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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大港街道依法关闭、拆除两处违规养殖场

2017-06-30 镇江新区发布

6月30日,大港街道依法对大港东霞寺畜禽养殖场、艳华养猪场进行关闭和拆除。截至目前,大港街道禁养区养殖场关闭任务已全面完成,共关闭养殖场(户)10家,关闭率100%,共清理猪约1500头,羊150头,鸡鸭鹅约1000只,共拆除养殖设施约6000平方米。

大港东霞寺畜禽养殖场位于市政府划定的圌山生态公益林禁养区内,养殖场污染严重。镇江“263”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曾于2017年6月对其进行暗访,并将其问题通过“新闻镇江”栏目曝光,该养殖场没有配备任何污水处理设施,仅仅在鸡舍后面直接挖沟渠进行废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且没有鸡粪综合利用的措施和途径,鸡粪直接排放、堆存鸡舍附近,散发恶臭,影响空气质量,一旦遇到阴雨天气,雨水冲刷后,又将形成新的水污染。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l0519r3ly2k&width=500&height=375&auto=0镇江"263"专项督查暗访镇江新区


自2016年10月开始,为配合圌山风景区环境整治,大港街道已告知该养殖场将进行畜禽养殖禁养工作;2017年3月,街道工作组向大港东霞寺畜禽养殖场负责人口头告知禁养工作,4月6日,向其发放《畜禽养殖场限期关闭通知书》,要求其在2017年6月30日前自行完成关闭和拆除,逾期不自行清除的,将依法关闭和拆除。

沟通

在关闭和拆除工作推进过程中,大港街道与大港东霞寺养殖场负责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和商讨,但其仍拒绝执行禁养工作的相关举措,并提出多个个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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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畜禽养殖场限期关闭通知书》后,仍新购幼鸡15000只;

2

街道工作组帮其联系买家,但其要求以38元/只的价格出售,远高于市场价格;

养殖场实际防疫台帐统计蛋鸡60000只,但其要求按照75000只兑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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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禁养户配合拆除设备设施、房屋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补偿,但其不予认可,认为价格较低,并提出1200万补偿,经多次洽谈后,仍要求700万元补偿,与评估机构评估价格相差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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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大港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做好大港东霞寺畜禽养殖场思想工作,对于应补偿、奖励的足额发放到位,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背景链接

2016年11月,镇江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镇江市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镇政发〔2016〕46号),将镇江新区城市建成区、圌山生态公益林8.88平方公里、丁岗团结河两侧0.5公里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要求2016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专业户关闭工作。由于文件出台时间延迟,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7〕40号)中提出, 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关闭任务,并进行严格的督查考核。


编辑:汤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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