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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中的电力和热力排放因子数值调整啦!
撰稿 | 李亚雯
审核 | 林子吟
为加快推进上海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统一规范建设,经研究,决定将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和行业方法中电力、热力的排放因子缺省值进行调整。
采用相关行业方法,核算使用外购电力、热力所导致的排放时,电力排放因子缺省值由7.88tCO2/104kWh调整为4.2tCO2/104kWh,热力排放因子缺省值由0.11tCO2/GJ调整为0.06tCO2/GJ。
今后上海市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涉及的历史碳排放数据确定,碳排放报告、核查、审定等相关工作,均按照最新电力、热力排放因子缺省值进行调整、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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