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周宁县公安局获悉,2020年12月30日,经公安部批准,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田湘利签署命令,为周宁县公安局因公牺牲民警许杨林追记个人一等功,颁发奖章和证书。
许杨林,中共党员,生前系周宁县公安局李墩派出所一级警员、二级警司警衔。自2017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许杨林对党忠诚、竭诚为民,在派出所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尽己所能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面对工业园区的复杂警情,他深入辖区,认真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矛盾纠纷调处、安全管理和法制宣传等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安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他主动请缨,参与对芹溪行政村中村自然村的全面管控,克服阴雨连绵、气温较低等困难,和同事一起坚守执勤岗位50多天,每天坚持入户测温,为确保疫情不扩散做出贡献。他舍小家为大家,将3岁女儿送回老家,与妻子一道奋战在抗疫一线,被评为“宁德市最美抗疫家庭”。
2020年12月19日,许杨林在处置一起劳资纠纷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1岁。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公安部批准,特命令:给许杨林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颁发奖章和证书。
来源:福建法治报宁德新闻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