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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治通报】中江县:通报3起“微腐败”典型案例

2017-07-27 廉洁德阳

1.辑庆镇征地拆迁组成员在征地拆迁中贪污贿赂的问题。辑庆镇原副镇长李宏君,干部袁兴明、苏晓兰作为辑庆镇征地拆迁工作小组工作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村干部共谋,通过虚报无房户为有房户、虚增房屋面积及将违建认定为拆迁面积等手段,骗取国家拆迁安置补偿款并据为己有,同时收受贿赂,其中:李宏君贪污补偿款60.2万元、收受贿赂9万元,袁兴明贪污补偿款41万元、收受贿赂2万元,苏晓兰贪污补偿款23万元、收受贿赂2万元,三人因贪污贿赂受到刑事处罚。2017年7月,李宏君、袁兴明、苏晓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高店乡禁止网箱养殖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失职的问题。2016年12月,高店乡禁止网箱养殖工作小组成员:县环保局行政审批股股长雷丰武、高店乡计生办主任叶芃、高店乡万坡村文书王贵、高店乡大学生村官吴小刚四人在清理网箱养殖户李某家的网箱时,未按照实地测量规格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职,仅以目测、抽样等方式对网箱规格进行登记,造成登记上报数据与真实情况不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7月,四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集凤镇云梯村党员莫平武寻衅滋事的问题。莫平武与刘某在广东省肇庆市一浴足城浴足后,认为服务员态度差,对服务员进行殴打,并由刘某纠集多人对浴足城物品进行打砸、毁坏,离开时莫平武等人将一人的头部打伤,并砸坏两辆汽车的挡风玻璃。莫平武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7年7月,莫平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本期编辑:何书阳

来源:中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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