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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父女冤鬼复仇案【下篇】

2016-02-11 萨苏 老萨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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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一打听,才知道是干保安的,媳妇跑了,只有一个五岁半的女儿,他是因为自己若不回去,女儿没人照料,一着急才动了手,目的并不是打警察而是逃跑。


小警察想了想,给这人说了说情。


他敢于说情是因为口角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此人的行为又在袭警的边缘线上。


司法人员也是人,即便执法如山,他们也会有感情倾向。一次,萨的一位小友,某杂志社的女编辑卷入一场可能导致倾家荡产的房产官司——这案子属于对方一房两卖,但房款已被挥霍一空,房主属于“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类型。


女编辑完全对这滚刀肉的命没有兴趣,只希望还钱或者还房,于是便开庭了。


当时正是汶川地震期间,丈夫去了前线,女编辑几乎是悲壮地孤身走上了法庭。法官询问为何两个原告人只来了一个,女编辑回答:“我丈夫正乘冲锋舟深入灾区,现在生死不明。”


一言之后,所有法庭人员全体起立,竟然给原告鞠了一躬,连被告都没有抗议。


这一次小警察动了恻隐之心,又觉得这人疼爱女儿,也不是多么穷凶极恶之人,一句话,属于可以教育好,应该给前途的。


别小看“应该给前途”这句话,前些天听说有个学生捕鸟被判了重刑,当时掩卷浩叹。难道量刑者就没有考虑过案犯刚刚进入社会,还有几十年的人生要走吗?


这个量刑依法有据,但这个法律其实大家都知道需要修正。所谓二级保护动物的名单许久都没有更新了,而且各个地区统一划线,其实很不科学。比如野猪也是二级保护动物,如果出现于京郊某森林公园,当然是环境好转的重要标志,但在南方一些乡下地方,没有了老虎等野猪的天敌,这玩意儿早已经多得成了灾。当地农民从无保护野猪的概念,也看不出保护它的理由。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打个山猪待客依然是蛮常见的,也未见被判刑。


那学生卖了十只鸟也不过获利千元,可见这种二级保护动物在市场中的价值。如此,一方面法律必须得到尊重,另一方面明明法律犹有修改余地,在修法之前面对其中不合理之处,在执行中是否应该法内从宽?毕竟对社会没有直接伤害,判个缓刑足以让他产生悔改,也足以让其他贩卖野生动物达到千元的人戒惧了。而十几年铁窗生涯是否过于残酷?须知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从监狱这所大学校完成洗心革面流程的,一个青年人可能大半生都会生活在刑徒的阴影之中。而震慑力呢?试问十只鸟这样判,若碰上杀了几只紫貂的又当如何?那可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呢。


这件事有些朋友告诉我其中另有原因,这学生属于累犯,如果是以前抓过,教育过,还屡教不改,那……就只能一声叹息了,给你出路你不走,还能说什么呢?


跑题了,我对人性执法的司法人员抱有相当高的敬意。


所里的警察也认可了,但是当这一位教育后填表的时候,填到曾用名一项,救他的那小警察马上站起来了——你,是XXX?!


“是啊。”那个人挺了挺腰,一瞬间眼睛中闪出一道神采。但也仅仅瞬间,他嘴角往下一耷拉,道:“我现在连看球都顾不上了。”


当然顾不上,他这个保安只有很少的固定收入,其他的要靠收停车费,而每个月先要交停车场三万块,剩下的才是自己的,每天十四五个小时干下来,一个月也就能多挣个一两千块钱。但没这笔钱,他养不活父女俩。


小警察叹口气,说你把家里地址告诉我吧,你女儿我们会派人照顾一下,你跟我走吧,有一起杀人的案子,你得说清楚。


这样,一起以冤魂复仇的方式开始的案件,才真相大白。


7

钟某并没有死,他女儿也没有死,但他的叙述,让人感叹这完全是一个男人的悲剧故事。


对于出事那天,他只有模糊的印象。过了几天才弄明白,是对门的一位大妈救了他们父女。


大妈是卖煎饼果子的,警察后来找到了她。据她说,那天晚上本来已经睡了,家里养的一条狗忽然叫得不似常声,她不得不下床照料,结果就闻到一股浓烈的煤气味。赶紧顺着一闻,就找到了钟某家里。


因为小潘走得狼狈,门都没锁。大妈就这么闯进去,一边大呼小叫一边把煤气关上了。


“他们家老打架,媳妇跑了好几回。一打架小钟就下死手,把他媳妇打得鬼哭狼嚎的,可怜极了。我这一看啊,准定是小钟又喝多把老婆打跑了,还把他女儿脖子给扎破了,流了好多血呀。我怎么叫他也叫不醒,光冲我哼哼,把我给气的啊……”大妈形容起来至今义愤填膺。


这好心的大妈看到地上有碎酒瓶子,误以为是小钟砸啤酒瓶子误伤了孩子。她赶紧把小孩抱到旁边一家医院包扎,同时和大夫同声谴责没良心的孩儿她爸——这位大妈压根也没想到还有这么没良心的妈。


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大妈不仅会跳集体舞,有时候也挺仗义的。


抱回来天就亮了,钟某好了一点儿,依然处在半清醒状态,被大妈一通臭骂,最后房东也被惊动了,不久就对钟某下达了让他搬家的命令。


可怜这时候钟某完全不能作出正常的反应(谁也想不到给他做个检查什么的),完全接受了他打跑老婆弄伤女儿,不关煤气危害公共安全的指责。


两三天以后他才完全清醒过来,灰溜溜的搬家了,一边还感叹酒精中毒居然可以有这样可怕的症状。


你没找过你媳妇?


上哪儿找去?她单亲家庭,而且跟她妈根本不来往,她那后爹人不好,她来北京发展就是想躲着这俩。唉,我这人也不好。这事儿过去,我也觉得挺没脸的。我就带了女儿自己过,这不,累累巴巴的,孩子也快上学了。


这事儿到此基本弄清,但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没弄明白——那俩追着小潘的“冤鬼“到底是什么人呢?


8

最后还是另一起精神病人袭击路人案件之后,才揭开了谜底。原来,那也不是“冤鬼”。是那个当爹的被个“白皮肤短发”的女人给骗了,就此精神不大正常,见到“白皮肤短发”的女子就会跟踪,最后发展到打人的地步。偏巧,小潘也是“白皮肤短发”,于是被他跟了一天多,幸好还没演变到暴力事件的地步。这件事纯属巧合,如果不是小潘一直疑神疑鬼,估计正常人是会报警的。


不过,警察觉得那男的跟钟某长得一点儿都不像。后来想想,不能说不像,和当年球场上那个英姿飒爽的前卫还是有几分相似的。


你怎么这样儿了?四十岁的人混得跟六十的差不多?警察问他。


这几年,什么苦都吃了。说完,钟某陷入长久的沉默之中,没有解释这“什么苦都吃了”是什么意思。


你准备告她吗?


一愣,这位琢磨了一下才说:翻篇吧,算了。我当时都没想到是她要杀我,就是女儿脖子上俩大口子,让我有点儿怀疑,所以现在我对这孩子好一点儿,心里好过些。


被人下药,放煤气,然后拿哑铃砸二十几次,女儿被人切了两刀,还不知道是有人要杀他,这心理素质,中国足球队咋就踢不出亚洲呢?


你见见她?


不见了吧。还差一手续,让她提出来,我签字,不然她以后也不好找对象。


这女的最终也没捕,也没判,就是看到女儿照片,摸着女儿的脖子哭得稀里哗啦的。那男的说了,要想看她,也可以,不过别告诉孩子砍过她两刀,我没跟她说。


怎么没告诉孩子呢?是维护她妈?


不是,丢人。


说完,又沉默了,也不解释这丢人俩字什么含义。


那位和我谈起此案的警察说,对这男的看法还挺正面的。


他其实混得一点儿也不好,一直到那女的自首,他也是一保安,在社会的最底层。但是,这人是个爷们儿。


不是说他当年踢球威震八方、花钱挥金如土的时候不爷们儿,那也叫一种爷们儿,可自己一天站十五个小时养闺女,没吸毒,没欠人钱,对她一份宽容,这就是另外一种爷们儿了。


他那腰就直不起来了?我问。


小警察想了一下,说,直过一回。


我们问他那女的砸他二十多下,你就没想到她要杀你?也没什么后遗症?


“没有,我都没觉出来。你知道,当年,我头球挺好的……”老钟呲牙一笑。


小警察说,那一回,他的腰,直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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