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君释法 | 环境应急预案的“秘密”
环境应急预案的
“秘密”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什么是环境应急预案呢?
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这种预案区别于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卫生等其他应急预案,以便于企业和环保部门的执行和管理。
一、哪些企业需要制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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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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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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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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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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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未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有什么后果呢?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如《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三)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等对于未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都是有罚则的。
二、应急预案是否进行过备案?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市和区应急预案,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向市或者区环保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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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所有制定应急预案的企业都需要进行备案?
环保部门每年都会网站上公布备案企业名单的,在名单内的企业必须要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工作。
具体名单内容请登录:上海环境-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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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未在名单之内的企业就不需要去备案了呢?
不是的,如果环评、环评批复、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中明确需要备案的,即便不在名单内,企业也是需要自行去环保部门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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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向环保部门备案有什么后果呢?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向环保部门备案的,由市或者区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是否落实应急预案要求?
应急预案编制完了,也向环保部门进行过备案了,是不是就结束了呢?
当时不是,企业在接下来的生产过程中,需要根据应急预案进行相关培训和演习,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才可以做出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如果政府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时,企业应当根据自行编制的应急预案要求,执行相应的减少污染措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出现污染天气或者预报出现重污染天气以及根据国家要求保障重大活动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暂停或者限制排污单位生产,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活动或者采取降尘措施,限制高污染机动车行驶等应急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并未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限制或者停止生产活动的,会有什么后果呢?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拒不执行暂停或者限制生产措施的,由环保部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执行扬尘管控措施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执行机动车管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编辑:戴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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