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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宁德法院:念好生态司法“三字经” 守护海洋环境“高颜值”

法治宁川 2022-03-31

6月3日上午,在6·5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携手低碳生活,共创美好家园”为主题,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宁德中院围绕海洋资源司法保护介绍了有关经验做法。


一起来看看!


△ 宁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元祥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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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是中国大黄鱼之乡、国家园林城市,位于福建省东北翼沿海,4.46万平方公里的海域,是陆域的三倍多;绵延1046公里的海岸线,占全省三分之一,拥有世界级天然深水良港三都澳。宁德海洋资源丰富,正在加快环三都澳湾区开发开放,大力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建设海洋强市。

近年来,宁德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跟市委部署,围绕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大胆探索创新,全方位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力护航绿色发展、生态宜居、山海协同的美丽新宁德建设。


着力“联”

构建“1+4”服务保障样本

2018年6月,宁德市委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整治海域环境,还大海一片蔚蓝。宁德法院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集合两级法院力量,创新推出 “1+4”服务保障海上养殖综合整治诉非联动中心,被评为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大创新亮点”,宁德中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1个基层法院和8名个人受到记功、嘉奖。


靠前服务联建平台。2018年12月,宁德中院出台《服务保障三都澳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意见》,成立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中院与蕉城、福安、福鼎、霞浦4个沿海基层法院审判资源,在当地党委领导下,推动与海洋渔业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成立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司法行政多元调处中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一体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平台。

府院互动联合攻坚。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与政府有关部门涉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府院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诉讼服务、多元解纷等工作机制,加强法律问题沟通协商,最大限度把整治工作中的法律风险消除在政策执行前,先后协助行政机关审查文件30余份,提出工作建议3件,为依法开展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意见服务。

一线调处联动解纷。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积极参与清海整治引发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发挥海上巡回法庭作用,组织法官和乡(镇)、村干部共同进海岛入渔村上渔排,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0余件,成功调解案件21件,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多方联动、疏导化解蕉城区773件不服涉海行政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讼外。


着重“复”

构建立体生态修复模式

针对海洋资源保护特殊性,积极推行防护林、滩涂、近海污染防治同步保护,探索建立原态修复、代偿修复、替代修复等多层次、立体化海洋生态修复模式。

建立“保险修复”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与人保财险宁德市分公司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救助保险、生态司法修复履约保险、区域性生态环境污染保险等3个险种4个险项合作,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管理运营新模式,首险已于2021年3月25日落地闽江流域古田翠屏湖区域,着力解决包括保护海洋环境在内的生态修复资金管理难题。

建立“造林修复”机制。为进一步减少海域的陆源污染,霞浦法院创新开展“沿海防护林帮教”活动,把少年审判工作与海洋生态环境修复紧密相结合,组织缓刑少年犯栽种和认领沿海防护林,并进行编号造册管理,共种植、陪护沿海防护林8亩。

建立“增殖修复”机制。福鼎法院联合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增殖放流,合理利用被告人缴交的生态修复金购买鱼苗放流,实现了从“侧重打击”向“修复保护”转型。2018年以来在福瑶列岛保护区等海域累计放流鱼苗66.66万尾。


着眼“防”

构建惩防并举生态保护机制

坚持一体推进惩治、教育和预防功能,共筑海洋资源保护一体化格局。

大力打击涉海犯罪。与检察院等6个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护三都澳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意见(试行)》,开展打击非法猎捕红珊瑚专项行动,严惩非法海上采砂、非法捕捞海产品等犯罪,依法打击陈某程、张某铭等长期盘踞三都澳海域、垄断海域资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依法打击被告人王某俤、刘某明、王某良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鲸鲨犯罪行为。2018年以来共审结涉海非法采砂犯罪5件16人、涉红珊瑚犯罪10件26人。依法审结的被告人刘某荣、周某宝等8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入选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有效发挥了生态司法的惩治、教育和预防功能。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水周、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共青团、志愿者协会以及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等组织,开展“守护蓝色海湾”“清洁家园”等环保宣传活动15场,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不断提高群众海洋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打造多元化生态司法实践教育基地。在霞浦县三沙镇建设“生态司法实践+诉非联动工作站+‘典入民心·每周一典’法官说法宣讲平台”多元化实践教育基地,集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生态司法保护于一体的立体保护平台,推动法治文化与旅游文化、民俗文化紧密融合,推动生态司法理念、生态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海洋资源司法保护没有休止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宁德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扬“滴水穿石、弱鸟先飞”的优良传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切实打好闽东蓝天、碧水、青山、净土、海域保卫战,积极探索海洋资源系统化、综合化司法保护实践,为厚植生态优势,建设绿色美丽新宁德展现更大的司法担当作为。


感谢宁德中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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