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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变"欺"货!蕉城一男子非法代理黄金期货交易获刑

法治宁川 2022-10-14


如今上班已经不是人们收入的唯一来源投资理财成了越来越多人进行“钱生钱”的选择炒房、炒股、炒黄金、炒期货……当你每天奔波于各投资平台时你可曾想过他们合法性

近日,蕉城法院

审结了一起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业务案。

被告人史某强犯非法经营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被告人史某强作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业务员,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发展吴某方成为公司下属居间商,帮助吴某方等人发展客户到交易平台开户进行黄金期货交易,从中赚取一定比例的交易佣金。至同年7月,吴某方团队经与史某强对接,通过客户在公司平台的黄金期货交易获取佣金人民币77.12555万元,史某强获佣金1.4万元。


2020年8月27日,史某强被抓获归案,并退出违法所得1.4万元。

法院审理

史某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伙同他人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依法惩处。综合各被告人犯罪情节,该院遂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2年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明确了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法官提醒

近年来,不法分子在法律范围之外进行黄金期货交易,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鼓吹高回报、高收益,引诱大家投资,通过抽取高额手续费、误导操作等方式,骗取投资人资金,造成投资人财产的损失。在此提醒:理财要理智,投资需谨慎。高回报、高收益的背后必然是高风险。


来源:清正蕉城

责编:王诗琦

审核:林裕顺 黄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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