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通吃”是性伤害泛滥的根源
郭于华:性伤害不宜简单归结为某些领域或圈子的问题。当“权力通吃”的逻辑遍及整个社会,哪个领域也不会更干净。
近日各类媒体上有关性骚扰、性侵的信息可谓铺天盖地,对相关事件的讨论和争论也是众说纷纭且扑朔迷离。然而在不同观点的人们相互指责对方选边站队、落井下石、包庇人渣、魔女狩猎、网络审判、X圈真乱、民主扯淡 …… 之外,我们是不是应该更深入地做一些结构性思考?即从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从社会权力的性别,去探究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和性质?
权力与权利,是在言词和运用上不时发生混淆的两个概念。权力(Power)系指一个人或一个群体操纵及形塑民众观念和行为的能力,简单说就是支配他人的强制力;而权利(Rights)通常是指那些与生俱来、每个人都应当拥有的资格和利益,是个人作为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和实现利益的行为范围。不难理解,权力通常指公权力,是向外实施的;权利通常指个人权利,是抵御外部力量的;二者之间是对张关系,权力的合法性在于为合法的权利提供保障和保护,而公权力自身必须受到限制。现代政治中所谓宪政就是一种限制政府权力、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制度安排和思想观念。
以性骚扰一事举例,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可用“我可以骚,你不能扰”一语来表达:我穿着如何,根据我自己的喜好、气候、时尚等等来选定,这是我的权利我的自由;而你却不能违背法律禁制对我进行骚扰,如果逾矩,就要受到制裁和谴责。这就是所谓“要清凉不要色狼”的道理。
理解了权力与权利的区别和联系,我们会发现,在现实世界中权力时常非但不能保护权利,反而是侵犯和剥夺权利的霸主,尤其是在权力不受限制、没有制衡、缺少监督的社会情境中。在我们的社会中基本的权力结构导致了权力至上与权力通吃的规则,而“权力通吃”必然会演变成“权力通奸”、权力霸占,权力逻辑从占据统治地位的权势者扩展到整个社会,以强凌弱遂成为常态。
在近期曝光的发生在学校、公益领域、媒体圈的性骚扰和性侵事件,无一不是这种权力逻辑的运作。相对于教授,学生是劣势;相对于领导者,志愿者是弱者,相对于主持人、主编、主笔,实习生如同羔羊。于是,知识、能力、声望、职位、资历、地位,当然还有年龄、性别都成为权力的光环和权力的圈套,弱者陷入其中,身心倍受摧残却又无力自拔,无从申告,无法解脱。
当下如同野火般蔓延的Me Too运动并非只是以往忍气吞声的受害们一拥而上、扎堆吐槽的举动,或者如一些人所指责的“当时不拒绝现在毁人清誉”的“邪恶”。毋宁说,Me Too代表的是一种权利意识的萌生。不难理解,权力格局形成的社会氛围下,受害者在使用表达权揭露丑行、维护尊严方面也是弱势者。权力的蛮横、霸道和传统道德的软索压制捆绑了她们的权利,也模糊了她们/他们的权利意识。可以想象其间的痛苦、挣扎和绝望难以向外人道,恐怕非亲历者也难以感同身受。而一旦终于有勇者站出来说出真相,Me Too便会云从风行,这是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
层出不穷的性伤害,也不宜简单归结为某些领域或圈子的问题。在如此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中,在权力不受约束的横行霸道下,哪个领域也不会更干净。而且越是集中的权力、越是上层的权力,就越是肮脏。不信且看官场之性腐败,高官大员们五花八门的性记录,岂是教育圈、公益圈、媒体圈所能望其项背的?这更加能够清楚地昭示出性腐败的权力格局。
公权力不受限制,必然侵犯和剥夺个人权利,以实现其统治一切,霸占一切的目的。权力既是春药,也是毒药,它会使人欲火中烧、膨胀勃起、欺凌弱小、丧失理性。而权力病毒在特定的制度安排和设计下,会入血入骨入基因,造成全民共有的权力迷恋,权力崇拜和权力恐惧,毒化和败坏整个社会。
由此,这个权力的性别可想而知,男性的、父权的、进攻占领型的。因而,保持理性和逻辑,思考权力的性别和特质,认识我们身处其中的社会结构,知晓和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是走出困境的前提条件。
顺便提一句,有人说性丑闻被曝光引发的轩然大波会转移人们的视线,遮蔽对疫苗事件的追踪和讨论,我觉得不会。因为这两件事的内在机制有相通之处:犯事的企业为何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祸害孩童?为害近十年之久未被严肃制裁,反倒是揭露黑幕的调查记者和刊物主编下课离职?根源在于,没有约束、不受监督的权力,以牟利的本能巧取豪夺,肆无忌惮;而另一方面,失去保护的权利只能被吸血被性侵。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编辑王昉 fang.wang@ftchine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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