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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向深圳市宝安、龙华、坪山、光明区委反馈巡视情况
近期,按照广东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13个巡视组分别向2个市、36个县(市、区)党委反馈了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视情况反馈会议。
现将省委巡视组向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等4个区党委反馈的问题摘要登载如下:
深圳市宝安区委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仍有不足,民生领域存在短板。
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有的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选人用人把关不够严,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有的领域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深圳市龙华区委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短板。
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有的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深圳市坪山区委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环境保护、民生建设有差距。
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有的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仍然存在。
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领域党建工作质量不高。
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深圳市光明区委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不足,社会治理体系不够完善。
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制度不够规范,人才工作存在短板。
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来源 | 南粤清风网
编辑 | 纪律君·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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