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抵押?迅速放款?这些大学生听信后交出身份证照片、手机通讯录,然后……
近年来,高利贷披上了“校园贷”的外衣
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纯洁的校园
不少学生因为借了校园贷
利滚利欠下了巨额贷款
最后无力还款,无奈地走上了绝路
7月11日至12日
安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
施某某等18名被告人涉恶犯罪集团一案
这是南昌市首例
网络涉“校园贷”恶势力犯罪案件
▲相关律所主管单位、被害人学校校领导、
学生会主席及被告人家属等现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
2017年4月
施某某、何某1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青秀城合伙成立“贝贝金融工作室”,未经批准专门从事网络放贷,并雇请员工、购买“云呼”轰炸软件等作案工具共同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
放贷过程中
该犯罪集团对外以无抵押、迅速放款等宣传为诱饵,利用在校大学生分辨能力低,社会经验浅,不敢告诉家人等心理,骗取借款人身份证照片、手机通讯录、学信网账号和密码等信息,以“行业规矩”为由骗取被害人在“同信缘”“存证云”等借贷平台,签订与实际借款情况不符的电子借款协议,通过收取“砍头息”“续期费”“逾期费”等费用虚高债务。
借款逾期后
施某某、何某1指使集团成员采取电话短信“轰炸”、编辑侮辱信息、PS恐吓图片等方式,对借款人及其亲友施压、骚扰、威胁,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利息、续期费、逾期费等。
逐步形成了以施某某、何某1为首,朱某某、位某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至案发时止,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组织地采用滋扰、威胁等手段共同实施了:
敲诈勒索犯罪10起
非法拘禁犯罪1起
非法获利39万余元
为达到以贷还贷的目的,施某某个人还与被告人郑某某互相介绍被害人,单独或共同实施了:
敲诈勒索犯罪6起
非法获利22.2万余元
另外
施某某还与被告人钟某某、许某、曹某某(另案处理)、陈某某互相为对方介绍被害人,并收取借款本金的10%作为介绍费,互相探讨违法放贷业务、共同上门催收等。
其中,钟某希还先后与被告人曾某、寇某某、王某某合伙放贷,共同或者单独实施:
“套路贷”犯罪26起
非法获利37万余元
2
开庭审理
因疫情影响,本案全程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
该案庭审持续2天,合议庭依法组织控辩双方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控辩双方各项诉讼权利。
因涉案人数、事实较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文、图 | 安义县人民法院
编辑 | 南昌中院新媒体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