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都会中心 | 触碰岁月的现代主义人居思考
建筑是深思熟虑的空间创造。
——《建筑师中的哲学家》路易斯.康
城市工业遗迹的灵光,总是能够激发出建筑设计者无限想象力与灵感,一片土地历史的沉淀,传承着数代人的汗水与荣光。当北京易墨东方建筑设计事务所接到石家庄石钢西厂区住宅地块这个案子时,他们感受到油然的敬畏和莫名的压力感。
德国建筑家Anna Heringer 曾说,“当你身在建造的过程中的时候,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力量。这个过程不仅能营造一个建筑物,更能构建一个社区。”同样,融创都会中心设计团队在土地荣光中汲取建筑的精神力量,以别出心裁的院落式布局,高低错落的楼栋排布,满足楼宇间正常的日照采光需求,筑建饱受自然光的沐浴都市居住空间,营造了一种与自然光相依共生的建筑精神。
在建筑外上,设计团队几经考察,最终选择冷暖调搭配的建筑立面,深灰色屋顶及窗棂构造,勾勒出都市时光的流动线条感,浅灰色的通体干挂石材呈现出整体建筑的雅致简洁的时代气息,通透轻盈的建筑形式表达,与融创都会中心期冀的效果十分吻合。
也许,十年以后人们经过这片荣光土地时,还能从城市人居中感受到石门工业精神,它们一直以另一种方式存在着。
1、项目推广案名“融创都会中心”,开发公司:“河北凯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推广名为“融创中心Ⅱ期”,地名办核准名为“臻荟园”;开发公司为:“石家庄市巨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2089;
3、项目推广名为“融创中心·学府”,地名办核准名为“融慧园(40#地块南)、融智园(40#地块北)”,开发公司:“石家庄裕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1933、2019136、2019142、2019166、2019180、202013、202031;“融旭园(41#地块东)、融信园(41#地块西)”,开发公司:“石家庄裕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1954、201955、201964、202050;
4、项目推广名为“融创中心”,地名办核准名为“融创臻澜园(8#地块)、融创臻瑞园(9#地块)、融创臻景园(13#地块)、融创臻华园(14#地块)、融创臻祺园(15#地块)”;开发公司为:“石家庄市巨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17119、2017130、2017131、2017145、2017146、2018017、2018031;
5、项目推广名为“融创臻园壹号”,地名办核准名为“臻园”;开发公司为:“河北融创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号:2018714、2018722、2018731、20180738、2019707、2019711、2019712、2019729、2019739、2019742、2020705、2020712;
6、项目推广名为“栾州壹号”,地名办核准名为“融栾华府”;开发公司为:“石家庄融创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19-034、2019-043、2019-051、2019-052、2020-0014、2020-0015、2020-005;
7、项目推广名为“石家庄·融创城”,地名办核准名/备案名为“融祥园(东区、西区)”,开发公司为:“石家庄城联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19-029、2019-032、2019-033、2019-036、2019-045、2019-046、2019-047、2019-054、2020-006、2020-010、2020-016、2020-017;项目推广名为“石家庄·融创城Ⅱ”,开发公司为:“石家庄城联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项目推广案名“融创财富壹号”,备案名为“臻悦府”,开发公司:“河北卓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20)45;
9、项目推广案名“融创·时代中心”,地名办核准名为“臻品园”,开发公司:“石家庄市中央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20)88;
10、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11、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本资料所发布内容为2020年7月20日前的信息,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12、文中部分文字、图片等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只作引用,如原作者表明身份要求本公司停止使用该素材,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删除;
13、交通规划设置、市政配套设置不排除因政府规划、政策规定及出卖人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本资料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代表着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
14、资料中涉及的装修效果图、各类设备、材料品牌、园林景观效果图、建筑外立面效果图等项目配置标准的相关图片、文字并非交付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交付标准以政府批准文件以及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为准;
15、本宣传资料中涉及的价格、折扣、付款方式等信息,因销售时间、户型楼栋、楼层、方位等不同有所差异,以实际签约信息为准;
16、本资料中区位图旨在示意,依据项目周边情况制作,受幅面限制,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区位图对项目与周边环境、交通、公共设施的地理关系示意,旨在协助提供相关信息,不意味着公司对此作出任何承诺。本区位图为截至2020年7月20日的情况。一切未列举事项或更改,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