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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11 介之推不言禄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


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


对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


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


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


其母曰:“能如是乎?与汝偕隐。”遂隐而死。


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 


【译文】

晋文公赏赐跟着他逃亡的人们,介之推不去要求禄赏,而(晋文公)赐禄赏时也没有考虑到他。


介之推说:“献公的儿子有九个,现 在惟独国君还在(人世)。惠公、怀公没有亲信,(国)内外都抛弃他们。天没有(打算)灭绝晋,(所以)必定会有君主。主持晋国祭祀的人,不是君王又是谁呢?上天实际已经安排好了的,而跟随文公逃亡的人却认为是自己的贡献,(这)不是欺骗吗?偷窃别人的钱财,都说是盗窃。更何况贪图天的功劳,将其作为自己的贡献呢?下面的(臣子)将罪当做道义,上面的(国君)对(这)奸诈(的人)给予赏赐。上下互相欺瞒,难以和他们相处啊。”


他的母亲说:“你为什么不也去要求赏赐呢?(否则)这样(贫穷地)死去(又能去)埋怨谁呢?”


回答说:“(既然)斥责这种行为是罪过而又效仿它,罪更重啊!况且说出埋怨的话了,(以后)不应接受他的俸禄了。”


他的母亲说:“也让国君知道这事,好吗?”


回答说:“言语,是身体的装饰。身体将要隐居了,还要装饰它吗?这样是乞求显贵啊。”


他的母亲说:“(你)能够这样做吗?(那么我)和你一起隐居。”便(一直)隐居到死去。


晋文公没有找到他,便用绵上作为他的祭田。说:“用它来记下我的过失,并且表彰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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