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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检说案|逃窜25年被抓,他庭审时仍为自己喊冤

永嘉检察 2023-02-10


“我并不知道自己那一拳打下去后果这么严重。”永嘉男子李某站在法庭上,仍坚持声称自己很冤枉,只是在推搡中打了别人一拳。检察官当庭驳斥,“人家年纪轻轻,有大好前程,在你的冲动之下死亡,难道不冤!”

改名逃窜了25年后,在大数据比对中,李某终难逃法网,被抓获归案。近日,这起由永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故意伤害案一审当庭宣判,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这是一起发生在1997年10月26日清晨的不幸事件。

上世纪90年代,瓯北码头到乐清虹桥有很多公交车是私有的,除了配备售票员,还专门请人叫客上车。1980年12月出生,当年还未满18周岁的李某就是负责叫客的。“只要有轮渡过来,乘客下船后,我们叫客的就会冲过去把人拉到各自的车上让他们坐自己的车,谁叫的多,就能多挣钱。”

受害人林某年仅27岁,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应聘于温州铁路公司,当日,正和十几个同学从江西南昌市学习培训回来,相约去乐清游玩。


刚下了船,叫客的人一窝蜂地朝着他们涌来,其中一个妇女拎走了林某的密码箱,催促着他上自己的客车。可是同学徐某被被告人李某拽住了,被死死拉往另一辆车,拉扯中,两人发生了争吵,李某动手打了徐某一拳。见同学挨打,林某跑过来劝架,李某转而对其进行殴打,林某当时倒地不起,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林某系脑干生命中枢受到损伤而死亡。


听闻自己打死了人,李某开始了长达25年的逃亡,他一路逃到新疆吐鲁番,并于次年花了2000元伪造了新的身份证。用伪造的身份证,李某曾经多次乘坐动车,入住酒店。

李某并未为自己失手打死人而悔过,检察官讯问他为何不早日投案,李某辩称,自己已经娶妻生子,不想让妻儿跟着受苦。


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2021年12月27日,永嘉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对其提起公诉,法庭支持检察机关指控,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说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李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


法网恢恢,任何犯罪终将受到惩处。李某一时冲动犯罪后不思悔改,在外逃窜25年,不仅要过着担惊受怕、惶恐不安的日子,最后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来源 | 第六检察部      文字 | 永检       编辑 | 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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