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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知 |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暨年度总结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委员: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完善校园足球优秀运动员的成长机制,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校足办)研究决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定于2021年1月底至2月初举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暨年度总结系列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全国校足办

承办单位云南省教育厅、开远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开远市教育体育局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开远市足球训练基地

活动时间、地点1.冬令营活动时间:2021年1月29日报到,1月30日—2月6日冬令营活动,2月7日返程。活动地点:开远市。

2.年度总结活动时间:2021年2月4日报到,2月5—6日参加年度总结活动,2月7日返程。活动地点:开远市。

3.年度优秀遴选时间:2021年1月中旬。遴选地点:北京市。遴选结果在年度总结活动中公布。



参加人员

(一)冬令营活动

1.运动员:入选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

2.教练员:所在省份运动员有入选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最佳阵容的选派2名教练员(所在省份运动员入选最佳阵容超过20名的可多选派1名)。被选派人员应具备亚足联C级及以上执教资质并随队参加冬令营活动。

3.全国校足办部分云在线工作人员,以及全国校足办选派的训练总监、教练组、培训讲师、队医、裁判长、裁判员。(二)年度总结活动

全国校足办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体卫艺工作(校足办)负责同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委员代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代表。外方专家代表、媒体代表、校园足球大学生和高中联赛优胜队代表,以及各奖项获选人和获选单位(另行通知)



活动内容(一)冬令营活动

1.校园足球最佳阵容运动员冬令营活动。组织国内外高水平教练员对入选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进行集中训练。

2.随队教练员培训。根据随队教练员业务能力情况,分级分层进行国内外青少年足球培养课程培训。

3.校园足球国家队选拔。教练组通过训练、比赛选拔出各组别校园足球国家集训队,将代表中国校园足球队参加国内外竞赛交流活动。

4.校园足球国家集训队与国内职业俱乐部同年龄段梯队进行“巅峰对决”。(二)年度总结活动

1.2020年全国校园足球发展论坛。

2.校园足球大学生和高中联赛优胜队代表座谈会。

3.全国校足办代表会议。

4.全国校足办与职业俱乐部、国家队专家座谈会。



报名和报到

(一)冬令营活动

1.报名。各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最佳阵容名单(见附件1),认真核对并填写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活动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活动教练员报名表(见附件3),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以上表格发送传真和电子邮件至全国校足办。

联系人及电话:

赵亚男,010—66097180;

李阳,010—66096472。

指定邮箱:xiaozuban@moe.edu.cn。

2.报到。

报到地点:云南红河技师学院(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南洞路65号)

报到联系人及电话:俞老师13988012869(云南红河技师学院)(二)年度总结活动1.报名。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填写《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年度总结活动回执》(见附件4),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至云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以便及时统筹安排食宿地。联系人:段永灿,0871—65149031,传真:0873-7123392,电子邮箱:622001733@qq.com 。2.报到。报名后根据接到的通知情况分别到以下地点报到。(1)报到地点: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滇南翠怡酒店(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智源路225号)。联系人及电话:喻霞玲18987394381(滇南翠怡酒店)(2)报到地点:天星文化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西南路天星文化城)。联系人及电话:罗新13466283433(天星文化城) (3)报到地点:云南红河技师学院(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南洞路65号)。联系人及电话:俞老师13988012869(云南红河技师学院)



相关经费

参加活动人员的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活动期间的食宿、场地等相关费用由全国校足办承担。全国校足办选派的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和劳务费用由全国校足办承担。



相关要求(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活动报名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同时妥善做好参营学生参加省内备训、期末学业考试等事宜的协调。各单位选派随队教练要符合执教级别要求,明确代表团第一责任人,协助营区各教练组做好球队管理工作,并按时参加教练员课程培训。

(二)各组别最佳阵容名单内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或不参加冬令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学生所在省(区、市)校足办向全国校足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具体批复执行。冬令营活动结束后将公布实际参营人员名单、未参营人员名单及其原因。

(三)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要配合做好冬令营暨年度总结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做好对接,加强对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做好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和疾病预防工作。各活动场所采取闭环管理。

(四)拟参加活动人员报到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或居住史,或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尚未排除传染病嫌疑的,不参加此次现场活动。

(五)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要加强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系列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见附件5),把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体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审慎稳妥组织赛事活动,强化场地、驻地、餐厅等重点区域管理。冬令营活动有关场所工作人员应在冬令营开始前3天内完成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入营即做核酸检测,严格营区闭环管理确保冬令营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年度总结活动参照执行)。

(六)参加冬令营活动各代表团需签署《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活动安全保障责任书》(见附件6)。冬令营活动期间运动员和教练员须统一穿着赞助商提供的运动装备,未提供赞助的装备自行解决。对于违反赛风赛纪的运动队(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加本次冬令营活动资格。

(七)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力争报纸上见到字、广播中听到声、电视上见到人、网络上留下痕。冬令营活动宣传方面的文字、图片、视频、相关媒体报道等上传至百度云并告知提取码。


十i
其他活动未尽事宜,全国校足办另行通知。



附件:

1.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最佳阵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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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活动运动员报名表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3.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活动教练员报名表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4.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年度总结活动回执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5.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6.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活动安全保障责任书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代章)

2020年12月7日




主      编 | 王   垚

编      辑 | 承   欢

编      审 | 崔小小




官方公众号征稿邮箱 : XYZQ20190101@163.com

如需转载   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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