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技能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宣传我院职教成果,展示职教风采,共筑职教梦,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7〕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学院决定在4月至5月集中开展第二届“技能活动月”系列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
厚植技能文化,展示职教风采,成就大国工匠梦
二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机械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课部、中专部
协办单位:宣传统战处、计算机中心
三
(一)学院成立“技能活动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技能活动月”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付江帆
成 员:李加棋、文强华、杨良根、赵学锋、范宏斌、刘春林、居珊珊、任怡平、熊俊、谢远松
(二)各系部成立技能活动指导小组,系主任担任组长,各教研室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为指导小组成员,负责各系的技能活动的策划、预算、组织、宣传、竞赛、表彰评选和总结工作。
(三)设立“技能活动月”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活动进程、活动开展的图文信息;统筹安排活动经费;竞赛资料整理归档等。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四
把专业技能教育和“技能活动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做好专业技能教学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地开展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竞赛及专业技术服务活动。各项活动根据现有专业进行设置,重点考察学生专业技能的操作与实践能力。以专业为依托,通过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技能活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学互动,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
五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各专业核心技能要求,经各承办单位申报,“技能活动月”办公室审核,确定本次“技能活动月”开展以下技能竞赛、技能展示和技术服务活动。
以上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适当调整,具体以各承办单位的通知或宣传海报为准。
六
(一)评审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评委独立评审。
(二)评委邀请
各活动的评委由承办单位负责邀请专业老师和专家担任评委,每项比赛的评委数一般为3至5人。
七
(一)奖项设置
各活动项目可设立一、二、三等奖。
(二)获奖人数
获奖人数根据活动项目的参赛方式及参赛人数确
(三)表彰办法
证书由活动办公室统一提供模板,活动结束后由承办单位负责各活动获奖证书的印发。各分项活动不设表彰环节,在技能竞赛月闭幕式上对决赛的获奖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参赛项目一等奖奖金120元、二等奖奖金90元、三等奖奖金60元,并发放荣誉证书。
八
(一)各项比赛经费安排主要原则:
①本着节约的原则安排;
②比赛场地主要考虑校园的已有场地;
③完成赛事所需的基本组织经费。
(二)活动经费包括:
命题费、监考费、阅卷费、评审费、材料费、宣传费、证书费及学生奖金,部分项目若确实需要指导教师辅导,可安排适当的辅导费。
以上开支项目中,若学院有津贴标准的,按学院现有标准发放,若无津贴标准的需专项审批。
(三)活动经费:
由项目承办单位事先编制预算,活动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范围内按照学院的经费报销程序报销。
九
(一)活动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技能活动月”实施方案。
2、负责有关文件的审核、发布、相关信息的收发、处理、归档、保管。
3、负责协调各项活动承办单位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校内广播、橱窗、院报、网络等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让此项活动深入人心,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了解活动的内容和意义。
4、负责审核各活动项目承办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细则。
5、负责审核各承办活动项目的经费预算。
6、负责制作技能活动月的奖状模板供各承办系部印发奖状。
7、做好开幕式和闭幕式的组织工作。
8、做好“技能活动月”的全面总结。
(二)承办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承办活动项目的实施(方案)细则,交由活动办公室审核、发布,并根据实施细则,负责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活动报名、赛程拟定、观众组织、安全保卫、评委邀请、布置场地和比赛规则的说明及解释等事宜。
2、各个活动项目的承办单位可以寻求社会支持和赞助,对于支持和赞助单位可给予相应的权益,如允许做一些宣传活动等,但应事先报活动办公室备案。
3、负责举办活动,并组织发动学生报名参赛。
4、负责邀请专业老师和专家担任评委。
5、负责向活动办公室及时上报承办活动的比赛通知、比赛进程和比赛结果,积极写好宣传报道。
6、负责拍摄比赛的影像资料。各项活动承办单位,可依实际情况拍摄比赛精彩片段,以便后期更好地完成总结材料或开展成果展示。
7、负责引导参赛学生,尤其是获奖学生根据专业及赛项特点,成立学习兴趣小组,组建专业性社团。
8、对本部门组织的活动项目进行总结。
十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把本次活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本系师生积极参与,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二)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全员投入,确保各项活动圆满成功;
(三)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要全面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争创优异成绩;
(四)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官方微信平台小制工作团队
素材来源:教务处
美编:雷颖、袁婷
责编:曹光华、文强华、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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