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关注这些亮点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
首次提请审议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10月19日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增强立法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各部门职责、企业职责和地方政府职责;落实实名制,规定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登记制度;加大惩处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行为;建立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对潜在受害人预警劝阻和开展被害人救助等。
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审
监护人应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10月19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拟增加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期货法草案名称拟调整为
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月19日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期货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此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期货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此次草案二审稿根据有的常委委员和有关方面的建议,将本法名称修改为“期货和衍生品法”。
在本次审议的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中,增加期货交易的定义,即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增加衍生品交易的定义,即期货交易以外的,以非标准化期权合约、互换合约和远期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明确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定义。
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此次审议的草案取消对除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外的其他期货服务机构的备案要求。草案还进一步强化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风险监测监控、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责任。
审计法修正草案二审
拟进一步增强审计结果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10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从进一步增强审计结果运用、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和审计工作有关程序等方面进行修改,从而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草案二审稿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审计结果的运用,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草案二审稿明确,遇有特殊情况,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不受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规定的限制。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修订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破解制约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障碍,对于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责编:王诗琦
审核:林裕顺 黄菁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