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最新房源来了!申请不限户籍!还有轮候进度......
好消息
想要申请公租房的注意啦
上海部分区筹公租房房源来啦
还有市筹房源轮候进度更新
租金是多少?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起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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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和公租房9月房源9月11日发布
来源:荣和公租房
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均为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参照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计算的相关规定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普陀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在本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职工、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本区户籍人口的在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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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晨和公寓常态化供应房源选房的通知
9月11日发布
长宁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晨和公寓常态化供应轮候选房将于2023年9月13日起开放共15套房源。
请轮候到号的申请人根据我公司公布的《长宁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供应轮候选房规则》,自2023年9月13日9:00起登陆长宁公租房公司网站选择房源,预约签约时间。
来源:长宁公租房
*温馨提示:选房限长宁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选房申请人,还没有长宁区区筹准入资格的宝子们可以先申请准入资格后,再进行轮候哦,申请条件如下: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中的主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地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不含本市公共户口)
1、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 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工作地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含本市公共户口)
1、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三)、非上海市常住户口
1、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四)、单位集体承租的,应安排符合以下条件的单身人士或家庭入住。
1、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一人为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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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筹公租房轮候信息
9月11日发布
(截至2023年9月9日)
1、市筹公租房房源轮候信息将会于每周一更新(逢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更新),可供应房源情况动态变化,实时详情可咨询各项目直线电话或客服热线:53390909,咨询时间:周二至周六 9:00-11:30,13:00-17:00。
2、监督及意见反馈热线:021-5560606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0:00
3、根据相关供应方案,目前馨宁公寓、馨越公寓、南站公租房、馨澜公寓可由单位或家庭(个人)承租。馨逸公寓(一期)、馨逸公寓(二期)、馨古美佳苑、耀华滨江公寓(一期)、耀华滨江公寓(二期)仅限单位集体租赁,对参与和服务本市科创中心、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全市各级机关、中央在沪企事业单位、市属重点企事业单位等予以重点支持。
4、本市市筹公租房中的三居室房源,供应4人以上(含4人)家庭,也可以单位承租拆套安排使用。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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