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镇秋季招生方案公布啦!
南山镇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和佛山市有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南山镇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南山镇迳口中心小学、南山镇六和小学
年满6周岁、不超过7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
▲超过7周岁的超龄儿童未能提供《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或户籍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地区实行七周岁入学的相关说明材料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如发现在读生重新申请新生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本市户籍生
(1)南山镇户籍适龄儿童;
(2)佛山市内非南山镇户籍适龄儿童;
(二)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南山镇2019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所列条件之一,且在三水区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
(三)普通借读生
按照5月中旬公布的我镇积分入学方案执行。
2019年我镇公办小学计划招生人数和学区划分表
学区 | 学校名称 | 具体范围 | 招生班数 (班) | 招生人数 (人) |
迳口学区 | 迳口中心小学 | 漫江居委会、东和委会、择善居委会以及南山镇的企业 | 4 | 180 |
六和 学区 | 六和小学 | 六和村委会 | 3 | 135 |
合计 | 7 | 315 |
(一)报名时间:
1.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一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2.普通借读生:具体以5月中旬公布的我镇积分入学方案为准。由于积分学位紧张,建议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及早做好小孩回户籍地或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准备。
(二)报名地点:
所属学区 | 报名地点 | 联系电话 |
迳口学区 | 迳口中心小学 | 87219173 |
六和学区 | 六和小学 | 87211406 |
说明:只能报一个学区一所学校、不能重复报。
(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一)【本市户籍生】
1.南山镇户籍生
(1)南山镇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附件1);
(2)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不用提交)。
▲注:镇内跨学区报读需要提供父(母)或祖辈在南山镇内的房产证明材料
2.佛山市户籍非南山镇户籍生
(1)南山镇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附件1);
(2)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不用提交);
(4)父(母)或祖辈在南山镇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
(5)没有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在我镇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含5年)、现还在我镇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二)【政策性借读生】
(1)南山镇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附件1)、《南山镇2019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表》(附件2);
(2)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不用提交);
(4)小孩及父母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须提交父母其中一方有效的登记住址在三水区内的居住证;
(5)符合政策性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照《南山镇2019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3)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6)在本镇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须提交在本镇缴纳社保的证明;
(7)新市民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镇购房、且房产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须提交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
▲注:由于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安排的顺序是先购房者优先,而同一房产的备案购房合同日期比房产证的日期靠前,建议家长即使有房产证也尽量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房产地址、面积等信息;父母有多套房产面积可以累积计算。
(三)【普通借读生】
报名材料按照5月中旬公布的我镇积分入学方案为准。
(一)录取顺序。
报名结束后,在全面核查报名材料的基础后,按照本市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的顺序进行新生录取。
(二)学位安排。
确定各学区的录取名单后,根据学位情况,确定录取学校。
按照①本市户籍生→②优抚群体类→③引进人才类
→④投资贡献类→⑤境外群体类→⑥其它类→⑦过渡期类的次序录取。
如果以上同一条件报读人数多于学位数,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学区内学校未能录取的分流到其他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①同属佛山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镇内比镇外优先,区内比区外优先。
②同属父母在南山镇购房并购买社保的,先比较房产证登记时间或备案购房合同日期,日期靠前的优先;如日期相同,则比较父(或母)一方在南山镇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的优先。
③同属父母在南山镇购房的,比较房产证登记或备案购房合同日期,日期靠前的优先。
④同属父母在南山镇工作并购买社保的,比较父(或母)一方在南山镇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的优先。
(一)4月12日,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
(二)4月27日,本市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报名。
(三)5月17日,公示政策性借读生录取名单,同时公布积分入学学位数。
(四)5月中旬,公布积分入学方案。
公示网址: http://www.ss.gov.cn/(三水区政府网)
咨询电话: 87210216(南山镇教育局)
来源 | 南山镇教育局
编辑 | 绿韵南山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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