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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临床】免疫抑制剂GR1405联合化疗一线招募乳腺癌
本临床为免疫联合化疗方案;既往接受过化疗、靶向、免疫等系统治疗的患者不可参加;治疗后稳定4周以上的脑转移患者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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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GR1405注射液是智翔(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的抗PD-L1单克隆抗体。
研究药物:GR1405注射液(Ib / II期)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试验题目:评价GR1405注射液联合吉西他滨+顺铂(GP)一线治疗晚期三阴性乳腺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开放、多中心Ib / II期临床试验
适应症:一线治疗三阴性乳腺癌
申办方: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智翔(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经病理确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TNBC(雌激素受体(ER)、孕激素受体(PR)、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若有转移灶病理,则以转移灶组织学病理为准)。ER、PR阴性定义为:ER<1%阳性,PR<1%阳性。HER-2阴性定义为:免疫组化检测HER-2(-)或(1+),HER-2(2+)者必须行荧光原位杂交(FISH)检测且结果为阴性,HER-2(-)或(1+)者,可选择行FISH检测且结果为阴性。
3、无法手术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TNBC患者先前未接受过化疗和/或靶向系统治疗;或既往接受过新辅助/辅助治疗(需包括蒽环类和紫衫类药物)的TNBC患者,末次用药日期距确认复发需≥6个月;针对转移病灶进行放射治疗是允许的,但要求患者治疗结束放射治疗4周以上且已从放射治疗影响中恢复。
4、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
5、ECOG评分≤1分。
6、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既往接受任何免疫治疗药物期间出现过任何NCI CTCAE v4.03≥3级irAE者。
2、曾接受过任何抗程序性死亡受体1(PD-1)或抗PD-L1抗体治疗者。
3、器官和骨髓功能异常,定义如下:
①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随机前2周内不得接受G-CSF类药物治疗);血小板<100×109/L(随机前2周内不得接受输血、TPO、IL-11等升血小板类药物治疗);血红蛋白<90g/L随机前2周内不得接受输血、EPO等药物治疗);
②肝功能: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如果患有Gibert综合征则>3×ULN);谷丙转氨酶(ALT)>2.5×ULN(如果有肝脏转移则>5×ULN);谷草转氨酶(AST)>2.5×ULN(如果有肝脏转移则>5×ULN);碱性磷酸酶(ALP)≤2.5×ULN(如果有骨转移则>5×ULN);
③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如血清肌酐>1.5×ULN时,满足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除外);
④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凝血酶时间(TT)>1.5×ULN;
⑤甲状腺功能异常(甲状腺功能减退但激素替代治疗病情稳定者除外)。
4、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
5、随机前4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不包括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或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
6、随机前4周内直至末次给药结束5个月内计划接受活疫苗和/或减毒活疫苗。
7、随机前4周内或预期试验期间接受重大手术者。
8、既往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者(已经治愈的Ⅰb期或更低级别的宫颈癌、非侵袭性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获得完全缓解(CR)>5年的乳腺癌、获得完全缓解(CR)>5年的恶性黑色素瘤、获得完全缓解(CR)>5年的其他恶性肿瘤者除外)。
9、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患者。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男性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结束5个月内拒绝采用避孕措施者。
11、严重的疾病或并发症,如消化道出血(CTCAE v4.03 3级及以上)、肠梗阻、肠麻痹、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肾功能衰竭、青光眼、不可控的糖尿病(CTCAE v4.03:空腹血糖≥2级)等疾病史者。
12、严重的心脏疾病,如:入选前3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不稳定的心律失常、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及以上的心脏疾病。
13、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包括脑转移)者;但无症状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已接受过治疗(如手术、放疗等)且符合以下条件者除外:
①中枢神经系统之外有可测量病灶;
②仅小脑和/或幕上转移(如:未发生中脑、脑桥、延髓或脊髓的转移);
③完成中枢神经系统定向治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或出血者;
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目前无需皮质类固醇治疗(可以使用稳定剂量的抗惊厥药);
⑤在随机分配前7天内未进行立体定向放射治疗或前14天内未进行全脑放疗。
14、无法控制的高钙血症(游离钙>1.5mmol/L(6mg/dL)或血钙(未校正)>1.5mg/dL)或校正后血钙>ULN,或者有临床意义高钙血症需要持续使用双磷酸盐药物治疗者;若针对用于预防骨骼事件而采用双磷酸盐治疗,且没有显著高钙血症病史者可以入组。
15、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但不限于:HIV阳性,或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有异体器官移植史等;或无法控制的免疫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炎症性肠病等。
16、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者(若为HBsAg和/或HBcAb阳性,HBV DNA≥1000拷贝数/ml或200 IU/ml;若HCV抗体阳性,HCV RNA检测阳性)。
17、随机前两周内采用抗生素治疗的严重感染。
18、经询问酗酒者(一年内)和/或药物滥用者。
19、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过敏、严重药物过敏者,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对研究药物或研究药物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20、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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