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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筷公勺”使用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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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筷公勺”使用标准指引
一公筷公勺配置与管理
1、餐饮服务单位应根据其规模和方式,配备足够数量的公筷公勺,满足就餐者使用。
2、配备与私用餐具有识别的公筷公勺,便于消费者根据颜色、长短、形状或材质等直观性区分,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可委托定制带有“公”字标示的专用公筷公勺。
3、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就餐场所设置存放公筷公勺的工作台,公筷公勺存放在工作台专用区域,并设置明显标识,便于服务人员或就餐者取用。
4、为避免公筷公勺直接接触餐桌,餐厅应配置专用公筷公勺架,以方便消费者识别、取用。
5、严格做好公筷公勺的清洗、消毒等工作。
二按实际场景实施
1、餐饮服务人员应在每道菜品上桌的同时,在菜品盛器内或其右侧摆放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供就餐者取用,即“一菜一公筷(公勺)”。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可为每位就餐者提供一套公筷公勺和一套自用筷自用勺,即“一人双筷勺”。
2、针对火锅或须在餐桌上熟制的菜品,餐厅应另外提供生料专用的公筷公勺。
3、针对自助餐厅或消费者自行取餐的食堂场景,应配置与菜品对应的、便于取用的公筷公勺,并尽量配置单独摆放公筷公勺的托盘或托架。
4、针对宴席、宴会等大规模混杂人群的消费场景,餐厅应倡导各取所需,不互相夹菜。
三宣传引导
1、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就餐场所醒目处张贴提倡使用公筷公勺的宣传标语,在餐桌上放置宣传牌。有条件的可利用多媒体设备播放宣传片。
2、餐饮服务单位应对其服务人员进行公筷公勺服务的宣传和培训。
3、服务人员应主动宣传和合理引导就餐者使用公筷公勺。
肇庆市场监管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