世界贸易线路的深层次变动而产生的新格局。历史社会学家珍妮特·L. 阿布-卢格霍德力图打破“欧洲中心主义”的历史阐释结构,在《欧洲霸权之前:1250—1350年的世界体系》中构建了八个相互交错的世界体系。虽然在她的建构中尚未能将整个“旧大陆”涵盖在内,但已明确揭示东方世界在中世纪时期的主导性,并认为16世纪后以欧洲为主导的世界秩序仍受这一结构的影响。

我们现在讨论的“全球中世纪”概念,最早缘起于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的中世纪研究教学活动。杰拉尔丁·亨联合来自不同专业的五位教师和两位访问学者,共同为研究生开设了“全球交互连接:想象公元500—1500年的世界”课程。一方面,该课程在地理空间范围上将欧洲及伊斯兰世界、撒哈拉以南非洲、印度和南亚、欧亚大陆、中国和东亚分别作为地理单元囊括其中;另一方面在研究内容上将文学、社会、艺术史、宗教研究、女性研究甚至科技史、法学和语言学等都充分融合到课程单元中,形成了多元的跨学科深度融合模式。

2015年,牛津大学的凯瑟琳·霍尔姆斯和伯明翰大学的内奥米·斯坦登首次尝试解读“全球中世纪”的意涵和方法特性。她们强调,“全球中世纪”并非对全球史的简单效仿,也并非借助于其他时段历史学家们的研究框架来解读中世纪,更不是要借用其他时代的范式来将中世纪时期描绘为现代社会的胚胎或者萌芽期,因为对其他时代研究理论、方法和视角的直接借用,很容易造成封闭和扭曲“全球中世纪”的危险。2018年,霍尔姆斯和斯坦登又为《过去与现在》的“全球中世纪”特刊撰写导言,将“全球中世纪”界定为一种研究方法,在全球聚焦的视野下,突出生活于特定历史时空下的人,并再次强调要以当时的认识与理解来“界定当时的行为、统治、系统、信仰和实践等,而不涉及对当时人而言属于未知的未来”。她们指出,最需要强调的是中世纪时代的人们如何体验那个时代的“全球化”,而这种体验的根基就在于中世纪时期的多重中心、可渗透边界以及多元社会。


 “全球中世纪”概念的

内涵与阐释


在“全球中世纪”理论体系的建构中,西方学者普遍认为要克服以中世纪西欧历史为标准而在学术研究中形成的“术语霸权”,因为长期以来学者们对中古西欧进行研究的历史经验形成了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其一,人们普遍认为真正的全球化始于欧洲人的远洋航行,这一观点将欧洲霸权论和“欧洲中心论”天然内置其中。其二,学术界对“黑暗中世纪”带有偏见,认为具有进步色彩的“全球化”很难与中世纪契合。总体来说,欧美中世纪史家在“全球中世纪”的建构中提出了一些具有创新性和挑战性的新问题,需要在地理范围、历史分期和知识框架等方面破除传统研究的桎梏,建立新的阐释框架与论述模式。

首先是地理空间范围的问题,一方面是如何将部分区域的交往解释为“全球性”,另一方面是如何打破传统中世纪研究焦点的局限。传统中世纪研究聚焦欧亚大陆西部,尤其是以环地中海区域和近大西洋区域为中心,新的学术视野和方法体系需要打破传统中世纪研究在地理视野和研究材料上的局限性。

有学者认为,“全球中世纪”的研究应当真正立足于全球视野,打破原先以欧洲或者欧亚大陆为核心的研究,最重要的就是将非洲与美洲纳入整体框架。然而,过分强调地域的全球整体涵盖性,会严重限制“全球中世纪”概念的发展及其在历史书写中的运用。霍尔姆斯和斯坦登则试图阐明,中世纪视野中的“全球”关键在于落实到“当时人所理解的世界”,而不能以现代人的观念来界定中世纪世界所理解的“全球”。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在中世纪时期无疑已经出现了跨越种族、文明和地域界限的“全球化”,即使规模比后来小得多。彼得·弗兰科潘也将全球中世纪涉及的区域问题视为理论反思的当务之急。他指出,一方面由于学者们难以运用多种语言去接触历史研究所必需的原始文献,另一方面,这也是“欧洲中心论”根深蒂固的传统模式造成的。

其次,“全球中世纪”面临时间框架问题,亦即在跨越多元文明边界的基础上如何确定“中世纪”的历史时间范围。当前大多数提倡“全球中世纪”概念的学者往往按照传统的欧洲中世纪时间框架划分,以5—6世纪作为这一时段的开始。然而,在罗马帝国世界之外的欧亚大陆和世界其他地区,这个节点事实上并无全球性意义。相比之下,见证了汉朝覆灭和罗马帝国分裂的3世纪、佛教在印度广泛传播和君士坦丁皈依基督教的4世纪,乃至伊斯兰世界的崛起和中华唐朝世界性影响的8世纪等时间节点都更具有全球范围的重要意义。

在历史分期方面,全球史学家杰里·本特利的全球历史阶段划分极具代表性。这个框架貌似更为广泛,但仍是基于欧洲历史文化发展形成的古典、中世纪、近代划分阶段,在其他区域的历史发展中很难找到合适的对应。尤其是中国、印度和伊斯兰等文明高度发达的地区,常常有各自传统的历史阶段划分模式。更为重要的是,历史分期本身就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甚至历史分期在历史书写中的表达还意味着社会统治的合法性来源。因此,非欧洲地区因其自身独特性,有理由要求以“自成一格”的方式进行表述,但在具体的研究中,则急切需要多元文化背景学者们的共同合作。

最后,“全球中世纪”作为一个新概念或者新视野能提出哪些新问题?能为历史理解提供哪些新的知识?单就现有研究来看,早期的讨论仍然聚焦在一些抽象概念上。

亚历山德罗·斯坦兹阿尼一针见血地指出,全球史的出现应当是将每个国家的历史视为更广泛进程中的一个部分,而在这个广泛进程中,西方并不必然代表着进步。他认为,许多欧美学者虽然强调反“欧洲中心论”,却没有真正呈现出不同的历史进程。这些解读不过是在原有基础上添加了更多外来因素以作为解释的依据,却从未在根本上改变过历史解释本身。特别是涉及一些更具欧洲中心主义意涵的术语,包括“全球文艺复兴”或者“全球启蒙运动”,都难免将欧洲的特殊性与优越性深嵌其中。“全球中世纪”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这一理念提出的初衷在于摆脱“欧洲中心论”,但在历史分期方面,还是按照欧洲历史经验所产生的概念进行表述。


 “全球中世纪”的适用性及

未来研究的展望


如前所述,全球史研究直到今天仍然存在天然内置的欧洲中心主义。“全球中世纪”面临的核心挑战就是如何真正改变我们对世界历史的叙述和理解,如何使整个的全球化过程不再是“蛮族”进入欧洲或者“欧洲”走向蛮族的历史。新的研究应当以一种真正的全球视野去审视那个时代的人们所经历的社会互动,并理解他们认知的世界及其边界。

西方学界倡导“全球中世纪”理念的史学家们提出了一些问题,但就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尚未产生令人耳目一新的理论与方法,许多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仍是套用已有的全球史理论与方法,简单地将其移植到中世纪时期。“全球中世纪”这个术语本身不够精确,且其概念的内涵、外延和核心特征仍未得到清晰的阐明,这反而使中国学者在这一领域的发展中拥有了更大的探索空间。

长期以来,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指导和中国史学传统的滋养下,中国学者一直通过着重强调整体视野,反思“欧洲中心论”的弊端。早在20世纪中期,周谷城在《世界通史》中就已经指出,世界通史并非国别史的总和,而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强调在历史叙述中要“着重世界各地的相互关系”。周谷城强调,反对“欧洲中心论”并不意味着世界历史发展中没有重点,但在15世纪之前分区并立、往来交叉的互动关系,不能为“欧洲中心论”所遮盖。改革开放以来,吴于廑也强调各地区间从相互闭塞到逐步开放,由彼此分散到逐步联系密切,终于发展成为整体的世界历史的理念。笔者认为,理解“全球中世纪”理念需要着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认识:

首先,必须认识到全球史在本质上是历史发展过程而非定型。在马克思的世界历史发展理论中,人类由最初的民族和地域孤立走向世界具有历史必然性,是不可逆的规律。因此,全球史通常由相对孤立的点到一定范围的国家,再到较大范围的区域,并最终形成一种全球化的历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暂且不论“全球中世纪”的时间阶段划分是否正确,单就欧洲史意义上的所谓的“中世纪”时代而言,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史。笔者认为,这个时期的核心特点是区域性发展和边缘性联合,尚未实现真正的全球化。更为重要的是,由于这种体系在中世纪时期的不规则性,用全球史的观点去看待中世纪社会时往往过分强调跨文化交流的作用,而不自觉地忽略了本土资源和内生性发展动力。

其次,“全球中世纪”试图从全球视野重构“大航海时代”之前的人类各文明区域的互动与交流,平等看待各个不同的文明。在中古时代各文明里找寻“全球性”的过程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认识到现代化进程在世界各地并不同步。各个地区文明的自身发展节奏理应得到承认和重视,在试图以“全球视野”将各个文明连接成一个整体时,更要关注各个文明的特性。因此,“多中心化”可能是更好的表达方式,“互动模式”则是这一理念的关键词。

最后,“全球中世纪”希望积极运用全球史的理论和方法来看待与理解中世纪时代,却使人们忽视独立的各文明所存在的共性研究。当我们聚焦11—12世纪,可以看到在世界范围内的相近时期,不同文明都经历了相似的思想文化运动或社会改革剧变。

比如,在公元后的第二个千年开始时,欧亚大陆的主要文明都经历了重要的历史转型时期,欧亚两端的表现尤为明显。12—13世纪,在各个文明地区出现了多个“世界经济体”,这些区域的联结逐渐形成共同的商贸和思想传播网络,这种先期建立的区域性统一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奠定了基础。同时,这个时期见证了一些不同程度上的自治城市和群体的出现,这不仅促进了农业和商业的发展,也开始改变人们的生活形态。知识上的重大创新使知识成为可以与王权和神权相提并论的势力,更衍生出了培养各种领域精英的专门机构。罗伯特·莫尔明确指出,1000年前后,整个欧亚的农业文士(agro-literate)社会在社会运作和文化形式等方面具有极大的相似性,但各个社会之间的差异在11—12世纪的发展中迅速增强。例如,这段时期西欧经历的教士独身制运动和教会管理体系的建构,使西欧的天主教世界与拜占庭东正教世界、伊斯兰教世界迥然不同,与印度、中国等社会结构更有天壤之别。


结语


综上所述,“全球中世纪”研究仍处草创阶段,学者们试图通过厘清重要的基本概念,进而呈现动态的、由下而上的全球视野中的中世纪。毋庸置疑,“全球中世纪”研究在各个方面都面临巨大挑战。虽然,这一进路一直在抗拒移植全球化叙事模式,但在论述中无法避免全球史叙事的深刻烙印。现有研究将大多数的“全球性关联”简化为其他区域同欧洲的联系,而将这些地区本身丰富的历史内涵边缘化,成了“欧洲中心论”在中世纪历史研究中的翻版。“全球中世纪”这个概念试图拓宽地理和时间视野,深化对中世纪和全球范围内交流的理解,因此,我们不应再片面聚焦以欧洲为中心的世界贸易体系建立,而要强调各个文明的多元、独立、共生、融合的发展。

夏继果、刘文明等学者认为,中国近代以来的“世界史”观念体系建构过程呈现为自我主体消融、迷失于“他者”并逐渐“他者化”的过程,“世界史”由于几乎等同于“外国史”而将自我排除在外,新的世界史研究应当让中国和外部世界融为一体,而不仅仅作为“局外人”或“被动者”。因此,笔者呼吁中国学者应更加主动地参与到相关理论的构建和具体研究中,摆脱传统学科领域划分的固化影响,将中国真正纳入全球视野下的古代中世纪历史叙述中;在解释框架上,应当跳出与西方社会历史发展的简单类比,进一步彰显东方对西方的反向影响和自身在全球发展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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